空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9188阅读:708来源:国知局
空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器产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气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流行的空气净化器琳琅满目,但是它们有着共同的缺陷和不足;空气净化器的过滤层主要由初效过滤层,活性炭过滤层和高效滤层HEPA(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组成,绝大部分空气净化器采用如附图1所示的工作原理,可以看出这种结构并不能高效的使用过滤层,过滤层四周边角很难被充分利用,此外市场上的空气净化器适用室内面积普遍较低,也没有高效的加湿单元和实时的PM2.5浓度,甲醛浓度等关键数值的检测功能;为此,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新型的空气净化装置,可保证复合过滤层的高效使用,同时采用超声波加湿单元使水蒸气随洁净空气共同输出,通过高风低噪的双风机装置使产品的适用室内面积达到100平米以上;装置底部安装有脚轮,便于产品推挪。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空气净化装置,该装置可以对封闭场所的空气进行高效净化,同时可以改善空气的湿度;

本实用新型的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壳体、两个离心风机、过滤单元和加湿单元,所述壳体顶壁上设置有出风口,在其相对的两个侧壁的下部分别设置有进风口,两个所述离心风机分别设置于两个进风口处,所述过滤单元设置于所述离心风机上方,所述过滤单元按照从下到上的方式依次设置有初效过滤棉、活性炭滤层、低效过滤层EPA,高效过滤层HEPA,超高效过滤层ULPA,加湿单元配置于所述过滤单元上方,空气经由所述过滤单元过滤后,再被所述加湿单元加湿,最后从所述出风口送出。

优选两个离心风机每小时内的吸风量达到1000立方米以上。

优选所述加湿单元为超声加湿单元。

优选所述超声加湿单元配合有两个注水容器,所述注水容器由透明塑料制成,对称性安装在空气净化器顶部。

优选所述超声加湿单元配有气罩,通过气罩限定加湿气体的流向,以保证加湿气体能够和洁净空气有效结合。

优选还具有实时检测甲醛和PM2.5的检测装置,能够对洁净空气的质量随时检测,其检测数据显示于所述壳体上设置的显示屏上。

优选所述壳体底部安装有万向脚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能够迅速高效的净化大型封闭场所内的空气质量,产品的CADR值(单位时间内洁净空气输出量)可以达到1000立方米以上,产品适用室内面积超过100平米,同时本产品可以进一步改善洁净空气的湿度,从而进一步提高空气健康指数。

附图说明

图1为当前市场空气净化器普遍工作原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空气净化器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空气净化器外观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空气净化器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空气净化器外壳局部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空气净化器注水容器外观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空气净化器气罩外观图。

符号说明

1外壳,2风扇,3初效过滤棉,4活性炭过滤层,5低效过滤层EPA,6高效过滤层HEPA,7超高效过滤层,8超声加湿单元,9压针,10注水容器,11气罩,12控制面板,13脚轮。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新型的空气净化装置,可保证复合过滤层的高效使用,同时采用超声波加湿单元使水蒸气随洁净空气共同输出,通过高风低噪的双风机装置使产品的适用室内面积达到100平米以上;装置底部安装有脚轮,便于产品推挪。其工作原理如图2。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3、4所示,在所述净化器产品外壳1的底部安装有两个风扇2,风扇运转后可以将外部空气吸入到装置内部,当内部空气足够多时,在装置底部会形成气流高压,迫使空气气流向上运动,依次穿过初效过滤棉3,活性炭过滤层4,低效过滤层EPA(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5,高效过滤层HEPA6,超高效过滤层ULPA(Ultra Low Penetration Air Filter)7,复合过滤层可以吸收空气中的尘埃颗粒物,甲醛,细菌等有害物质,改善空气的质量;见图5,在产品顶部安装有超声波加湿单元8,在超声波加湿单元8两侧安装有压针9,当安上注水容器10后,压针9会顶开注水容器上的压缩弹簧顶针,见图6,注水容器的水便会流进超声波加湿单元,超声波加湿单元能够将液态水生成水蒸气,通过气罩11(见图7)控制加湿后的水蒸气顺利进入到装置内部,随洁净空气共同输出,在装置顶部安装有控制面板12,控制面板可以控制风速大小,加湿程度,同时在控制面板上安装有显视屏,可以实时的显示检测到的甲醛浓度,PM2.5浓度,温湿度等数值;在装置底部安装有脚轮13,便于产品的推挪。

本实用新型采用双离心风机,单位小时内的吸风量可以达到1000立方米以上。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于上述实施例。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畴内,显而易见地能够想到各种变更例或者修正例,当然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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