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漂浮式太阳能增强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1949阅读:266来源:国知局
一种漂浮式太阳能增强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太阳能利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漂浮式太阳能增强系统。



背景技术:

传统太阳能设备一般是根据所在地点经纬度,固定倾斜一定角度、面对正南方向安装。在陆地上如需根据不同季节阳光与太阳能设备垂直方向夹角、不同时间段阳光与太阳能设备水平方向夹角来调节太阳能设备以增大阳光接受面,所需装置复杂、代价昂贵,经济效益入不敷出。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现提出一种漂浮式太阳能增强系统,其可以很方便对太阳能设备向阳角度以及向阳方向进行调节,可以确保太阳能设备能够尽可能的垂直于太阳照射方向,使得太阳能利用最大化。

(二)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漂浮式太阳能增强系统,包括太阳能设备、漂浮体、方向控制体以及倾斜控制体,所述太阳能设备通过一固定支架固定于漂浮体上,所述倾斜控制体设置于固定支架上且能够调控太阳能设备倾斜角度,所述方向控制体包括分别固定漂浮体前后两端的固定绳索以及活动绳索,所述固定绳索另一端固定设置于水面一侧的河岸处,所述活动绳索另一端活动设置于水面另一侧的河岸上且能够沿河流方向进行调节。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支架为三角支撑架结构,固定支架包括一用于固定太阳能设备的倾斜架以及垂直于漂浮体的垂直架,所述倾斜控制体为活动固定于倾斜架或垂直架两者中一种的底部的配重块。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到的一种漂浮式太阳能增强系统,其将太阳能设备通过漂浮体安装于水面上,其可以使得太阳能设备能够较好的进行左右方向的调节,其所花费成本较低,另外安装于水面,其可以不占据陆地面积,而所占用水体原有的养殖、防汛抗旱等功能不受影响,方向控制体以及倾斜控制体可以选择手动调节或借助于传感器进行自动调节,均比较方便,可以确保太阳能设备能够最大限度的与太阳照射角度垂直,增强现有太阳能设备工作效率,且该套设备制作成本低,方便实施,值得推广利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侧面结构示意图。

1-太阳能设备;2-漂浮体;3-方向控制体;4-倾斜控制体;5-固定支架;31-固定绳索;32-活动绳索;51-倾斜架;52-垂直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漂浮式太阳能增强系统,包括太阳能设备1、漂浮体2、方向控制体3以及倾斜控制体4,所述太阳能设备1通过一固定支架5固定于漂浮体2上,所述倾斜控制体4设置于固定支架5上且能够调控太阳能设备1倾斜角度,所述方向控制体3包括分别固定漂浮体2前后两端的固定绳索31以及活动绳索32,所述固定绳索31另一端固定设置于水面一侧的河岸处,所述活动绳索32另一端活动设置于水面另一侧的河岸上且能够沿河流方向进行调节。

其中,所述固定支架5为三角支撑架结构,固定支架包括一用于固定太阳能设备1的倾斜架51以及垂直于漂浮体2的垂直架52,所述倾斜控制体4为活动固定于倾斜架51或垂直架52两者中一种的底部的配重块。

本实用新型提到的一种漂浮式太阳能增强系统,其在具体使用时,将漂浮体2选择放置于河面上,固定支架5上的倾斜架51选择向阳方向,然后将太阳能设备固定于倾斜架51上,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西方而落,因而太阳能设备1每天需要根据太阳所处位置进行调节,太阳能设备1每天早晨朝向于东南方向,每天傍晚朝向于西南方向,日日进行循环,具体操作可以通过方向控制体3来进行调节,根据每天的时间点不同,选择将活动绳索32于河岸的固定点从东向西移动,活动绳索32的活动可以是人工进行调节,也可以选择添加光照传感器,通过智能控制来进行调节。

另外根据一年四季光照角度不同,我们需要调整太阳能设备1与河面的倾斜夹角,以使得太阳能设备1俯仰角度能够最大化满足太阳能设备1与阳光射线呈垂直状态,具体的,夏天,需要使得太阳能设备1与河面的夹角较小;冬天,需要使得太阳能设备1与河面的夹角较大;而春天和秋天太阳能设备1与河面的夹角就处于冬天以及夏天夹角之间,而具体太阳能设备1俯仰角度的调节可以通过倾斜控制体4来实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需要太阳能设备1与河面夹角较大时,选择将倾斜控制体4固定于倾斜架51的前端,;当需要太阳能设备1与河面夹角较小时,选择将倾斜控制体4固定于垂直架52的底部;而春秋时期,可以不使用倾斜控制体4,另外,倾斜控制体4的重量可以自主选择。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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