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烹饪主体,所述烹饪主体上具有烹饪区;
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与所述烹饪区间隔设置;
具有伸缩功能的连杆组件,所述连杆组件的一端与所述烹饪主体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控制面板连接以驱动所述控制面板在收纳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切换,
当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收纳位置时,所述连杆组件收缩以带动所述控制面板位于靠近所述烹饪主体的位置处;当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展开位置时,所述连杆组件伸展以驱动所述控制面板位于远离所述烹饪主体的位置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主体上具有容纳槽,当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收纳位置时,所述连杆组件、所述控制面板收容在所述容纳槽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收纳位置时,所述控制面板的外表面与所述烹饪主体的外表面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槽的位于下方的壁面包括至少一个斜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主体上设有与所述容纳槽连通的排水孔,所述排水孔设在所述壁面的位于最下方的端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主体包括:
排水管道,所述排水管道的一端与所述排水孔连通;和
接水盘,所述接水盘设在所述烹饪主体内,所述排水管道的另一端与所述接水盘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主体上设有挡水板,所述挡水板凸出于所述烹饪主体的外表面且位于靠近所述容纳槽的位置处,所述挡水板沿所述容纳槽的周向方向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组件包括:
底部连接座,所述底部连接座固设在所述烹饪主体上;
连接杆组,所述连接杆组的一端与所述底部连接座可枢转地连接;和
端部连接座,所述端部连接座与所述连接杆组的另一端可枢转地连接,所述端部连接座与所述控制面板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组为可伸缩杆组且包括多个依次连接的连接子杆,相邻的两个所述连接子杆中的一个相对于另一个沿其长度方向可滑动。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组为可折叠杆组。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组包括:
第一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底部连接座可枢转地连接;
连接转轴,所述第一连接杆的另一端套设在所述连接转轴上,且所述第一连接杆与所述连接转轴可枢转地连接;和
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一端套设在所述连接转轴上,所述第二连接杆与所述连接转轴可枢转地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端部连接座可枢转地连接;
所述第一连接杆与所述第二连接杆之间的夹角为β,当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收纳位置时,β<10°;当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展开位置时,10°≤β≤180°。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组包括:
第一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底部连接座可枢转地连接,所述第一连接杆的另一端设有连接头;和
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一端设有连接套,所述连接套套设在所述连接头上且与所述连接头可枢转地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端部连接座可枢转地连接;
所述第一连接杆与所述第二连接杆之间的夹角为β,当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收纳位置时,β<10°;当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展开位置时,10°≤β≤180°。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套上设有至少一个扩张槽。
14.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连接座与所述连接杆组的连接处、所述端部连接座与所述连接杆组的连接处设有球铰。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为电磁炉、电压力锅、电饭煲或红外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