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服装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服装加工用烘干装置。
背景技术:
服装,指的是衣服鞋包玩具饰品等的总称,多指衣服。服装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就已出现,古代人把身边能找到的各种材料做成粗陋的“衣服”用以护身。人类最初的衣服是用兽皮制成的,包裹身体的最早“织物”用麻类纤维和草制等成。在国家标准中对服装的定义为,缝制,穿于人体起保护和装饰作用产品,又称衣服。对现在社会来说,服装已经是每个人装饰自己,保护自己,能给自己和家人的必用品,不仅仅为穿,还是一个身份、一种生活态度、一个展示个人魅力的表现。在服装的加工过程中,蒸汽作为常用的介质,因此需要对衣服进行烘干,现有的衣服加工用烘干装置大都体积大,而且上料比较麻烦,通气效果也不理想,因此我们需要一款新型的服装加工用烘干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满足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服装加工用烘干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服装加工用烘干装置,包括烘干装置主体,所述烘干装置主体包括烘干箱体与支撑板;
所述烘干箱体包括通孔、加热风机和风孔,所述通孔设置在烘干箱体的表面,所述加热风机设置在烘干箱体的内部,所述风孔设置在烘干箱体的下方,所述加热风机的左侧和右侧均设有连接杆,所述烘干箱体的内壁设有通风网孔;
所述支撑板包括传送装置、支架和滚轮装置,所述传送装置设置在支撑板的上方,所述支架设置在支撑板的下方,所述滚轮装置设置在支架的下方。
优选的,所述加热风机的内部设有加热器、温度传感器、进风口与出风口,所述加热器与温度传感器与驱动电机电性连接,所述进风口与出风口与支撑板表面的孔洞相通。
优选的,所述通风网孔的孔径为1cm。
优选的,所述传送装置包括传送带和转轴,所述传送带设置在传送装置的表面,所述转轴对称地设置传送带的两端。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的顶端设有转动齿轮,且转动齿轮与传送装置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滚轮装置包括支撑柱、制动按钮和滚轮,所述制动按钮设置在支撑柱的表面,所述滚轮设置在支撑柱的下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服装加工用烘干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而且烘干效果好;传送装置的设置使得上料更加方便;滚轮装置的设置便于整个装置的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滚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烘干装置主体;2、烘干箱体;3、通孔;4、加热风机;5、连接杆;6、通风网孔;7、风孔;8、传送装置;81、传送带;82、转轴;9、滚动齿轮;10、支撑板;11、驱动电机;12、支架;13、滚轮装置;131、支撑柱;132、制动按钮;133、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图2和图3所示的一种服装加工用烘干装置,包括烘干装置主体1,所述烘干装置主体1包括烘干箱体2与支撑板10。
所述烘干箱体2包括通孔3、加热风机4和风孔7,所述通孔3设置在烘干箱体2的表面,所述加热风机4设置在烘干箱体2的内部,所述风孔7设置在烘干箱体2的下方,所述加热风机4的左侧和右侧均设有连接杆5,所述烘干箱体2的内壁设有通风网孔6;
所述支撑板10包括传送装置8、支架12和滚轮装置13,所述传送装置8设置在支撑板10的上方,所述支架12设置在支撑板10的下方,所述滚轮装置13设置在支架12的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通风网孔6的孔径为1cm。
进一步地,所述传送装置8包括传送带81和转轴92,所述传送带81设置在传送装置8的表面,所述转轴82对称地设置传送带81的两端。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板10的顶端设有转动齿轮9,且转动齿轮9与传送装置8转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滚轮装置13包括支撑柱131、制动按钮132和滚轮133,所述制动按钮132设置在支撑柱131的表面,所述滚轮133设置在支撑柱131的下方。
工作原理:该服装加工用烘干装置在使用过程中,首先移动滚轮装置13到合适的位置,然后固定整个装置,然后将服装放在传送装置8上,打开电源,通过驱动电机11带动转动齿轮9进而带动服装在传送装置8上的转动,然后加热风机4送的热风通过通风网孔6进行分散,使得热风均匀地对热风进行烘干,而通孔3将过多的热量散发出去。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