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用于安装在所述竖窑耐火内衬上的合门位置处,其中所述合门位置有四个区域,分布于所述竖窑水平投影视图上的相互垂直的两条中心线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砖包括第一支撑砖、第二支撑砖、以及位于所述第一支撑砖和所述第二支撑砖之间的合门锁砖,其中所述第一支撑砖与所述第二支撑砖相对设置形成锥斗形空间,所述合门锁砖位于所述锥斗形空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砖上靠近所述合门锁砖的一面设有第一凸块,所述第二支撑砖上靠近所述合门锁砖的一面设有第二凸块,所述合门锁砖包括第一锁砖和与所述第一锁砖相邻的第二锁砖,且所述第一锁砖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凸块相对接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二锁砖上设有与所述第二凸块相对接的第二凹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砖包括第一异形砖、第二异形砖以及第三异形砖,其中所述第二异形砖位于所述第一异形砖和所述第三异形砖之间,且所述第一凸块设置在所述第一异形砖上,所述第一异形砖、第二异形砖以及所述第三异形砖上与所述第一凸块相对的一面均设有悬挂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槽包括方槽以及位于所述方槽中的圆孔,其中所述方槽位于所述第一异形砖、第二异形砖以及所述第三异形砖的顶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异形砖上与所述第二异形砖相邻的一面设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二异形砖上设有与所述第三凹槽相对接的第三凸块以及与所述第三异形砖相邻的第四凹槽,所述第三异形砖上设有与所述第四凹槽相对接的第四凸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凹槽和所述第四凹槽的水平截面为等腰梯形。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其特征在于:所述合门锁砖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支撑砖和所述第二支撑砖之间的第三锁砖,且所述第三锁砖与所述第二异形砖相邻。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砖、所述第二锁砖以及所述第三锁砖的上顶面尺寸均大于其下底面尺寸。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砖与所述第二支撑砖的结构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竖窑耐火内衬组合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的水平截面为等腰梯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