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真空熔炼炉的上加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05489发布日期:2019-09-06 19:33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真空熔炼炉的上加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真空熔炼炉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真空熔炼炉的上加料装置。



背景技术:

真空熔炼炉是在真空条件下,利用中频感应加热原理,使金属熔化的真空冶炼成套设备,它是用来生产镍基高温合金、精密合金、不锈钢、超高强度钢等特种合金材料的重要精炼冶炼设备。按照所熔炼材料类型来划分,真空熔炼炉可以分为母合金熔炼炉和变形合金熔炼炉;按照炉子类型划分,真空熔炼炉可以分为周期炉和半连续炉。真空熔炼炉的上加料装置是真空熔炼炉重要组成部分,以往情况下,真空熔炼炉的加料方式为侧加料,加料方式单一,存在加料工序烦杂,工作不可靠等缺陷,至使真空熔炼炉性能下降和工作寿命减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用于真空熔炼炉的上加料装置,是针对上述真空熔炼炉的加料问题而设计,以实现包括上加料在内的多种加料方式,实现大块原料加料,同时还可实现热电偶测温和钢液取样,提高市场的竞争性力。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真空熔炼炉的上加料装置,包括加料室、门卡、铰链、加料摆臂、安装螺钉和螺母、卷盘、惰轮、热电偶卷盘、链条、吊钩、加料室门、旋转编码器、联轴器、电机、驱动轴以及轴承座;

所述加料室上安装有加料室门,所述加料室门与加料室通过铰链连接,所述加料室门上安装有控制其开闭的门卡,所述加料摆臂安装在所述加料室的一侧,所述加料摆臂可在加料室门打开后转入或转出所述加料室,所述加料室底部通过所述安装螺钉和螺母与真空熔炼炉室连接;

所述电机驱动所述驱动轴,所述旋转编码器通过联轴器连接在所述驱动轴上,所述驱动轴安装在所述轴承座上,所述卷盘安装在驱动轴上,所述卷盘通过链条经过惰轮连接位于所述加料室中的吊钩,所述热电偶卷盘上卷绕有电缆线,在电缆线的端部有电缆线插头。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包括加料桶,所述加料桶可与所述加料摆臂固定,或者连接在所述吊钩下方。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包括吊环和热电偶,所述吊环连接在所述吊钩下方,所述热电偶连接在所述吊环下方,所述热电偶的电缆线插头与所述热电偶卷盘上的电缆线插头连接。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是针对真空熔炼炉设备上用于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加料、测温、取样及加合金而设计的一种用于真空熔炼炉的上加料装置。本实用新型采用电机带动卷盘链条吊钩,将加料桶吊入真空熔炼炉,加料桶将原料放入炉室后,电机将加料桶吊回至加料室,同时此升降系统还可用于热电偶测温和钢液取样。本实用新型改进了以往的加料方式,提高了加料的效率,降低设备维护的成本,并延长其使用寿命。本实用新型结构方便简单、成本低廉、实用可靠,提高了市场的竞争性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面剖面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剖面图。

附图标记说明:1.加料室;2.门卡;3.铰链;4.加料摆臂;5.安装螺钉和螺母;6.卷盘;7.惰轮;8.热电偶卷盘;9.链条;10.吊钩;11.加料室门;12.加料桶;13.吊环;14.热电偶;15.旋转编码器;16.联轴器;17.电机;18.驱动轴;19.轴承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将装载原料的加料桶12置于加料摆臂4,打开门卡2,将加料室门11打开,转动加料摆臂4,将加料桶12置于加料室1中。使用吊钩10与加料桶12连接,将加料摆臂4转出加料室1,加料桶12悬于吊钩10下,关闭加料室门11,锁紧门卡2。

启动电机17带动安装在轴承座19上的驱动轴18转动,驱动轴18带动卷盘6转动,通过链条9经过惰轮7带动吊钩10、加料桶12降入真空熔炼炉室,由旋转编码器15控制加料桶12深度,当加料桶12打开将原料放入炉室后,电机17控制加料桶12回到加料室1中,加料完成。

如需测量炉室内钢水温度和取样,则将加料室门11打开,将吊环13、热电偶14置于吊钩10上,并将热电偶14与热电偶卷盘8上的电缆线接通以传输信号,关闭加料室门11,锁紧门卡2,如同加料操作将热电偶14降入炉室钢液内,完成取样和测温工作。在此同时,热电偶卷盘8也相应转动,进行电缆线的收放以配合热电偶14的升降。

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专利。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这里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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