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喷雾式制冷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12293阅读:730来源:国知局
一种喷雾式制冷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喷雾式制冷设备,属于制冷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制冷设备是制冷机与使用冷量的设施结合在一起的装置,设计和建造制冷装置,是为了有效地使用冷量来冷藏食品或其他物品,在低温下进行产品的性能试验和科学研究试验。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120131783.9的一种组合式制冷设备,包括:第一制冷设备、第二制冷设备和用于有线地或无线地连接所述第一制冷设备及第二制冷设备的通讯部件,所述第一制冷设备包括控制所述第一制冷设备运转的第一控制系统,所述第二制冷设备包括控制所述第二制冷设备运转的第二控制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控制系统向所述第二控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制冷设备的启动信号和停机信号,所述第二控制系统包括:通讯状态检测模块、温度检测模块、开停机时间检测模块和开停控制模块,但是没有制冷发生仓,不能提供喷雾式的制冷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喷雾式制冷设备,以解决没有制冷发生仓,不能提供喷雾式的制冷效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喷雾式制冷设备,其结构包括换气口、上端盖、第二增雾板、第一喷雾口、第二喷雾口、制冷发生仓、底座、第三喷雾口、中间隔板、第四喷雾口、支撑杆、第一增雾板、减震条连接装置,所述的上端盖通过减震条连接装置和换气口固定连接,所述的第二增雾板和第一增雾板固定连接,所述的制冷发生仓和底座固定连接,所述的一增雾板通过第二增雾板和上端盖固定连接,所述的制冷发生仓外侧设有第一喷雾口、第二喷雾口、第三喷雾口、第四喷雾口,所述的底座通过支撑杆和上端盖固定连接,所述的制冷发生仓内部设有第三喷雾水帘、分水盘、第一喷雾水帘、制冷喷雾处理机、内部立杆、第二喷雾水帘,所述的第三喷雾水帘、第二喷雾水帘第一喷雾水帘和制冷喷雾处理机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的换气口下设有上端盖。

进一步地,所述的底座上设有中间隔板。

进一步地,所述的上端盖下方设有支撑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所述的制冷发生仓内部设有第三喷雾水帘、分水盘、第一喷雾水帘、制冷喷雾处理机、内部立杆、第二喷雾水帘,所述的第三喷雾水帘、第二喷雾水帘第一喷雾水帘和制冷喷雾处理机活动连接,配合使用,就组合而成了制冷发生仓,能提供多方位的喷雾式的制冷效果。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喷雾式制冷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制冷发生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换气口-1、上端盖-2、第二增雾板-3、第一喷雾口-4、第二喷雾口-5、制冷发生仓-6、底座-7、第三喷雾口-8、中间隔板-9、第四喷雾口-10、支撑杆-11、第一增雾板-12、减震条连接装置-13、第三喷雾水帘-601、分水盘-602、第一喷雾水帘-603、制冷喷雾处理机-604、内部立杆-605、第二喷雾水帘-60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喷雾式制冷设备,其结构包括换气口1、上端盖2、第二增雾板3、第一喷雾口4、第二喷雾口5、制冷发生仓6、底座7、第三喷雾口8、中间隔板9、第四喷雾口10、支撑杆11、第一增雾板12、减震条连接装置13,所述的上端盖2通过减震条连接装置13和换气口1固定连接,所述的第二增雾板3和第一增雾板12固定连接,所述的制冷发生仓6和底座7固定连接,所述的一增雾板12通过第二增雾板3和上端盖2固定连接,所述的制冷发生仓6外侧设有第一喷雾口4、第二喷雾口5、第三喷雾口8、第四喷雾口10,所述的底座7通过支撑杆11和上端盖2固定连接,所述的制冷发生仓6内部设有第三喷雾水帘601、分水盘602、第一喷雾水帘603、制冷喷雾处理机604、内部立杆605、第二喷雾水帘606,所述的第三喷雾水帘601、第二喷雾水帘606第一喷雾水帘603和制冷喷雾处理机604活动连接,所述的换气口1下设有上端盖2,所述的底座7上设有中间隔板9,所述的上端盖2下方设有支撑杆11。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所述的制冷发生仓6内部设有第三喷雾水帘601、分水盘602、第一喷雾水帘603、制冷喷雾处理机604、内部立杆605、第二喷雾水帘606,所述的第三喷雾水帘601、第二喷雾水帘606第一喷雾水帘603和制冷喷雾处理机604活动连接,配合使用,就组合而成了制冷发生仓,能提供多方位的喷雾式的制冷效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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