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重换热蒸发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71541发布日期:2018-06-12 19:55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重换热蒸发器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蒸发器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双重换热蒸发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蒸发器是制冷四大件中很重要的一个部件,低温的冷凝液体通过蒸发器与外界的空气进行热交换,气化吸热,达到制冷的效果,目前使用的蒸发器的换热时间短,会造成液体制冷器,既浪费了制冷剂,也会动制冷装置寿命有影响,还影响制冷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双重换热蒸发器,增加螺旋装置,经过螺旋装置和换热装置的双层换热,液态制冷剂使用率高,制冷效果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双重换热蒸发器,包括箱体、进液口、出气口、换热装置、螺旋装置、固定板、连接管,所述的箱体为空心长方体,所述箱体上连接有若干固定板,所述固定板有两块,所述固定板通过螺栓固定在箱体的左右两个端面,所述换热装置有两套,所述每套换热装置包括若干换热管和U形管,所述换热装置与固定板相连接,所述螺旋装置安装在箱体内部,所述螺旋装置将换热装置隔成左右两套,所述连接管在箱体的右侧,所述进液口与出气口都设置在连接管上,所述进液口在出气口的上方。

作为优选,所述所述螺旋装置包括进液口a、出气口a、进水口和出水口,所述出气口a与进液口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换热装置的换热管安装在箱体内,所述换热管的两端分别固定在左右两块固定板上,所述每套换热装置有换热管4~10根,所述换热管的数量为偶数,所述两套换热装置最上方的两根换热管通过连接管连接,所述两套换热装置最下方的两根换热管通过连接管连接,所述每套换热装置的上下两根换热管通过U行管上下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出气口的开口向上,所述出气口的上端安装有干燥剂。

作为优选,所述安装有出气口的连接管上还设有排废液口,所述排废液口与连接管连接的一端还安装有浮球阀。

作为优选,所述固定板与箱体的左右两个端面之间都放置有密封圈。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双重换热蒸发器,结构合理,增加了干燥装置,能够吸收换热管表面的水分,不易形成霜冻。

本发明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双重换热蒸发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双重换热的蒸发器螺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双重换热的蒸发器俯视图。

图中:1-箱体、2-进液口、3-出气口、4-换热装置、5-螺旋装置、6-固定板、7-连接管、8-干燥剂、9-排废液口、10-浮球阀、41-换热管、42-U形管、51-进液口a、52-出气口a、53-进水口、54-出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双重换热蒸发器,包括箱体1、进液口2、出气口3、换热装置4、螺旋装置5、固定板6、连接管7,所述的箱体1为空心长方体,所述箱体1上连接有若干固定板6,所述固定板6有两块,所述固定板6通过螺栓固定在箱体1的左右两个端面,所述换热装置4有两套,所述每套换热装置4包括若干换热管41和U形管42,所述换热装置4与固定板6相连接,所述螺旋装置5安装在箱体1内部,所述螺旋装置5将换热装置4隔成左右两套,所述连接管7在箱体1的右侧,所述进液口2与出气口3都设置在连接管7上,所述进液口2在出气口3的上方,所述螺旋装置5包括进液口a51、出气口a52、进水口53和出水口54,所述出气口a52与进液口2连接,所述换热装置4的换热管41安装在箱体1内,所述换热管41的两端分别固定在左右两块固定板6上,所述每套换热装置4有换热管41的数量为4~10根,所述换热管41的数量为偶数,所述两套换热装置4最上方的两根换热管41通过连接管7连接,所述两套换热装置4最下方的两根换热管41通过连接管7连接,所述每套换热装置4的上下两根换热管41通过U行管42上下连接,所述出气口3的开口向上,所述出气口3的上端安装有干燥剂8,所述安装有出气口3的连接管7上还设有排废液口9,所述排废液口9与连接管7连接的一端还安装有浮球阀10,所述固定板6与箱体1的左右两个端面之间都放置有密封圈。

本发明工作过程:

本发明一种双重换热蒸发器在工作过程中,液态制冷剂进入螺旋装置5的进液口a51,空调水从进水口53进入螺旋装置5,换热后制冷剂从出气口a52进入进液口2到箱体1内的换热管41,换热装置4有两套,所述每套换热装置4包括若干换热管41和U形管42,换热装置4与固定板6相连接,每套换热装置4有换热管41的数量为10根,经过换热装置4后,液态制冷剂吸热转变为气态制冷剂,出气口3设置在连接管7上,从出气口3排出,经过干燥剂8后吸手制冷剂中的水分后排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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