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有效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是,包括一级污水处理子系统和二级污水处理子系统,还包括与一级污水处理子系统和二级污水处理子系统连接的污水监测数据采集子系统,与污水监测数据采集子系统连接的数据传送服务子系统以及与数据传送服务子系统连接的污水监测客户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有效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一级污水处理子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沉砂池、配水井、CASS反应池和接触池。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有效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二级污水处理子系统包括与沉砂池连接的砂水分离器,与CASS反应池连接的存储池,以及与存储池连接的污泥脱水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有效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数据传送服务子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数据修正模块、滤波处理模块、数据压缩模块、数据传送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有效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数据修正模块用于对采集时受到温度影响的数据进行修正处理,其中对采集时受到温度影响的数据进行修正处理的修正公式为:
式中,ρ为修正后的数据,ρ′为修正前的原始数据,T0为传感器使用标准温度,T为传感器使用时实际环境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