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2753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便携式清洁领域,特别是一种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



背景技术:

如今,在马路上会有很多的公交站点,在公交站点上会设置广告牌,由于风吹日晒,雨水灰尘的侵蚀,广告牌上会有很多污垢,但是有公交站候车的人们比较多,有时候就会碰到广告牌,这样人们身上的衣服就会很脏,并且广告牌上污垢过多,也会影响广告招商,因此设置本装置是很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包括伸缩立柱,所述伸缩立柱上表面设有圆形桶,所述圆形桶内下表面设有伸缩端向上的一号微型气缸,所述一号微型气缸的伸缩端上设有旋转端向上的一号微型电机,所述一号微型电机旋转端上设有活动支杆,所述活动支杆上套有清洁毛刷,所述伸缩立柱上设有条形壳体,所述条形壳体内设有微型水箱和蓄电池,所述微型水箱内设有微型泵,所述条形壳体上表面加工有圆形开口,所述圆形开口内嵌装有喷头,所述喷头一端通过微型水箱与微型泵相连的水管,所述条形壳体上表面加工有矩形开口,所述矩形开口上设有矩形挡门,所述伸缩立柱侧表面设有控制器,所述蓄电池与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分别与一号微型气缸、一号微型电机和微型泵电性连接。

所述伸缩立柱上套有摩擦圈,所述伸缩立柱下表面设有半圆形挂钩。

所述矩形挡门上设有N型把手。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一种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实用性高,结构新颖,操作方便有效清洁广告牌的污垢,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的俯视图;

图中,1、伸缩立柱;2、圆形桶;3、一号微型气缸;4、一号微型电机;5、活动支杆;6、清洁毛刷;7、条形壳体;8、微型水箱;9、蓄电池;10、微型泵;11、圆形开口;12、喷头;13、水管;14、矩形开口;15、矩形挡门;16、控制器;17、摩擦圈;18、半圆形挂钩;19、N型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如图1-2所示,一种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包括伸缩立柱(1),所述伸缩立柱(1)上表面设有圆形桶(2),所述圆形桶(2)内下表面设有伸缩端向上的一号微型气缸(3),所述一号微型气缸(3)的伸缩端上设有旋转端向上的一号微型电机(4),所述一号微型电机(4)旋转端上设有活动支杆(5),所述活动支杆(5)上套有清洁毛刷(6),所述伸缩立柱(1)上设有条形壳体(7),所述条形壳体(7)内设有微型水箱(8)和蓄电池(9),所述微型水箱(8)内设有微型泵(10),所述条形壳体(7)上表面加工有圆形开口(11),所述圆形开口(11)内嵌装有喷头(12),所述喷头(12)一端通过微型水箱(8)与微型泵(10)相连的水管(13),所述条形壳体(7)上表面加工有矩形开口(14), 所述矩形开口(14)上设有矩形挡门(15),所述伸缩立柱(1)侧表面设有控制器(16),所述蓄电池(9)与控制器(16)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16)分别与一号微型气缸(3)、一号微型电机(4)和微型泵(10)电性连接;所述伸缩立柱(1)上套有摩擦圈(17),所述伸缩立柱(1)下表面设有半圆形挂钩(18);所述矩形挡门(15)上设有N型把手(19)。

本实施方案的特点为,伸缩立柱上表面设有圆形桶,圆形桶内下表面设有伸缩端向上的一号微型气缸,一号微型气缸的伸缩端上设有旋转端向上的一号微型电机,一号微型电机旋转端上设有活动支杆,活动支杆上套有清洁毛刷,伸缩立柱上设有条形壳体,条形壳体内设有微型水箱和蓄电池,微型水箱内设有微型泵,条形壳体上表面加工有圆形开口,圆形开口内嵌装有喷头,喷头一端通过微型水箱与微型泵相连的水管,条形壳体上表面加工有矩形开口,矩形开口上设有矩形挡门,伸缩立柱侧表面设有控制器,蓄电池与控制器电性连接,控制器分别与一号微型气缸、一号微型电机和微型泵电性连接,实用性高,结构新颖,操作方便有效清洁广告牌的污垢,省时省力。

在本实施方案中,首先控制器打开,本装置开始正常工作,条形壳体内的蓄电池可持续进行蓄电,伸缩立柱上表面圆形桶内下表面的伸缩端向上的一号微型气缸开始上下伸缩运动,带动伸缩端上的旋转端向上的一号微型电机也开始运动,同时电机旋转端开始旋转,带动电机旋转端活动支杆上的可拆卸清洁毛刷进行刷洗,伸缩立柱上的条形壳体内微型水箱存一定的水量,当控制器打开时,微型水箱内的微型泵与条形壳体上表面圆形开内嵌装的喷头通过水管连接开始喷水,此时多功能便携式清扫装置开始正常工作运行,条形壳体上表面的矩形开口方便水箱的注水,伸缩立柱上的摩擦圈具有防滑作用,伸缩立柱下表面的半圆形挂钩 方便存放。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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