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容法海水淡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9973阅读:5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容法海水淡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海水淡化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容法海水淡化装置。



背景技术:

海水淡化即利用海水脱盐生产淡水,是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开源增量技术,可以增加淡水总量,且不受时空和气候影响,可以保障沿海居民饮用水和工业锅炉补水等稳定供水,从海水中取得淡水的过程谓海水淡化,我们使用电容法淡化海水,但是现存在的带电电极柱一般直接存放在蓄水槽中,直接对海水中含有溶解盐类和其他带电物质进行吸附,不能根据生产的需求改变带电电极柱的长度,满足了生产的需求,降低工作效率,同时现存在海水淡化装置内设有的带电电极柱不使用时多为直接裸露放置,空气中带电物质长时间吸附,减少带电电极柱的使用寿命,增加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电容法海水淡化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容法海水淡化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端设有蓄水槽,所述蓄水槽靠近底座的内壁一侧设有转动槽,所述转动槽远离底座的一侧设有存放槽,所述存放槽内活动设有带电柱,且带电柱延伸至存放槽外,所述转动槽内活动设有转轴,且转轴延伸至底座外,所述存放槽靠近转动槽的内壁一侧两端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远离转动槽的一侧设有滑道,且滑道安装于存放槽的内壁两端,所述带电柱的两侧设有滑块,且滑块活动安装于滑道内,所述固定块与滑道相邻的一侧设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远离固定块的一端安装于滑块上,所述转动槽的内壁两侧设有内螺纹,所述转轴靠近存放槽的一端两侧设有外螺纹,且内螺纹和外螺纹相匹配。

优选的,所述转动槽和存放槽的交接处设有槽口,且转轴活动安装于槽口内。

优选的,所述存放槽远离转动槽的一侧设有第一槽口,且第一槽口内壁上设有密封圈,所述带电柱活动安装于第一槽口内。

优选的,所述转动槽远离存放槽的一侧设有第二槽口,且转轴活动安装于第二槽口内。

优选的,所述蓄水槽远离底座的一侧设有进液管道,所述蓄水槽靠近底座的一侧设有出液管道,且出液管道延伸至底座外。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增加带电柱、转轴、转动槽、存放槽、复位弹簧、滑道和滑块,能够使用转轴合理控制带电柱的长度,避免带电柱过长,造成生产成本浪费,同时避免带电柱过短,提高淡化速度,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生产成本,同时在不使用时候,能够使用弹簧收缩带电柱,避免带电柱支架裸露放置,增加带电柱使用寿命,节约淡化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容法海水淡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容法海水淡化装置的结构局部结构放大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蓄水槽、3转动槽、4存放槽、5带电柱、6转轴、7固定块、8滑道、9滑块、10复位弹簧、11内螺纹、12外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电容法海水淡化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的顶端设有蓄水槽2,蓄水槽2靠近底座1的内壁一侧设有转动槽3,转动槽3远离底座1的一侧设有存放槽4,存放槽4内活动设有带电柱5,且带电柱5延伸至存放槽4外,转动槽3内活动设有转轴6,且转轴6延伸至底座1外,存放槽4靠近转动槽3的内壁一侧两端设有固定块7,固定块7远离转动槽3的一侧设有滑道8,且滑道8安装于存放槽4的内壁两端,带电柱5的两侧设有滑块9,且滑块9活动安装于滑道8内,固定块7与滑道8相邻的一侧设有复位弹簧10,复位弹簧10远离固定块7的一端安装于滑块9上,转动槽3的内壁两侧设有内螺纹11,转轴6靠近存放槽4的一端两侧设有外螺纹12,且内螺纹11和外螺纹12相匹配,转动槽3和存放槽4的交接处设有槽口,且转轴6活动安装于槽口内,存放槽4远离转动槽3的一侧设有第一槽口,且第一槽口内壁上设有密封圈,带电柱5活动安装于第一槽口内,转动槽3远离存放槽4的一侧设有第二槽口,且转轴6活动安装于第二槽口内,蓄水槽2远离底座1的一侧设有进液管道,蓄水槽2靠近底座1的一侧设有出液管道,且出液管道延伸至底座1外。

使用者使用海水淡化装置时,将海水注入蓄水槽2内,根据海水的量或者需要淡化的速度,旋转转轴6,转轴6在转动槽3内活动,转轴6挤压带电柱5,带电柱5在存放槽4内活动,滑块8在滑道9内活动,减小摩擦力,带电柱5延伸至存放槽4外,根据生产需求,合理旋转出带电柱5的长度,当淡化完成后,从出水管道排出淡化后的海水,旋转转轴6,转轴6在转动槽3内活动,带电柱5在复位弹簧10的作用力下收缩,滑块8在滑道9内活动,带电柱5收缩回存放槽4内,避免带电柱吸附空气中带电物质,节约生产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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