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黑臭水体截污点源治理一体化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0503阅读:1662来源:国知局
城镇黑臭水体截污点源治理一体化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黑臭水体污染物治理装置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城镇河道黑臭水体岸上截污点源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河道水体污染日益严重,大量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各类工业废水等无序排放至周围的河流湖泊中,造成水体过量纳污、失去原有的自净能力,从而导致周围环境水体发黑、发臭,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整治城镇黑臭水体。按照“水十条”的要求,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需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黑臭水体要得到消除。针对黑臭水体治理,住建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提出了城镇黑臭水体技术选择原则及相关治理技术。控源截污技术主要为污水截污纳管后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但会增加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压力,其次就是采用旁路处理方法。目前城镇黑臭水体大部分位于规模较小的乡镇区域,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设施不全,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或小规模工业作坊产生的工业废水通常是就地排放、顺沟流入附近河道,且该污水水量小、水源分布分散、水质生化性好。针对此类污染源则需要简易高效的污水处理装置对其进行净化处理。因此,有必要开发一种适于此类污水处理的高效污水处理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城镇黑臭水体截污点源治理一体化设备,用于处理造成河道污染的点源污染物、减少排入河道水体的污染物总量、实现水体还清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城镇黑臭水体截污点源治理一体化设备,包括:

箱体,其内从前至后依次设有相互连通的生物可调区、复合生物载体区、强化澄清区和消毒清水区;其中,

所述生物可调区前端设有进水装置,该生物可调区内设有间歇自控曝气装置和仿生填料;

所述复合生物载体区内设有曝气系统、复合生物载体、滚筒式出水装置和出水槽;

所述强化澄清区内设有污泥储存区、缓冲区、混合区、沉淀区和清水区,所述污泥储存区设有气动污泥排放管,沉淀区设有斜板填料;

所述消毒清水区内的超高部分设有旋涡风机和溶药装置,所述旋涡风机经管路分别与所述生物可调区内的间歇自控曝气装置和所述复合生物载体区内的曝气系统连接;所述溶药装置经加药管连接至所述强化澄清区内;

所述消毒清水区后端设有出水管。

由上述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体化设备,与国内外现有的污水处理设备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1)模块化一体化结构,可实现快速简便安装,缩短施工周期;

(2)工艺流程短,设备尺寸小,大大节省占地和投资成本;

(3)单一的动力方式,减少机电设备,节约运行成本;

(4)可根据项目水质特点及处理需求,调整工艺运行功能,满足不同项目处理要求;

(5)仿生填料和复合生物载体的投加提高了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抗冲击性,从而达到理想的处理效果;

(6)特有的螺旋式曝气盘系统保证生物系统内的DO和气流动力,满足微生物的营养需求、载体的流化动力需求和出水装置的反洗要求,保证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7)澄清沉淀和消毒储存功能分别采用一体化设计,简化设备构造实现多种功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体化设备示意图;

图中标注:1-人孔;2-箱体;3-进水装置;4-电动阀门;5-混合液回流管;6-旋涡风机;7-溶药装置;8-污泥回流管;9-手动阀门;10-曝气管;11-滚筒式出水装置;12-剩余污泥排放管;13-出水槽;14-间歇自控曝气装置;15-生物可调区;16-曝气系统;17- 螺旋曝气盘;18-复合生物载体区;19-强化澄清区;20-斜板填料;21-加药管;22-清水区1;23-出水管;24-仿生填料1;25-复合生物载体;26-溢流矩形孔;27-过水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城镇黑臭水体截污点源治理一体化设备,是一种适于城镇黑臭水体点源治理的一体化设备,为模块化组装设备,用于处理造成河道污染的点源污染物、减少排入河道水体的污染物总量、实现水体还清功能,具有体积小、成本低、安装简便、处理效果好等优点,该设备包括:

箱体,其内从前至后依次设有相互连通的生物可调区、复合生物载体区、强化澄清区和消毒清水区;其中,

生物可调区前端设有进水装置,该生物可调区内设有间歇自控曝气装置和仿生填料;

复合生物载体区内设有曝气系统、复合生物载体、滚筒式出水装置和出水槽;

强化澄清区内设有污泥储存区、缓冲区、混合区、沉淀区和清水区,污泥储存区设有气动污泥排放管,沉淀区设有斜板填料;

消毒清水区内的超高部分设有旋涡风机和溶药装置,旋涡风机经管路分别与生物可调区内的间歇自控曝气装置和复合生物载体区内的曝气系统连接;溶药装置经加药管连接至强化澄清区内;

消毒清水区后端设有排放清水的出水管。

上述一体化设备中,生物可调区内的间歇自控曝气装置由曝气装置和自控装置连接而成;

生物可调区内的仿生填料为由生物碳纤维编织而成的水草结构仿生填料。

上述一体化设备中,复合生物载体区内的曝气系统由曝气管和螺旋式曝气盘连接而成。

上述一体化设备中,螺旋式曝气盘采用由高分子材料混合玻纤维材料制成的曝气盘;

上述一体化设备中,复合生物载体内的出水槽与生物可调区之间设有混合液回流管;

强化澄清区与生物可调区之间设有污泥回流管;

污泥回流管设有连接至箱体外的剩余污泥排放管。

上述一体化设备中,生物可调区上部设有溢流矩形孔和过水装置来连接复合生物载体区。

上述一体化设备中,箱体上部对应生物可调区、复合生物载体区、强化澄清区和消毒清水区分别设有四个人孔。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实施例: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适于城镇黑臭水体点源治理的一体化设备,该设备为模块化组装设备,主要包括集装箱式的箱体,箱体内部由从前至后依次设置的四个分区组成,包括生物可调区15、复合生物载体区18、强化澄清区19和消毒清水区22。

预处理后的点源收集污水经进水装置3进入生物可调区15;生物可调区内设置有进水装置3、间歇自控曝气装置14和仿生填料24,其中间歇自控曝气装置14由电动阀门4和曝气管组成,仿生填料24采用特殊的结构编织而成,且编织材料添加了生物碳纤维材料,其引入为微生物在填料表面附着形成的生物膜提供微电解环境,使得电负性和电正性生物膜在纤维表面分散排布、各司其职亦能以填料为媒介进行电子交换,使的难降解有毒物质在填料表面分段降解,提高厌氧工艺的整体转化效率;仿生填料24由固定支架固定在生物可调区15内;污水是曝气装置14和仿生填料24的共同作用下完成强化除碳与脱氮的功能,同时由于仿生填料的填加,增加了系统的抗冲击性能;间歇自控曝气装置14通过自控系统控制电动阀门4的开启实现间歇曝气运行,通过手动阀门9调节所需气量,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亦可实现连续增氧曝气强化除碳和脱氨氮功能。强化澄清区19内的沉淀污泥和复合生物载体区18内的混合液在气体动力的作用下分别经污泥回流管8和混合液回流管5回流至生物可调区15内,保证系统的微生物量和除氮要求。

上述一体化设备使用时,经生物可调区15处理后出水经溢流矩形孔26孔底扩散流入复合生物载体区18,复合生物载体区18内设置有曝气系统16、复合生物载体25和滚筒式出水装置11;曝气系统16由曝气管10和螺旋式曝气盘17组合而成;螺旋式曝气盘17 采用制成高强度高分子材料并混合一定比例的玻纤维材料,刚性微孔分布,气泡在上升过程中不会由于涡流作用和邻近的气泡碰撞结合,提高气液间传质效率及曝气搅动强度,保证池内微生物反应的DO、载体流化的动力和滚筒式出水装置11反洗的需求,且材质疏水性强,不易堵塞;复合生物载体25内固定有针对项目污染物特性的特定专一高效菌种,同时载体的特殊性质表面仍有少量生物膜形成,加上池内的污泥菌种,大大增加了池内的微生物种类和数量,提高了系统的处理效率;经过生物反应的混合液通过滚筒式出水装置 11集中收集到出水槽内,在此处混合液在气体动力的作用下经混合液回流管5回流至生物可调区15;滚筒式出水装置11根据水量不同设计不同尺寸,置于该区水面以下,主要作用是拦截复合生物载体25保证有效过水,该装置由于位于水面以下,气体搅拌性强,不易堵塞,且在一定程度上拦截污水内的悬浮物质,实现高效截污作用,增加池内微生物量,提高出水水质。处理后出水经出水槽底部的出水孔流入强化澄清区。

强化澄清区19主要功能是保证泥水分离并实现磷的深度去除,池内设置有斜板填料 20实现泥水分离,保证出水清澈;来水与加药管21中的混凝剂在水流动作用下混合,实现深度除磷作用。该区沉淀的污泥在气体动力作用下经污泥回流管8回流至前端生物可调区15内。

消毒清水区超高部分安装有旋涡风机6和溶药装置7,根据项目需求投加消毒试剂,保证出水使用要求;处理后出水经出水管23排放。

该设备可设计为全地埋形式,需在各区设置人孔1,管路布置于池体超高部分,各阀门调控通过人孔1进行。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