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含油污泥中低温粒化热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15190阅读:4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境岩土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含油污泥中低温粒化热解装置。



背景技术:

含油污泥是石油勘探、开发、运输和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具有脱水难、粘度大、组分复杂等特点,含水率通常在70%-90%。

现阶段,国内外含油污泥的处理技术主要分为3类:萃取法、生物降解法和热处理法。萃取法是根据相似相容原理,选择合适的有机溶剂作为萃取剂来萃取其中的油品,达到回收利用的目的,但是萃取剂使用量大且价格昂贵,处理成本高。生物法的原理是将油泥中的TPH通过微生物降解作用,转化为无害的土壤成分,生物法虽然能节约能源,运行成本低,但是微生物降解作用漫长,占地面积大,如果处理不当,可能污染大气、土壤和地表水、地下水等带来二次污染。热处理法在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方面较其他方法有很大优势,其主要手段是焚烧和热解,但是焚烧存在能耗大、费用高、二次污染严重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含油污泥中低温粒化热解装置,解决现有技术中油泥处理成本高,二次污染严重,周期长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含油污泥中低温粒化热解装置,包括:超热蒸汽发生器、粉碎热解室、搅拌电机、螺旋叶片、多孔滤网以及料渣收集斗;

所述超热蒸汽发生器通过喷气管道与所述粉碎热解室相连;

所述料渣收集斗固定在所述粉碎热解室尾端;

所述多孔滤网镶嵌在所述料渣收集斗内;

所述搅拌电机固定在所述粉碎热解室上;

所述螺旋叶片与所述搅拌电机的输出轴相连,置于所述粉碎热解室内。

进一步地,所述粉碎热解室的首端设置进泥口。

进一步地,所述粉碎热解室倾斜设置,所述粉碎热解室的首端高于其尾端。

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含油污泥中低温粒化热解装置,在中低温高压蒸汽冲击和螺旋搅拌破碎双重作用下,含油污泥快速粒化热解,油分和水分完全挥发,干泥颗粒破碎为细小粉渣,大幅度提高了油气的回收利用率,降低二次污染。多孔滤网可加工成不同孔径进行更换,对油泥粉渣进行筛分,阻止大颗粒固体垃圾杂物喷出出气口,并且能控制喷出出气口的泥颗粒粒径,确保油泥充分热解。料渣收集斗可对大颗粒固体垃圾杂物进行收集存储,开启后可进行适时清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含油污泥中低温粒化热解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含油污泥中低温粒化热解装置,解决现有技术中油泥处理成本高,二次污染严重,周期长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提升油气的回收效率以及油品质量,降低二次污染的技术效果。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特征是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详细的说明,而不是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限定,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参见图1,一种含油污泥中低温粒化热解装置,包括:超热蒸汽发生器1、粉碎热解室6、搅拌电机3、螺旋叶片4、多孔滤网7以及料渣收集斗8。

具体来说,所述超热蒸汽发生器1通过喷气管道2与所述粉碎热解室6相连;所述料渣收集斗8固定在所述粉碎热解室6尾端;所述多孔滤网7镶嵌在所述料渣收集斗8内;所述搅拌电机3固定在所述粉碎热解室6上;所述螺旋叶片4与所述搅拌电机3的输出轴相连,置于所述粉碎热解室6内。

所述粉碎热解室的首端设置进泥口5。

所述粉碎热解室6倾斜设置,所述粉碎热解室6的首端高于其尾端。

下面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工作过程。

油泥从进泥口5进入粉碎热解室6,超热蒸汽发生器1通过喷气管道2向粉碎热解室6喷射强冲击性的中低温高压蒸汽,螺旋叶片4在搅拌电机3驱动下对油泥搅动破碎并向前输送,油泥在中低温高压气流冲击和螺旋搅拌破碎双重作用下实现快速粒化热解,泥分变为细小粉渣,油分和水分以气态形式挥发,粉渣、油分及水分三者混合物随气流穿过多孔滤网7喷出出气口,其中,粉碎热解室6倾斜布置,下端的料渣收集斗8可收集油泥中的大颗粒固体垃圾等杂物,镶嵌在料渣收集斗8内的多孔滤网7可加工成不同孔径进行更换。

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含油污泥中低温粒化热解装置,在中低温高压蒸汽冲击和螺旋搅拌破碎双重作用下,含油污泥快速粒化热解,油分和水分完全挥发,干泥颗粒破碎为细小粉渣,大幅度提高了油气的回收利用率,降低二次污染。多孔滤网可加工成不同孔径进行更换,对油泥粉渣进行筛分,阻止大颗粒固体垃圾杂物喷出出气口,并且能控制喷出出气口的泥颗粒粒径,确保油泥充分热解。料渣收集斗可对大颗粒固体垃圾杂物进行收集存储,开启后可进行适时清理。

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实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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