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10840发布日期:2018-11-02 22:11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机械技术领域,特指一种用于废布料开棉回收设备用的除尘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废布料开棉设备大多采用结构简单除尘筒对开棉后的棉絮进行除尘,而现有的除尘筒的结构则为简单的筒形,其筒体表面布满除尘孔,通过大功率的吸尘设备进行除尘,而采用这种方式的缺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棉絮中的粉尘、灰尘是存在于棉絮之中的,在除尘过程中,棉絮被巨大的吸力吸附在除尘筒上且难以翻转,除尘不彻底,而大功率的吸力会将小部分棉絮吸走,造成损失;二、选用的吸尘设备功率大,能耗大,成本大。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问题,特提供一种可选用功率较小且除尘效果好的除尘装置。

二、技术方案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除尘装置,包括有筒体,上述筒体上开设有除尘孔,上述筒体由驱动装置带动旋转,其中,上述筒体内设置有与外接吸气装置相连的除尘管道,该除尘管道上沿轴向开设有除尘口,上述除尘口与除尘孔斜向相对,上述除尘管道的内壁上设置有除尘导向槽,上述除尘导向槽以螺旋形式设置在除尘管道内,上述除尘导向槽的一侧壁上设置有弧形的导向片,上述导向片指向除尘导向槽方向。

作为优化,上述除尘口两侧边缘均设置有防漏导向块,两个防漏导向块的对应面均设置有弧形凹面。

作为优化,上述筒体内沿圆周方向均布有若干根除尘管道。

作为优化,上述除尘导向槽的螺距为M,筒体的长度为N,其中,N/3≤M≤N/2。

作为优化,上述除尘孔以轴向单列为一组孔组,孔组圆周向布满筒体;圆周向相邻两个除尘孔轴线的弧度为α,上述除尘口圆周向的弧度为β,其中α≤β。

三、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通过局部分点形式除尘,在除尘过程中以螺旋气流持续除尘,除尘效果好,能够比较彻底的清除棉絮中的粉尘或灰尘;本发明除尘装置可选用功率较小的吸尘设备,降低能耗,从而降低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除尘装置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方式一除尘管道的截面图;

图3是图2的A部放大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方式二除尘管道的截面图;

图5是图4的B部放大图。

图中,1为筒体,2为除尘孔,3为齿轮,4为齿环,5为除尘管道,6为除尘口,7为除尘导向槽,8为导向片,9为防漏导向块,10为凹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除尘装置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方式一:如图1至3所示,本发明除尘装置,包括有筒体1,上述筒体1上开设有除尘孔2,上述筒体1由驱动装置带动旋转,在本实施例中,驱动装置是由电机通过旋转轴带动齿轮3,上述筒体1两端的外壁上设置有与齿轮3相啮合的齿环4,当电机通过旋转轴带动齿轮3转动时,齿轮3通过与其啮合的齿环4带动筒体1同步转动,此外,上述驱动装置除了带动筒体1旋转之外,还起到支撑筒体1的作用。

上述筒体1内设置有与外接吸气装置相连的除尘管道5,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筒体1内沿圆周方向均布有三根除尘管道5。上述除尘管道5上沿轴向开设有除尘口6,上述除尘口6与除尘孔2斜向相对,具体的说,上述除尘孔2以轴向单列为一组孔组,孔组圆周向布满筒体1;圆周向相邻两个除尘孔2轴线的弧度为α,圆周向相隔一一个除尘孔2的两个除尘孔2轴线的弧度为γ,上述除尘口6圆周向的弧度为β,其中α≤β<γ,如此设计的好处是,在除尘过程中,除尘管道5一般只对同一列的除尘孔2被除尘物进行除尘,随着筒体1的旋转,相邻两列除尘孔2交替,而除尘口6对应的角度不变,这样就使得在除尘过程中,对被除尘物的除尘吸力存在由弱变强再变弱的过程,而其他未对应除尘口6的除尘孔2仅受微弱吸力的影响,有利于被除尘物通过自身重力翻转,以达到有效除尘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可增设柔性拨片或者软刷对被除尘物进行翻转。

上述除尘管道5的内壁上设置有除尘导向槽7,上述除尘导向槽7以螺旋形式设置在除尘管道5内,上述除尘导向槽7的螺距为M,筒体1的长度为N,在本实施例中,经过试验得出,M值的取值范围在:N/3≤M≤N/2时效果最佳,而M的具体值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节。上述除尘导向槽7的一侧壁上设置有弧形的导向片8,上述导向片8指向除尘导向槽7方向,上述弧形的导向片8的作用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将外接吸气装置吸走的空气以螺旋形式排出,另一方面是能够提高粉尘或者灰尘的排出效率,上述除尘口6两侧边缘均设置有防漏导向块9,两个防漏导向块9的对应面均设置有弧形凹面10,如此设计,能够有效的提高吸尘效率。

实施方式二:如图4和5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方式一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上述除尘导向槽7是开设在除尘管道5的内壁中,上述导向片8则设置在除尘导向槽7槽口一侧的边缘,其效果与实施方式一基本相同,但促使空气以螺旋方式排出的效果则会减弱。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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