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预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23130发布日期:2020-03-31 16:26阅读:318来源:国知局
餐厨垃圾预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处理设备,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餐厨垃圾预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餐厨垃圾,俗称泔水,是居民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生活废物。餐厨垃圾主要成分包括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主要特点是有机物含量丰富,水分含量高,极易腐烂变质,散发恶臭,传播细菌和病毒等。对环境卫生造成恶劣影响,且地沟油直接排入下水道非常不环保。

由于餐厨垃圾中含有较多的油,若直接排放至环境,会对环境卫生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对其进行提炼,处理过程使其受热,使凝固的油液化,使其与水、垃圾残渣溶于一体,然后进行油水分离,目前采用过滤、挤压等进行,若餐厨垃圾中油水过多,不利于挤压处理,因此,需要在挤压前预先对油水进行分离,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预处理装置,以解决餐厨垃圾中油水与固体垃圾分离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将餐厨垃圾中的油水和固体垃圾分离出来,利于餐厨垃圾的后续处理的餐厨垃圾预处理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餐厨垃圾预处理装置,包括储料斗和分离箱,所述储料斗通过进料管道连接所述分离箱,所述分离箱的箱体侧壁设有中空加热层,所述中空加热层内设有电加热装置,所述电加热装置通过温控仪与电源电连接;所述分离箱内壁错开设有多个用于固液分离的沥水板,所述沥水板上均匀设有若干个沥水孔;其中,最低端的沥水板连接排渣口;所述分离箱的底部为收集斗,所述收集斗通过管道连接集水箱。

优选地,所述沥水板包括上段板和下段板,上段板和下段板之间的夹角为120度至180度。

优选地,所述沥水板数量为4块。

优选地,所述分离箱底部还设有支撑腿。

优选地,所述电加热装置为碳纤维电热管或者电热丝。

优选地,所述中空加热层外部设有保温隔热层。

优选地,所述储料斗内还设有电加热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分离箱的箱体侧壁设有中空加热层,中空加热层内设有电加热装置,电加热装置通过温控仪与电源电连接;使用时候,可以通过温控仪调节电加热装置的加热温度在一定范围内,电加热装置加热后往分离箱内释放热量,餐厨垃圾中凝固的油脂液化;在分离箱内壁错开设有多个用于固液分离的沥水板,并且在沥水板上均匀设有若干个沥水孔,当餐厨垃圾由上至下的掉落过程中,油水通过沥水板上的沥水孔,后能够实现油水的初步分离,分离后的残渣从排渣口排出,油水由收集斗收集后进入集水箱内蓄积,本实用新型通过油水和残渣的初步分离,利于餐厨垃圾的后续处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餐厨垃圾预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餐厨垃圾预处理装置的沥水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餐厨垃圾预处理装置,包括储料斗1和分离箱2,具体地,储料斗1通过进料管道3连接分离箱2,分离箱2的箱体侧壁设有中空加热层21,中空加热层21内设有电加热装置22,该电加热装置22为碳纤维电热管或者电热丝,电加热装置22通过温控仪与电源电连接,以便于对温度的调控;分离箱2内壁错开设有多个用于固液分离的沥水板4,沥水板4上均匀设有若干个沥水孔40;其中,最低端的沥水板4连接排渣口5;分离箱2的底部为收集斗6,收集斗6通过管道连接集水箱7。为了便于更好地沥水和油,沥水板4包括上段板41和下段板42,上段板41和下段板之间的夹角为120度至180度,这样使得油水经过沥水板4的时候,缓缓掉落,延长油水在沥水板4上的时间,过滤效果更好。本实用新型的沥水板4数量为4块,当然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增减,

为了便于支撑整个分离箱2,分离箱2底部还设有支撑腿23。为了减少热量的释放,在中空加热层21外部设有保温隔热层。

本实用新型具体工作过程为:储料斗1用于储存收集的餐厨垃圾,当需要对其进行处理的时候,预先启动电加热装置,使得分离箱2内温度达到60-90℃左右;然后打开进料管道3上的阀门,调节餐厨垃圾的排放速度,餐厨垃圾从储料斗1中进入分离箱2,由于餐厨垃圾进入分离箱2内受热后,油脂溶化,经过沥水板4后,油水先透过沥水孔41,率先进入到收集斗6内,固体垃圾经过分离后,从排渣口5排出,实现餐厨垃圾中的固体和油水分离,为了预先对餐厨垃圾进行加热,在储料斗1内还设有电加热管11,这样餐厨垃圾在进入分离箱2之前油脂已经融化,更利于油水的分离。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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