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猪粪水分分离器及猪粪污水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278446发布日期:2020-09-18 20:37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一种猪粪水分分离器及猪粪污水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猪粪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来讲是一种猪粪水分分离器及猪粪污水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猪场的猪粪混杂尿液,有臭味骚味,严重影响猪舍的空气质量。用清水及时冲洗后,粪尿及污水混合变成稀粪。稀粪还田使用存在较高难度,一是体积很大,二是不方便运输,三是气味难闻。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猪粪水分分离器及猪粪污水处理装置,该装置使用方便,占地空间不大,容易组装,功效明显。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猪粪水分分离器,包括敞口的箱体,该箱体内设置有分隔机构,该分隔机构将箱体内部划分为位于上侧的储粪空间和位于下侧的储水空间,所述分隔机构包括两上下相对设置的漏粪层,且漏粪层之间设置有高弹棉层;所述储水空间的侧壁分别设置有排水口和排气口,所述排气口与外部的负压发生机构连接。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漏粪层由若干漏粪板拼接而成,所述漏粪板的两侧设置有拼接口,漏粪板上交错设置有若干横向通槽组和若干纵向通槽组。

进一步改进在于:位于上层的漏粪层与高弹棉层之间设置有支撑层。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支撑层为若干方钢,各方钢的两端均与箱体内侧壁连接。

进一步改进在于:位于下层的漏粪层与箱体内底壁之间设置有若干支撑件。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支撑件为砖块。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箱体的敞口处设置有翻边,且翻边上设置有吊环。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储水空间的内底壁倾斜设置,且排气口位于高位侧,排水口位于低位侧。

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猪粪污水处理装置,包括猪舍,还包括上述的猪粪水分分离器、以及依次相连的一级沉淀池、二级沉淀池和三级沉淀池;所述猪粪水分分离器通过粪水收集管路与猪舍连接,用于收集猪舍的猪粪及污水;猪粪水分分离器的排水口与一级沉淀池的进口连接,且所述排水口与一级沉淀池之间设置有出水阀;猪粪水分分离器的排气口与真空泵连接。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三级沉淀池的出口通过清洗管路与猪舍连接,用于提供清洗猪舍的水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根据高弹棉吸满水后,在一定压力挤压下,所含水分能被挤出,得到启示。涉及了猪粪水分分离器。通过层层安装的材料与容器的的紧密贴合,和真空泵造成的负压,快速把粪中的水分分离出来,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变成清水用于冲洗猪舍。

2、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占地空间不大,容易组装,功效明显。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猪粪水分分离器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猪粪水分分离器的正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猪粪水分分离器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漏粪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漏粪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支撑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高弹棉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猪粪污水处理装置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猪粪水分分离器;110-箱体;111-储粪空间;112-储水空间;113-排水口;114-排气口;115-污水;116-猪粪;117-支撑件;118-翻边;119-吊环;120-漏粪层;121-漏粪板;122-拼接口;123-横向通槽组;124-纵向通槽组;130-支撑层;140-高弹棉层;

2-出水阀;3-真空泵;4-一级沉淀池;5-二级沉淀池;6-三级沉淀池;7-猪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x)”、“纵向(y)”、“竖向(z)”、“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

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见图1~图3和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猪粪水分分离器,包括敞口的箱体110,该箱体110内设置有分隔机构,该分隔机构将箱体110内部划分为位于上侧的储粪空间111和位于下侧的储水空间112,分隔机构包括两上下相对设置的漏粪层120,且漏粪层120之间设置有高弹棉层140;储水空间112的侧壁分别设置有排水口113和排气口114,排气口114与外部的负压发生机构连接。具体的,储水空间112的内底壁倾斜设置,且排气口114位于高位侧,排水口113位于低位侧。另外,也可以利用砖头将真空阀所在端支起来,使污水更容易流出,空气更容易抽走。

箱体110的敞口处设置有翻边118,且翻边118上设置有吊环119。本实施例中,箱体110为长方体形敞口容器,用板钢焊接而成。喷漆防止生锈。

参见图4和图5所示,漏粪层120由若干漏粪板121拼接而成,漏粪板121的两侧设置有拼接口122,漏粪板121上交错设置有若干横向通槽组123和若干纵向通槽组124。本实施例中,低层漏粪板层和高层漏粪板层都是用漏粪板拼接而成,漏粪板选用塑料的,且光滑面全部朝上,粗糙面朝下。

参见图6所示,位于上层的漏粪层120与高弹棉层140之间设置有支撑层130。具体的,支撑层130为若干方钢,各方钢的两端均与箱体110内侧壁连接。本实施例中,包括三根呈川字型布置的方钢。方钢的长度比箱体的宽度少1~2厘米,方便活动,与箱体不产生摩擦。方钢的意义在于,撑起高层漏粪板的粗糙面的格格,免得格格把高弹棉压碎。优选的,方钢用三根,方钢若选用过多会使高弹棉与漏粪板贴合度降低,而导致真空难以形成。同时,方钢也需要全刷沥青漆,防止金属被腐蚀,溶到粪水中,完成金属污染。

位于下层的漏粪层120与箱体110内底壁之间设置有若干支撑件117。本实施例中,支撑件117为砖块,各砖块设置在漏粪板的接缝处。

参见图8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猪粪污水处理装置,包括猪舍7,还包括上述的猪粪水分分离器1、以及依次相连的一级沉淀池4、二级沉淀池5和三级沉淀池6,整体依山而建,省去管道,节省空间,防止过多管道所造成的阻碍;本实施例中,设置有两个猪粪水分分离器1,且两个猪粪水分分离器1共用一个真空泵3。

猪粪水分分离器1通过粪水收集管路与猪舍7连接,用于收集猪舍7的猪粪116及污水115;猪粪水分分离器1的排水口113与一级沉淀池4的进口连接,且排水口113与一级沉淀池4之间设置有出水阀2,本实施例中,出水阀直接安装在排水口处,意思是出水阀用的时候,需要出水就组合管子,不需要出水,就不组合管子,为的是防止过多的管子会给工作人员完成交通阻碍(排气口处同上理);猪粪水分分离器1的排气口114与真空泵3连接。具体的,三级沉淀池6的出口通过清洗管路与猪舍7连接,用于提供清洗猪舍7的水源。

本实施例中:

1、箱体钢材厚度3毫米左右。

2、焊接处采用无缝焊接。

3、喷漆为黑色沥青漆。

4、漏粪板拼接完整,与箱体紧密接触处只留3毫米左右。

5、高弹棉的长宽都要比箱体的长宽大1至2厘米左右,以保证真空的快速有效形成。高弹棉需要定制整块的,以保证真空的有效形成。

6、储水层所用的砖头最好为烧制的红砖,不怕浊水侵蚀。

7、为防止爆气,在重力湿稀水分离过程中,一定要打开出水阀。

8、为防止可能出现的爆气造成过大的杀伤力,箱体上口中央,最好焊制一根方钢。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

一般猪舍一天清洗一次,清洗时,稀粪汇集到管道中流到猪粪分离器中。打开出水阀(如果不打开出水阀,浊水在储水层发酵,释放气体,到达一定程度时,压力过大,瞬间冲出四周边隙的某边,能够掀翻漏粪层,形成爆炸)。重力稀湿水分离结束后,关闭出水阀,打开真空阀,开始负压湿干水分离。分离好后,再关闭真空阀,打开出水阀,流空储水层。大型猪场,每天稀粪水超过5吨,就应配置两个猪粪分离器,两个轮流使用,保证新鲜稀粪及时变成干粪和浊水。

最初流入猪粪分离器的为稀粪,稀粪流到高层漏粪板上,在重力作用下,其中的水分经高层漏粪板、高弹棉、底层漏粪板的过滤,到达储水层,又经出水阀流到一级沉淀池。负压湿干水分离:经一段时间后,稀粪变成湿粪,重力不能使其中的水分快速流出。这时,打开真空阀装置,并关闭出水阀。在真空负压的强力作用下,湿粪中水分被快速分离到储水层,结束抽真空后水分又流到一级沉淀池。湿粪变成干粪。干粪用铁铲铲走,用于还田使用。分离出的水分不是清水,但浊度非常低。浊水在一级沉淀池里发酵沉淀一段时间后,被抽到二级沉淀池,在二级沉淀池中加入漂白粉或烧碱,变成清水,再抽到三级沉淀池,储存,用于清洗猪场或喷洒猪场周围植被。

在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优选地”、“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于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者示例中以合适方式结合。

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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