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680174阅读:来源:国知局
相连通,反应柱底部设置进水管293,顶部设置出水管294;所述反应柱200由下到上依次分为第一段反应柱、第二段反应柱、第三段反应柱和第四段反应柱,每段反应柱之间分别使用法兰270连接,并用聚四氟乙烯垫片280密封。
[0027]臭氧发生器100采用内置制氧单元方式,无需外接氧气罐,提高了系统操作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其技术要求为:臭氧产量20?45g/h,流量I?5L/min,可变输出20%_100%。
[0028]臭氧发生器出气管131先竖向延伸至高于反应柱常规液位高度20?30cm,然后垂直向下接至反应柱下部进气管292。臭氧发生器出气管131上设置气体流量计110用以监测臭氧产生流量,同时设置单向阀120以防反应器内溶液在其自身压力作用下,逆流进入臭氧发生器100,造成设备损坏。
[0029]反应柱200主要包括反应柱筒体210及其支架220、钛合金曝气盘230、活性炭负载铁锰催化剂240、液面视镜251和气泡分散视镜252、压力表260。
[0030]钛合金曝气盘230设置于反应柱200底部的第一段反应柱,第一段反应柱筒体呈圆台状,其侧壁与水平面夹角为45°,且与钛合金曝气盘230为一整体;第二段反应柱上设置气泡分散视镜252,主要用以观察微气泡的产生情况;第三段反应柱上设置活性炭负载铁锰催化剂240,一方面靠其自身的吸附作用去除水中的污染物,另一方面同臭氧发生协同反应产生具有强氧化性的活性粒子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污染物的去除效率;第四段反应柱上设置液面视镜251和压力表260。反应柱内残余臭氧从其顶部的出气管291接至臭氧破坏器300进行分解处理。液面视镜和气泡分散视镜的直径设置为80cm。
[0031]臭氧破坏器300主要包括臭氧破坏器筒体310、电阻丝320、臭氧破坏剂330。臭氧破坏剂330采用双层布置,对称分布在电阻丝320的上下两侧。
[0032]反应柱200、臭氧破坏器300、管道及配件均采用316L不锈钢制作而成,其中反应柱、臭氧破坏器壁厚均不小于4_,管道及配件壁厚均不小于2_。
[0033]工作原理:
污水厂(站)尾水在加压栗作用下从反应柱底部进水管293进入反应柱200,同时开启臭氧发生器100产生臭氧,经气体流量计110和单向阀120由反应柱底部进气管292进入反应柱200。尾水首先与臭氧接触发生氧化反应,从而去除其中部分污染物。反应柱臭氧迅速与活性炭负载铁锰催化剂240接触发生协同反应产生具有强氧化性的活性粒子。而当污水与活性炭负载铁锰催化剂240接触时,一方面与其发生吸附反应,另一方面同上述强氧化性的活性粒子发生反应,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0034I 经深度处理后的尾水满足排放标准后由反应柱顶部出水管294排出,而反应柱内残余臭氧从其顶部的出气管291接至臭氧破坏器300,经电阻丝320的加热作用和臭氧破坏剂330的化学作用进行分解处理,处理后的气体经臭氧破坏器出气管342排出。
[0035]以上所述实施方式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包括臭氧发生器、反应柱和臭氧破坏器,所述臭氧发生器通过顶部的出气管与反应柱底部的进气管相连通,反应柱通过顶部的出气管与臭氧破坏器的进气管相连通,反应柱底部设置进水管,顶部设置出水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柱由下到上依次分为第一段反应柱、第二段反应柱、第三段反应柱和第四段反应柱,每段反应柱之间分别使用法兰连接,并用垫片密封。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柱包括反应柱筒体、反应柱支架、钛合金曝气盘、活性炭负载铁锰催化剂、视镜和压力表,所述反应柱支架设置于反应柱筒体外部,钛合金曝气盘设置于第一段反应柱筒体底部,活性炭负载铁锰催化剂设置于第三段反应柱筒体内部,压力表设置于第四段反应柱筒体顶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镜包括液面视镜和气泡分散视镜,液面视镜设置于第四段反应柱上,气泡分散视镜设置于第二段反应柱上。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发生器采用内置制氧单元方式,臭氧产量20?45g/h,流量I?5L/min,可变输出20%-100%。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发生器的出气管先竖向延伸至高于反应柱常规液位高度20~30cm,然后垂直向下接至反应柱下部进气管;臭氧发生器的出气管上设置气体流量计和单向阀。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破坏器包括臭氧破坏器筒体、电阻丝和臭氧破坏剂。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破坏剂采用双层布置,对称分布在电阻丝的上下两侧。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反应柱筒体呈圆台状,其侧壁与水平面夹角为45°,且与钛合金曝气盘为一整体。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垫片材质为聚四氟乙烯。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柱、臭氧破坏器、管道及配件均采用316L不锈钢制作而成,其中反应柱、臭氧破坏器壁厚均不小于4_,管道及配件壁厚均不小于2_。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尾水深度处理技术领域,提供一种基于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的尾水深度处理系统,包括臭氧发生器、反应柱和臭氧破坏器,所述臭氧发生器通过顶部的出气管与反应柱底部的进气管相连通,反应柱通过顶部的出气管与臭氧破坏器的进气管相连通,反应柱底部设置进水管,顶部设置出水管;所述反应柱由下到上依次分为第一段反应柱、第二段反应柱、第三段反应柱和第四段反应柱,每段反应柱之间分别使用法兰连接,并用垫片密封。本发明中,尾水经微气泡臭氧非均相催化氧化处理后能高效稳定地去除污染物,而且不产生二次污染;反应柱筒体分四段安装可方便运输及拆卸,便于后期设备维护使用。
【IPC分类】C02F1/78
【公开号】CN105439277
【申请号】CN201510984211
【发明人】杨海锋, 徐建华, 吴霖, 盛亚波
【申请人】安徽锋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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