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48759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化工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含硫气体脱硫设备。



背景技术:

在生产炼铁高炉的冶金焦时,焦炭中的含硫量较低,从而焦炉煤气中的硫化氢含量也不高,现有的含硫气体脱硫设备针对焦炉煤气的脱硫作业效果较好。

但是,在生产高硫焦时,焦炉煤气中的硫化氢含量是传统焦炉煤气中的硫化氢含量的四倍以上,现有的含硫气体脱硫设备根本无法在有限的空间内快速地、有效地去除焦炉煤气中的硫化氢,从而无法满足现在的环保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含硫气体脱硫设备,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脱硫能力差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含硫气体脱硫设备,包括:脱硫塔,脱硫塔具有腔体;第一再生槽,第一再生槽设置在脱硫塔的底端,且第一再生槽与腔体连通;与第一再生槽连接的第二再生槽,第二再生槽设置在脱硫塔的顶端,第二再生槽与腔体连通。

进一步地,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连接管路,第一再生槽与第二再生槽通过连接管路连通。

进一步地,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缓冲槽,缓冲槽设置在连接管路上。

进一步地,腔体沿脱硫塔的高度方向延伸,缓冲槽为腔体的一部分,且缓冲槽位于腔体的底端。

进一步地,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折流结构,折流结构与缓冲槽并列设置在腔体的底端,且折流结构串联设置在腔体和第一再生槽之间。

进一步地,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喷射装置,喷射装置串联设置在折流结构与第一再生槽之间以向第一再生槽内喷射脱硫液,和/或喷射装置串联设置在连接管路上以向第二再生槽内喷射脱硫液。

进一步地,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尾气洗涤器,尾气洗涤器设置在第二再生槽的远离脱硫塔的一侧,且尾气洗涤器与第二再生槽和脱硫塔的腔体连通。

进一步地,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尾气排放管路,尾气排放管路的第一端与第一再生槽连通,尾气排放管路的第二端连接至尾气洗涤器处。

进一步地,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布风板,布风板设置在腔体内。

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通过在脱硫塔的底端设置第一再生槽,同时在脱硫塔的顶端设置与第一再生槽连接的第二再生槽,且第一再生槽和第二再生槽均与脱硫塔的腔体连通。这样,构成一个完整的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脱硫液通过第一再生槽和第二再生槽能够使脱硫液中的硫以单质的形式脱出以完成脱硫液再生形成脱硫剂,从而使再生的脱硫剂在脱硫塔的腔体内喷淋后能够与腔体内上升的焦炉煤气充分接触,有效地去除焦炉煤气中的硫化氢,使再生形成的脱硫剂具有很好的脱硫效果,进而提高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脱硫效率,满足了环保要求。

不仅如此,由于第一再生槽与第二再生槽分别设置在脱硫塔的底端和顶端,达到装置集成一体化的效果,有效地减小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体积,降低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占地面积,使本发明的含硫气体脱硫设备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经济性。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一种可选实施例的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脱硫塔;11、腔体;12、气体入口;13、气体出口;20、第一再生槽;21、第一再生槽出液口;22、硫泡沫出口;23、硫沉淀排放口;30、第二再生槽;31、第二再生槽出液口;50、缓冲槽;51、缓冲槽进液口;52、缓冲槽出液口;60、折流结构;70、喷射装置;80、尾气洗涤器;90、尾气排放管路;110、喷射头;140、布风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发明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脱硫能力差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含硫气体脱硫设备。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本申请的一种可选实施例,本申请中的含硫化气体为煤气。

如图1所示,含硫气体脱硫设备包括脱硫塔10、第一再生槽20和与第一再生槽20连接的第二再生槽30,脱硫塔10具有腔体11,第一再生槽20设置在脱硫塔10的底端,且第一再生槽20与腔体11连通,第二再生槽30设置在脱硫塔10的顶端,第二再生槽30与腔体11连通。

通过在脱硫塔10的底端设置第一再生槽20,同时在脱硫塔10的顶端设置与第一再生槽20连接的第二再生槽30,且第一再生槽20和第二再生槽均与脱硫塔10的腔体11连通。这样,构成一个完整的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脱硫液通过第一再生槽20和第二再生槽30能够使脱硫液中的硫以单质的形式脱出以完成脱硫液再生形成脱硫剂,从而使再生的脱硫剂在脱硫塔10的腔体11内喷淋后能够与腔体11内上升的焦炉煤气充分接触,有效地去除焦炉煤气中的硫化氢,使再生形成的脱硫剂具有很好的脱硫效果,进而提高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脱硫效率,满足了环保要求。

可选地,在本发明一个未图示的可选实施例中,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连接管路,第一再生槽20与第二再生槽30通过连接管路连通。这样,第一再生槽20与第二再生槽30串联设置,提高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脱硫效率。

在本发明的一个未图示的可选实施例中,连接管路上还连接有外部设备。

当然,在一个未图示的可选实施例中,第一再生槽20与第二再生槽30还可以并联设置,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第一连接管路和第二连接管路,第一连接管路和第二连接管路分别于第一再生槽20和第二再生槽30连通。

不仅如此,由于第一再生槽20与第二再生槽30分别设置在脱硫塔10的底端和顶端,达到装置集成一体化的效果,有效地减小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体积,降低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占地面积,使本发明的含硫气体脱硫设备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经济性。

可选地,连接管路上设置有输液泵,输液泵将第一再生槽20的脱硫液稳定地输送到第二再生槽30处,保证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工作循环的稳定性。

如图1所示,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缓冲槽50,缓冲槽50设置在连接管路上。这样,使含硫气体脱硫设备内脱硫液的在平衡状态下稳定地循环流动,有利于缓解第一再生槽20和第二再生槽30工作时的负载,提高了第一再生槽20和第二再生槽30对脱硫液的再生效果,同时提高了脱硫液再生之后形成的脱硫剂在脱硫塔内对焦炉煤气中的硫化氢的去除效率。

如图1所示,腔体11沿脱硫塔10的高度方向延伸,缓冲槽50为腔体11的一部分,且缓冲槽50位于腔体11的底端。这样,合理地利用了脱硫塔10的内部空间,进一步减小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占地面积,提高了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实用性。

如图1所示,同样地,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脱硫塔10的腔体11的空间,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折流结构60,折流结构60与缓冲槽50并列设置在腔体11的底端,且折流结构60串联设置在腔体11和第一再生槽20之间。

具体而言,经过第二再生槽30再生后形成的脱硫剂在脱硫塔10内喷射并去除焦炉煤气中的硫化氢后再次形成脱硫液,并在重力作用下自流到脱硫塔10底部的折流结构60处。脱硫液在经过折流结构60处时,能够有效地去除脱硫液中携带的气体,使气体沿着脱硫塔10的腔体11上升,而脱硫液则稳定地经过折流结构60进入第一再生槽20。

可选地,如图1所示,脱硫塔10的腔体11的底端具有引流斜面,折流结构60为设置在脱硫塔10的腔体11的底端的折流管,且折流管的第一端位于引流斜面的水平最低点处,这样,可以使腔体11的底端的脱硫液稳定地流入到折流管内。

在一个未图示的可选实施例中,为了节约折流结构60的制造成本,提高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经济性,折流结构60为折流槽,折流槽内设置有折流板,脱硫液通过引流斜面进入折流槽内经过折流板的翻折后流入到折流管内。

可选地,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喷射装置70,喷射装置70串联设置在折流结构60与第一再生槽20之间以向第一再生槽20内喷射脱硫液,和/或喷射装置70串联设置在连接管路上以向第二再生槽30内喷射脱硫液。

如图1所示,为了提高脱硫液的再生效果,第一再生槽20处和第二再生槽30处均设置有喷射装置70。

可选地,喷射装置70为多个,多个喷射装置70绕脱硫塔10的周向布置。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保证脱硫液流动的可靠性,当脱硫液经过折流结构60后,通过盘管自流到达喷射装置70处喷射进入第一再生槽20或第二再生槽30内。

如图1所示,为了提高含硫气体脱硫设备对尾气处理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减小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占地面积,提高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实用性,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尾气洗涤器80,尾气洗涤器80设置在第二再生槽30的远离脱硫塔10的一侧,且尾气洗涤器80与第二再生槽30和脱硫塔10的腔体11连通。

如图1所示,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尾气排放管路90,尾气排放管路90的第一端与第一再生槽20连通,尾气排放管路90的第二端连接至尾气洗涤器80处。这样,通过尾气排放管路90可以稳定地将第一再生槽20处的尾气引流到尾气洗涤器80处,提高含硫气体脱硫设备的尾气处理能力。

如图1所示,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回液管和喷射头110,第二再生槽30与腔体11通过回液管连通,喷射头110设置在回液管的远离第二再生槽30的一端。这样,经过第二再生槽30再生后形成的脱硫剂能够稳定地通过回液管和喷射头110在脱硫塔10的腔体11内喷射而与腔体11内上升的焦炉煤气充分接触,提高对焦炉煤气的硫化氢的去除率。

可选地,为了保证脱硫液流动的稳定性,合理地调节第一再生槽20和第二再生槽30内的液位高度,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液位调节器,液位调节器设置在回液管上,和液位调节器设置在第一再生槽20与缓冲槽50之间的连接管路上。

如图1所示,为了提高脱硫液流动的稳定性,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布风板140,布风板140设置在腔体11内。

在本发明的一个未图示的可选实施例中,为了有效地控制脱硫液的流动量,含硫气体脱硫设备还包括开关阀,开关阀设置在连接管路和回液管上。

可选地,开关阀为电磁开关阀。

如图1所示,第一再生槽20具有第一再生槽出液口21,第一再生槽出液口21开设在第一再生槽20的槽壁上。

如图1所示,缓冲槽50具有缓冲槽进液口51和缓冲槽出液口52,缓冲槽进液口51和缓冲槽出液口52开设在缓冲槽50的槽壁上。

如图1所示,脱硫塔10具有气体入口12和气体出口13,含硫气体入口12和含硫气体出口13均开设在脱硫塔10的塔壁上。

如图1所示,第二再生槽30具有第二再生槽出液口31,第二再生槽出液口31开设在第二再生槽30的槽壁上。

如图1所示,第一再生槽20还具有硫泡沫出口22和硫沉淀排放口23,硫泡沫出口22和硫沉淀排放口23均开设在第一再生槽20的槽壁上。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发明上述的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

1、大量节约占地面积;

2、减少设备之间的管道,节约投资;

3、减少脱膏的沉淀;

4、特殊设备的溢流装置,使悬浮硫更低,副盐增长更少;

5、整个含硫气体脱硫设备在生产时,第一再生槽和第二在生槽内的液面平稳,更利于硫泡沫的溢出;

6、具有尾气处理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工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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