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气旋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装置本体、前盖、进气孔、后盖、转子、轴承、旋转叶盘、声频孔盘和声导管;所述装置本体与所述后盖组成主气室,所述主气室与所述进气孔的一端相连通,所述进气孔的另一端为所述气旋声波发生装置的进气口;所述旋转叶盘设置在所述主气室内,所述旋转叶盘上设有导气孔,所述旋转叶盘上的叶片为直线形;所述声频孔盘设置在所述装置本体与所述前盖形成的空间内,所述声频孔盘上设有音频孔;所述声导管一端与所述装置本体和所述前盖形成的空间相连通,所述声导管的另一端为所述气旋声波发生装置的出气口;所述装置本体上设有导声喉;所述旋转叶盘与所述声频孔盘通过所述转子和所述轴承同轴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旋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叶盘上设有两个以上个导气孔。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旋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叶盘上的叶片数为两个以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旋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声频孔盘上设有两个以上音频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旋声波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孔为直孔或斜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