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轴流两级分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2195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多管轴流两级分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液分离器部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管轴流两级分离装置。



背景技术:

多管轴流旋流分离装置,是油(气)田开发中流体分离中的重要工艺元件,应用范围广,轴流分离器可适用于海洋油气工程固定平台和FPSO等浮式生产装置以及陆上油气田生产装置;可适用于高压力、高产能海洋油气田气体分离;特别是对于有较高分离技术要求的用户,该项技术是他们的首选,市场需求空间较大。目前该项设备技术完全由国外控制,国内没有同行业、其他生产企业参与竞争。常见的旋流分离器多以切向入口方式进入装置,但这种切向入口方式限制了装置的承压能力。同时,固定式的造旋部件是基于一定的工况参数下设计,有适用工况范围的限制,一旦工况变化较大,原分离效率可能很难得到保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多管轴流两级分离装置,分离效果佳。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管轴流两级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若干个单体喇叭式旋流管、一级二级分离板、进出口固定板以及液体出口管,所述单体喇叭式旋流管安装在所述箱体中,所述进出口固定板分别固定在所述箱体的上下两侧,用于将所述单体喇叭式旋流管进行固定,所述一级二级分离板安装在所述箱体的上半部分将所述箱体分成两个腔室;所述单体喇叭式旋流管内焊接有固定式螺旋叶片,单体喇叭式旋流管中部的侧壁以及上部的侧壁上分别开有长槽和短槽,所述一级二级分离板将所述长槽和短槽隔开,所述液体出口管安装在所述箱体下侧的所述进出口固定板的中部。

优选地,所述单体喇叭式旋流管之间设有一级分离中间隔板。

优选地,所述长槽和短槽分别为四个,环周设置在所述单体喇叭式旋流管环周,相邻的长槽之间通过挡板分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装置分离效果佳,气体进入和离开旋流管时都不会造成明显的方向改变。该高性能分离除雾装置将高效液滴分离特性和显著的实际应用优势有机结合在一起,如安装简易、不堵塞以及维护工作量最小等;同时叶片旋流管可以方便地安装在卧式和立式分离器内,并且在相同压降情况下, 与传统轴流旋流管和侧流旋流管束相比, 对特定级别液滴的分离效率提高30%以上。该叶片旋流管设计引入了在叶片处进行预分离的新特性, 由于消除了旋流管中心的回流, 从而优化了流体的动态自旋加速;在叶片旋流管的排放腔内还可以产生二次分离, 因此完全消除了从排放腔到旋流管的液体夹带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多管轴流旋流分离装置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多管轴流旋流分离装置工作原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多管轴流旋流分离装置内的单根螺旋管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图3所示,一种多管轴流两级分离装置,包括箱体1,单体喇叭式旋流管2,一级二级分离板3,一级分离中间隔板5,进出口固定板4和6以及液体出口管7。其中,如图3,单体喇叭式旋流管内焊接有固定式螺旋叶片2-2,前部焊接喇叭状的开口2-1,中部为带有长方形槽的管2-4。单体喇叭式旋流管与箱体焊接,每个箱体一般装有4支螺旋管,且纵向和横向成排布置,螺旋叶片焊接在旋流管内壁,箱体分两个腔室,在第一腔室内单体喇叭式旋流管壁面带有狭长的长槽,第二个腔室的单体喇叭式旋流管壁上带有短槽。所述长槽和短槽分别为四个,环周设置在所述单体喇叭式旋流管环周,相邻的长槽之间通过挡板2-3分隔。

下面结合图2多管轴流旋流分离装置工作原理图所示,当夹带液体的气体通过单体喇叭式旋流管2中的旋转叶片2-2时,单体喇叭式旋流管会对夹带液体产生旋流惯性力,在离心分离过程中,密度不同的两相流体在旋转运动中所受的离心力不同,运动轨迹则不同,液体和固体在旋流惯性离心力作用下向外侧运移,聚结到旋流管壁时,通过单体喇叭式旋流管一级狭长的长槽2-4排出,完成一级旋流分离;处于旋流状态的气流继续通过一级二级分离板3到达箱体的第二个腔室,第二个腔室内的单体喇叭式旋流管壁上仍有长方形的短槽2-4,一级旋流管管壁上离心力形成的残余液膜以及一级未分离的残余液膜通过此长方形的短槽排出。

在一级分离段内,为了避免从槽内排出的液体之间相互干涉,影响分离效果,在旋流管内焊接了一级分离中间隔板5。分离的液体顺着一级分离中间隔板5,通过液体出口管7排出,最终实现二级气液分离。

通过本多管轴流旋流分离装置,产品结构简单,通过多管进行分流,能够很好的适应进入流体参数的变化,减少进入流体动力势能,同时在叶片旋流管的排放腔内还可以产生二次分离, 完全消除了从排放腔到旋流管的液体夹带的问题。同时本装置的进出口固定板4,6的固定形式采用螺栓进行连接,便于安装和拆卸。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