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废气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2280阅读:4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废气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保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废气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国家对企业的生产标准要求的不断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我国的环保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目前的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需要借助体积庞大的处理设备进行废气回收,其不足之处在于能耗较大,在实际生产中,废气的出口往往较少,而且处理量不大时,其环保设备占地面积大,而且费用高,造成产品的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影响产品的竞争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废气处理系统,其具有简便灵活的特点,能够提高处理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废气处理系统,包括箱体,在所述箱体的内部设有吸附器,所述吸附器包括壳体,在所述壳体的两端设有端口,所述端口上设有法兰,在所述壳体的中部设有栅板,所述壳体的外部设有换料口,在所述换料口上设有盖板,在所述栅板上设有抽屉,所述抽屉被均匀分隔成若干容室,所述抽屉的头部与盖板相连接,在所述盖板上装有把手。

作为对所述壳体进行优化的一种结构,所述壳体由筒体、连接与所述筒体两端的通道组成,所述通道为圆台形结构。

为了能够使抽屉与所述栅板进行有效配合,在所述栅板上装有导轨,所述抽屉的底部装有导槽。

为了能够固定所述栅板,在所述柵板的底部装有支撑梁。通过所述支撑梁能够起到支撑作用,以便共同承载抽屉的重量。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上技术方案,能够根据实际需要添加反应物,达到需要的处理效果,而且整体结构占地面积小,方便搬运,具有灵活性强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公开的吸附器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公开的箱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数字和字母所表示的相应部件名称:

1、箱体;2、通道;3、筒体;4、柵板;5、支撑梁;6、换料口;7、抽屉;8、容室;9、盖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一种废气处理系统,包括箱体1,在所述箱体1的内部设有吸附器,所述箱体1为矩形结构,能够承载所述吸附器,通过所述箱体1能够将所述吸附器进行存放,在所述箱体1上设有入气孔和排气孔,吸附器能够通过入气孔吸取废气,经过所述吸附器处理,通过排气孔向外排出处理后的气体。

所述吸附器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由筒体3、连接与所述筒体3两端的通道2组成,所述通道2为圆台形结构,入气孔的通道2能够形成负压,快速吸取废气,从而进入至所述筒体3内部。

在所述壳体的两端设有端口,所述端口上设有法兰,具体而言,所述法兰分别位于所述通道2的端部,通过所述法兰能够使所述通道2与除尘设备相连接,进行二次或者多次处理,或者与生产设备直接相接,为设备直接输入处理后的气体。

在所述筒体3的中部设有栅板,在所述栅板4的底部装有支撑梁5,通过所述支撑梁5能够形成对所述柵板4的支撑,在所述筒体3的外部设有换料口6,在所述换料口6上设有盖板9,所述盖板9用于对所述换料口6进行开启或者关闭。

本实施例在所述栅板上设有抽屉7,所述抽屉7被均匀分隔成若干容室8,在所述容室8内可以防止活性炭或者药液,气体通过所述柵板4进入至所述容室8内,能够与所述容室8内的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被处理后的气体通过所述筒体3顶部的通道2排出,废弃物停留在所述容室8内部。

本实施例在所述栅板上装有导轨,所述抽屉7的底部装有导槽,通过利用所述导轨与所述导槽的配合,能够使所述抽屉7沿着所述柵板4上的导轨进行滑动,将所述抽屉7的头部与盖板9相连接,在所述盖板9上装有把手,利用所述把手能够拉动所述抽屉7。

在所述箱体1上设有一个加料口,所述加料口与所述换料口6位置相对应,通过在箱体1外部拉动所述抽屉7即可实现加料作业,当然,在工作过程中,所述加料口处于封闭状态。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上技术方案,能够实现对废气的快速处理,而且灵活性强,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添加反应物质;另外使用方便,安全性可靠,占地面积小,具有非常强的实用价值。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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