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97405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玉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生矾土输送破碎过程中,为节约成本,一般都是采用皮带轮的运输方式,然皮带轮由其软的特性,使得在运输过程中,不易转角且运输过程中容易掉落生矾土,同时在破碎过程,易造成大量的尘灰,不但不宜用工人的健康,还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以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包括生矾土输送系统,生矾土收集箱位于生矾土输送系统出料端的正下方,在生矾土收集箱内呈螺栓状分布水管,在水管上设置喷水口,在地面上设置破碎机且该破碎机位于生矾土收集箱的下方,破碎机与生矾土收集箱的出料口通过输送管连通,在地表内设置U型导料槽,该导料槽的输入端与破碎机连接,导料槽的输出端设置斗式提升机。

前述的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中,所述生矾土输送系统包括生矾土的出料口,两端设置驱动轮的输送带一端位于出料口,另一端位于生矾土的下一道工序入口处,在输送带的工作面下端均布布置滚轮组,该滚轮组形成V字结构使得输送带的工作面形成弧状结构。

前述的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中,在生矾土的出料口一侧设置固定架,在固定架前端设置转轴,在转轴上对称固定设置转盘,转盘压紧在输送带的工作面上,使得输送带在转盘处形成转角。

前述的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中,在输送带工作面两侧设置限位装置,该限位装置包括圆轴且该圆轴固定在输送带的机体上,在圆轴上套有圆筒且该圆筒位于输送带工作面的两侧,以实现对输送带工作面的定型。

前述的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中,在生矾土收集箱顶部除与生矾土输送系统连通处外其余完全密封,且在密封处设置吸尘管,通过设计吸尘管实现对生矾土的快速吸尘,减少空气污染。

前述的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中,输送管与水平面形成夹角且该夹角角度为30-75度,通过设置角度倾斜,使得生矾土能缓慢流入破碎机中,实现对生矾土的均匀破碎。

前述的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中,在斗式提升机一侧的地表内设置操作槽,在操作槽与斗式提升机的连接处设置开关门实现人员对斗式提升机进行检修。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在现有的生矾土皮带轮输送带的结构上,创造性通过设置转轴和转盘,实现皮带轮可形成转角,方便输送带接收原料及输送原料,同时设置V 字行滚轮组和限位装置,使得输送带形成圆弧状结构,能有效避免生矾土在运输过程中的掉落,同时通过设置螺旋状喷水管,能快速对生矾土实现降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作方便,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输送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滚轮组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固定架的结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种用于制作棕钢玉的生矾土破碎装置,如附图所示,包括生矾土输送系统12,生矾土收集箱13位于生矾土输送系统12出料端的正下方,在生矾土收集箱13内呈螺栓状分布水管 14,在水管14上设置喷水口15,在地面上设置破碎机16且该破碎机16 位于生矾土收集箱13的下方,破碎机16与生矾土收集箱13的出料口通过输送管17连通,在地表内设置U型导料槽18,该导料槽18的输入端与破碎机16连接,导料槽18的输出端设置斗式提升机19。

其中该生矾土输送系统12包括生矾土的出料口1,两端设置驱动轮2的输送带3一端位于出料口,另一端位于生矾土的下一道工序入口处,在输送带3的工作面下端均布布置滚轮组4,该滚轮组4形成V字结构使得输送带3的工作面形成弧状结构,在生矾土的出料口 1一侧设置固定架5,在固定架5前端设置转轴6,在转轴6上对称固定设置转盘7,转盘7压紧在输送带3的工作面上,使得输送带3 在转盘7处形成转角8,在输送带3工作面两侧设置限位装置9,该限位装置9包括圆轴10且该圆轴10固定在输送带3的机体上,在圆轴10上套有圆筒11且该圆筒11位于输送带3工作面的两侧,以实现对输送带3工作面的定型,在生矾土收集箱13顶部除与生矾土输送系统12连通处外其余完全密封,且在密封处设置吸尘管20,输送管17与水平面形成夹角a且该夹角a角度为30-75度,在斗式提升机19一侧的地表内设置操作槽22,在操作槽22与斗式提升机19的连接处设置开关门21实现人员对斗式提升机19进行检修。

上述方案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的实用新型。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实施方案做出各种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方法,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