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管(10);
支管(20),所述支管(20)包括靠近所述主管(10)的进液口的第一支管(21)和远离所述主管(10)的进液口的第二支管(22),所述第一支管(21)和所述第二支管(22)均与所述主管(10)连接,所述第一支管(21)与所述主管(10)的侧壁成第一预定角度,所述第二支管(22)与所述主管(10)的侧壁成第二预定角度,所述第一预定角度小于所述第二预定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定角度在52°至86°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预定角度在97°至138°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管(21)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一支管(21)连接在所述主管(10)的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第一支管(21)对称地设置在所述主管(10)的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管(22)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二支管(22)连接在远离所述主管(10)的进液口的一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第二支管(12)对称地设置在所述主管(10)的两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管(21)的长度和所述第二支管(22)的长度不同。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管(10)从所述主管(10)的进液口至所述主管(10)的末端的直径逐渐变小。
10.一种烟气处理系统,包括喷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装置为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喷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