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制粒机的压辊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02009阅读:674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制粒机的压辊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制粒机配件、压辊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动制粒机的压辊结构。



背景技术:

制粒机在产品碎压加工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是把需要制粒的产品加入到制粒机内,利用制粒机的压辊对产品施加压力,使产品快速压碎,达到颗粒状产品。目前,国内在制粒机机理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而且制粒机与国外同类型设备相比仍然存在结构不合理,生产效率低的问题。

本设计人发现,现有的制粒机核心部件压辊,存在以下缺陷:

整体式压辊表面的所有辊轨结构基本一致,在压制产品时,不能在同一压辊的作用下实现粗精压碎,特别是压制尺寸较大的产品时,压辊的破碎效率低,使辊轨劳动强度大,影响辊轨的使用寿命。

根据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一种可以更换辊轨的制粒机压辊,对大尺寸产品实现粗精加工,来提高整个压辊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制粒机的压辊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制粒机压辊不能在同一压辊上对大尺寸产品实现粗精加工,而影响辊轨保用寿命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动制粒机的压辊结构,包括主体、第一辊轨、第二辊轨、第二辊轨安装孔、第二辊轨安装槽和突台,所述主体的外壁设有第一辊轨,且主体的两端设有突台;所述主体的外壁设有第二辊轨安装槽,且第二辊轨安装槽的内腔中通过第二辊轨安装孔配合沉头螺钉安装有第二辊轨;所述第二辊轨安装槽位于两处第一辊轨之间。

优选的,所述第二辊轨的高度高于第一辊轨的高度。

优选的,所述第二辊轨安装槽的槽底,设有与第二辊轨安装孔相对应的安装孔,且第二辊轨安装孔采用沉头孔。

优选的,所述第二辊轨采用双刃式V字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将原来压辊外壁的辊轨之间,安装有高度比原有辊轨高的双刃式V字形结构的辊轨,当压制大尺寸的产品时,采用双刃式V字形结构的辊轨辅助性对大尺寸的产品进行粗压破碎,再与原有的辊轨对破碎好的产品进行精压,使得原有辊轨付出力减小,降低了原辊轨的工作强度,从而提高了原有辊轨的使用寿命。

2.本实用新型双刃式V字形结构的辊轨与整个压辊为分体式结构,便于双刃式V字形结构的辊轨拆装打磨或更换,当破碎完较大尺寸的产品时,可以选择性的将双刃式V字形结构的辊轨拆下,更换上结构与原辊轨一样的分体式辊轨,使结构更加合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二辊轨安装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处第二辊轨拆下后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体,2、第一辊轨,3、第二辊轨,4、第二辊轨安装孔,5、第二辊轨安装槽,6、突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其实例显示在附图和以下描述中。虽然将结合示例性的实施例描述本实用新型,但应当理解该描述并非要把本实用新型限制于该示例性的实施例。相反,本实用新型将不仅覆盖该示例性的实施例,而且还覆盖各种替换的、改变的、等效的和其他实施例,其可包含在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

如附图1至附图2所示: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自动制粒机的压辊结构,包括主体1、第一辊轨2、第二辊轨3、第二辊轨安装孔4、第二辊轨安装槽5和突台6,主体1的外壁设有第一辊轨2,且主体1的两端设有突台6;主体1的外壁设有第二辊轨安装槽5,且第二辊轨安装槽5的内腔中通过第二辊轨安装孔4配合沉头螺钉安装有第二辊轨3;第二辊轨安装槽5位于两处第一辊轨2之间。

具体的,第二辊轨3的高度高于第一辊轨2的高度,使第二辊轨3先对产品进行粗破碎,再使第一辊轨2跟着对粗破碎好的产品进行精压碎;

具体的,第二辊轨安装槽5的槽底,设有与第二辊轨安装孔4相对应的安装孔,且第二辊轨安装孔4采用沉头孔,将这种沉孔配沉头螺钉的安装方式应用在此结构上,使第二辊轨3安装在第二辊轨安装槽5上时,不会使螺钉头露出,使结构更加合理;

具体的,第二辊轨3采用双刃式V字形结构,采用双刀刃结构可以使破碎速度更快,一处第二辊轨3就相当于两个刀刃,且V形结构的第二辊轨3使两个刀刃各自呈梯形结构,使刀刃具有很好的强度;

工作原理:将第二辊轨3通过第二辊轨安装孔4配合沉头螺钉的方式安装在第二辊轨安装槽5内,且安装的第二辊轨3比原有的辊轨(第一辊轨2)高出一定距离,使得整个压辊在滚压较大尺寸的产品时,先利用第二辊轨3辅助原有的辊轨(第一辊轨2)对产品实施破碎,减少了第一辊轨2的劳动强度,由于第二辊轨3与整个压辊为分体式结构,便于第二辊轨3拆装打磨或更换,当破碎完较大尺寸的产品时,可以“选择性”的将第二辊轨3拆下,更换上结构与有的辊轨(第一辊轨2)一样的分体式辊轨,使结构更加合理。

综上所述,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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