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物料循环的旋转喷雾塔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26244发布日期:2018-07-13 16:57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物料循环的旋转喷雾塔系统。



背景技术:

半干酸脱酸工艺以其投资少、占地小、无废水产生等优点,近年来广泛应用于垃圾焚烧的烟气处理。采用半干酸脱酸工艺处理烟气过程中产生的脱酸灰,目前还没有较好的利用途径,主要以填埋为主,进而带来了占地和环境的问题。吸收塔的脱酸灰主要是锅炉飞灰和消石灰溶液包裹在一起的大颗粒,其主要成分为亚硫酸钙、碳酸钙和氢氧化钙,其中氢氧化钙所占脱酸灰的比例达到20-25%,甚至更高,综合利用价值较低,但如果将其直接填埋堆存较为浪费。

因此,提供一种系统,能充分利用脱酸灰,节约脱酸成本,提高脱酸效率,成为了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物料循环的旋转喷雾塔系统,解决现有技术中脱酸灰不能充分利用、而直接填埋堆存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物料循环的旋转喷雾塔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脱酸吸收塔、破碎装置、仓泵和气力输送管道;

所述脱酸吸收塔的顶部连接有将外部锅炉烟气送入脱酸吸收塔内的烟气管道,所述脱酸吸收塔的顶部设有用于雾化Ca(OH)2溶液并将Ca(OH)2雾滴喷入脱酸吸收塔内的旋转雾化器,所述旋转雾化器与外部Ca(OH)2溶液供给装置连接;

所述脱酸吸收塔的底部、所述破碎装置、所述仓泵的入口端依次管道连接,所述仓泵的出口端通过所述气力输送管道与烟气管道连接;

来自所述烟气管道内的锅炉烟气与所述旋转雾化器产生的Ca(OH)2雾滴在所述脱酸吸收塔相互作用后生成的脱酸灰经由所述脱酸吸收塔底部进入破碎装置粉碎后,再进入仓泵,在仓泵的作用下,经气力输送管道进入烟气管道,最后再由烟气管道从脱酸吸收塔的顶部进入脱酸吸收塔内再次参与脱酸反应。

进一步地,所述脱酸吸收塔的下部设有袋式除尘器。

进一步地,所述破碎装置设有排灰出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能充分利用脱酸灰、提高脱酸效率,节省吸收剂运行费用,减少脱酸灰填埋量,从而降低系统运行成本,绿色环保。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脱酸灰粉碎后,返回脱酸吸收塔再次参与脱酸反应,利用脱酸灰中含量较多的氢氧化钙,再次吸收烟气中的SOX和HCL等酸性污染物。脱酸灰吹入烟气管道后进入脱酸塔,避免脱酸灰粘附在脱酸吸收塔内壁表面上,影响脱酸效率;同时脱酸灰返回脱酸吸收塔后,使得脱酸吸收塔内的反应区的钙硫比(或钙氯比)大幅提高,进而提高脱酸效率。

本实用新型为原系统物料循环,且顺流运行,不会增加整个系统的负担。

本实用新型实现了脱酸灰中氢氧化钙的重复利用,有效地节约了喷入脱酸塔的氢氧化钙溶液的量,节省了吸收剂费用,并可降低不可用脱酸灰总质量,降低填埋量,减少二次污染。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对应的名称为:

1-脱酸吸收塔、2-破碎装置、3-仓泵、4-气力输送管道、5-旋转雾化器、6-烟气管道、7-袋式除尘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接合实施例和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如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物料循环的旋转喷雾塔系统,能充分利用脱酸灰、提高脱酸效率,节省吸收剂运行费用,减少脱酸灰填埋量,从而降低系统运行成本,绿色环保。本实用新型包括包括脱酸吸收塔1、破碎装置2、仓泵3和气力输送管道4;

所述脱酸吸收塔1的顶部连接有将外部锅炉烟气送入脱酸吸收塔1内的烟气管道6,所述脱酸吸收塔1的顶部设有用于雾化Ca(OH)2溶液并将Ca(OH)2雾滴喷入脱酸吸收塔1内的旋转雾化器5,所述旋转雾化器5与外部Ca(OH)2溶液供给装置连接;

所述脱酸吸收塔1的底部、所述破碎装置2、所述仓泵3的入口端依次管道连接,所述仓泵3的出口端通过所述气力输送管道4与烟气管道6连接;

来自所述烟气管道6内的锅炉烟气与所述旋转雾化器5产生的Ca(OH)2雾滴在所述脱酸吸收塔1相互作用后生成的脱酸灰经由所述脱酸吸收塔1底部进入破碎装置2粉碎后,再进入仓泵3,在仓泵3的作用下,经气力输送管道4进入烟气管道6,最后再由烟气管道6从脱酸吸收塔1的顶部进入脱酸吸收塔1内再次参与脱酸反应。

所述脱酸吸收塔1的下部设有袋式除尘器7。所述破碎装置2设有排灰出口。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脱酸灰粉碎后,返回脱酸吸收塔1再次参与脱酸反应,利用脱酸灰中含量较多的氢氧化钙,再次吸收烟气中的SOX和HCL等酸性污染物。脱酸灰吹入烟气管道6后进入脱酸塔,避免脱酸灰粘附在脱酸吸收塔1内壁表面上,影响脱酸效率;同时脱酸灰返回脱酸吸收塔1后,使得脱酸吸收塔1内的反应区的钙硫比(或钙氯比)大幅提高,进而提高脱酸效率。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之一,不应当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但凡在本实用新型的主体设计思想和精神上作出的毫无实质意义的改动或润色,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致的,均应当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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