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学实验用具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有利于观察的组合试管架。
背景技术:
在做化学分析实验的过程中,为了充分摇匀样品或防止样品挥发,以免影响实验结果,经常会用到试管。在使用试管的过程中,为了对比同一农药剂型不同配方的多个样品的差别,经常需要把多个放置样品的试管放在一起,观察这些样品的悬浮情况,泡沫体积的大小以及乳油的稳定性。然而,由于试管自身结构限制,无法对多个样品进行鲜明的对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有利于观察的组合试管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有利于观察的组合试管架,包括支架、顶板和底座,所述支架的两端分别设有所述顶板和所述底座,所述顶板上设有试管放置槽和支撑板,所述顶板上设有多个所述试管放置槽,所述试管放置槽的左右两侧设有多个卡槽,所述支撑板上设有试管放入口,所述支撑板的底部设有与所述卡槽匹配的卡件,所述底座的底部设有试管高度调节装置,所述高度调节装置包括固定垫块、螺杆、滑动块和连接杆构成,所述固定垫块的顶面为斜面,所述固定垫块的一侧设有凸块,所述固定垫块的另一侧设有沿所述斜面滑动的所述滑动块,沿所述凸块左右方向穿设有所述螺杆,所述螺杆的一端与所述滑动块螺纹配合,所述滑动块支撑在固定垫块上,所述固定垫块、所述滑动块和所述底座之间通过所述连接杆连接,所述连接杆上设有螺纹,所述螺纹配设有螺母,所述滑动块通过所述斜面与所述固定垫块的顶面相贴合。
进一步,沿所述试管放入口的内边缘设有弹性凸起。
进一步,所述弹性凸起个数为6-10个,且均匀的分布在所述试管放入口内壁的圆周上。
进一步,所述试管放置槽的个数为3-5个。
进一步,所述卡槽对称分布在所述试管放置槽的左右两侧。
进一步,所述试管高度调节装置设置在所述底座底部的四个顶点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试管的上部穿过试管放入口,试管放入口设有弹性凸起,弹性凸起遇到放入的试管发生弹性形变,将试管的上部固定住,不会脱离;
可以同时完成多个试管观察工作;
卡件在卡槽中可拆卸的安放从而可以增加支撑板的个数从而增加试管放置的个数;调节螺杆使滑动块实现在固定垫块的斜面上活动,随着滑动块从斜面低顶点向斜面高顶点运动的时候,底座的高度从低变高,从而使得底座的位置从低变高。
本实用新型采取高度调节装置,调节底座的高度从而调节试管的高度,更有利于实验过程中观察试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高度调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支撑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支架;2、顶板;3、底座;4、螺母;5、试管放置槽;6、支撑板;
7、试管放入口;8、卡槽;9、卡件;10、试管高度调节装置;11、固定垫块;
12、螺杆;13、滑动块;14、连接杆;15、凸块;16、弹性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2中1为支架;2为顶板;3为底座;4为螺母;5为试管放置槽;6为支撑板;7为试管放入口;8为卡槽;9为卡件;10为试管高度调节装置;11为固定垫块;12为螺杆;13为滑动块;14为连接杆;15为凸块;16为弹性凸起。
一种有利于观察的组合试管架,包括支架、顶板和底座,所述支架的两端分别设有所述顶板和所述底座,所述顶板上设有试管放置槽和支撑板,所述顶板上设有多个所述试管放置槽,所述试管放置槽的个数为3-5个,所述试管放置槽的左右两侧设有多个卡槽,所述卡槽对称分布在所述试管放置槽的左右两侧,所述支撑板上设有试管放入口,所述支撑板的底部设有与所述卡槽匹配的卡件,所述底座的底部设有试管高度调节装置,所述高度调节装置包括固定垫块、螺杆、滑动块和连接杆构成,所述固定垫块的顶面为斜面,所述固定垫块的一侧设有凸块,所述固定垫块的另一侧设有沿所述斜面滑动的所述滑动块,沿所述凸块左右方向穿设有所述螺杆,所述螺杆的一端与所述滑动块螺纹配合,所述滑动块支撑在固定垫块上,所述固定垫块、所述滑动块和所述底座之间通过所述连接杆连接,所述连接杆上设有螺纹,所述螺纹配设有螺母,所述滑动块通过所述斜面与所述固定垫块的顶面相贴合。
沿所述试管放入口的内边缘设有弹性凸起,所述弹性凸起个数为6-10个,且均匀的分布在所述试管放入口内壁的圆周上。
工作过程:使用时,将试管放入试管放入口,弹性凸起遇到放入的试管发生弹性形变,将试管的上部固定住,此时试管的上部设置在支撑板上,所述试管的下部与底座点接触,卡件在卡槽中可拆卸的安放从而可以增加支撑板的个数从而增加试管放置的个数;调节螺杆使滑动块实现在固定垫块的斜面上活动,随着滑动块从斜面低顶点向斜面高顶点运动的时候,底座的高度从低变高,从而使得底座上的试管的位置从低变高。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