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生产火锅底料的原料粉碎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进料斗(1),上箱体(2),可抽拉挡板(3),下箱体(4),出料斗(5),搅拌刀组(6)和粉碎刀组(7);
所述上箱体(2)和所述下箱体(4)通过所述可抽拉挡板(3)连接;
所述进料斗(1)与所述上箱体(2)连通;
所述搅拌刀组(6)包括设置于所述上箱体(2)上方的搅拌电机(61)和与所述搅拌电机(61)相连并延伸至所述上箱体(2)内的搅拌转轴(62),所述搅拌转轴(62)远离所述搅拌电机(61)的一端设有搅拌叶(621),所述搅拌转轴(62)上设有数个搅拌刀盘(622);
所述粉碎刀组(7)包括设置于所述上箱体(2)侧壁的粉碎电机(71)和与所述粉碎电机(71)相连并延伸至所述上箱体(2)内的粉碎转轴(72),所述粉碎转轴(72)上间隔设有数个粉碎刀片(721);
所述下箱体(4)内设有振动筛(41)和物料输送装置(42),所述振动筛(41)设于所述物料输送装置(42)的上方;
所述出料斗(5)与所述物料输送装置(42)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料粉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箱体(4)的侧壁设有限位块(43),所述可抽拉挡板(3)与所述限位块(43)相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料粉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刀盘(622)的直径与所述上箱体(2)的内径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料粉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叶(621)的端部设有清扫片(62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料粉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叶(621)设有推料面,所述推料面为斜面,所述推料面与所述可抽拉挡板(3)所在平面的夹角为60°,所述推料面与所述上箱体(2)侧壁之间的旋切角为7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料粉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输送装置(42)为螺旋输送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料粉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斗(1)的形状为倒置圆台形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料粉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刀组(7)的数量为2个或4个。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料粉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箱体(2)的侧壁设有可视窗(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