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良好除粉尘效果的灌装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12378发布日期:2019-01-22 22:54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良好除粉尘效果的灌装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间净化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良好除粉尘效果的灌装间。



背景技术:

为了保证灌装间空气的洁净度,灌装间内必须有洁净送风,原来的奶粉或鸡粉灌装车间的回风过滤系统,回风只是采用回风百叶,造成奶粉或鸡粉在回风时进入回风墙或回风管道,时间一久,就会造成回风墙和回风管道内部积一层厚厚的奶粉或鸡粉,由于在回风墙或回风管道内表面,所以非常不好清洗,且会造成回风墙或回风管道内微生物严重超标,对灌装车间造成污染。而且灌装间一般采用臭氧和紫外线进行杀菌,灌装间外是灯检间,对灌装产品进行灯检以检查灌装产品的质量,由于灌装间要求正压,灌装间与灯检间往往有10-15Pa的压差,所以灌装间带有臭氧的洁净空气会向外泄露,往往臭氧泄漏口距灯检操作人员比较近,泄露带有臭氧的气体会对操作人员产生伤害。

因此,现有技术存在缺陷,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良好除粉尘效果的灌装间,能够有效去除灌装间的粉尘并对灌装间排出的空气进行臭氧清洁。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提供一种具有良好除粉尘效果的灌装间,包括:设在灌装间内的第一通风管、与所述第一通风管连通的若干吸风罩、与所述第一通风管一侧连接的第二通风管、与所述第二通风管一端连接的引风机、与所述第二通风管另一端连接的集尘装置、与所述集尘装置连接的第三通风管以及与所述第三通风管连通的第四通风管,所述集尘装置包括集尘罩以及安装固定在所述集尘罩底面的粉尘收纳部,所述第四通风管内壁设有发热管以及若干LED灯。

进一步地,所述粉尘收纳部包括安装部以及与所述安装部可拆卸连接的容纳部,所述容纳部包括壳体以及铺设在所述壳体内的过滤布,所述壳体上设有若干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部设有外螺纹,所述第三通风管与集尘装置连接的一侧设有内螺纹,所述内螺纹与外螺纹螺合以将第三通风管固定在集尘装置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四通风管与第三通风管的连接处设有卡合部,所述第四通风管通过卡合部与第三通风管连接。

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通过引风机将灌装间内的粉尘吸入集尘装置中收集起来,避免粉尘堆积在灌装间的回风墙壁上难以清洗,节省了清洗成本。并且将灌装间内被臭氧污染的气体排至室外,从而避免臭氧对灯检间操作人员的伤害,经过加热以及灯光的作用,臭氧被分解为氧分子,将被臭氧污染的气体经过处理后排出,不会对大自然造成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部分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良好除粉尘效果的灌装间,包括:设在灌装间1内的第一通风管11、与所述第一通风管11连通的若干吸风罩12、与所述第一通风管11一侧连接的第二通风管13、与所述第二通风管13一端连接的引风机14、与所述第二通风管13另一端连接的集尘装置15、与所述集尘装置15连接的第三通风管16以及与所述第三通风管16连通的第四通风管17。

所述集尘装置15包括集尘罩151以及安装固定在所述集尘罩151底面的粉尘收纳部152,所述粉尘收纳部152包括安装部153以及与所述安装部153可拆卸连接的容纳部154,所述容纳部154包括壳体以及铺设在所述壳体内的过滤布,过滤布能够将空气中的粉尘积累起来,所述壳体上设有若干通孔以使使空气通过,通过过滤布的过滤作用排入第四通风管17的空气基本不含粉尘,所述第四通风管17内壁设有发热管171以及若干LED灯172,从集尘装置15排出的臭氧经过发热管的高温作用以及LED灯的光照的作用会被迅速分解为氧分子。

所述安装部153设有外螺纹,所述第三通风管16与集尘装置15连接的一侧设有内螺纹,所述内螺纹与外螺纹螺合以将第三通风管16固定在集尘装置15上。所述第四通风管17与第三通风管16的连接处设有卡合部,所述第四通风管17通过卡合部与第三通风管16连接。隔段时间要对集尘装置15进行清洗,清洗时只需分别将第四通风管17与第三通风管16拆卸下来,由于集尘装置15内的容纳部154与安装部153为可拆卸连接,然后将容纳部154拆卸下来即可对容纳部154进行清洗。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引风机将灌装间内的粉尘吸入集尘装置中收集起来,避免粉尘堆积在灌装间的回风墙壁上难以清洗,节省了清洗成本。并且将灌装间内被臭氧污染的气体排至室外,从而避免臭氧对灯检间操作人员的伤害,经过加热以及灯光的作用,臭氧被分解为氧分子,将被臭氧污染的气体经过处理后排出,不会对大自然造成污染。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