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净化系统及烟雾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8373发布日期:2019-01-15 23:18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烟雾净化系统及烟雾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气处理领域,特别是一种烟雾净化系统及烟雾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激光切割及雕刻的应用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激光切割或雕刻过程中产生的烟雾进行净化处理,以保持空气清洁,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作为净化处理装置,以往采用了为激光切割机配备烟雾净化机的方式来处理烟雾,例如图1所示的激光切割净化处理机。该激光切割烟雾净化处理装置,气缸3工作,防护罩2以转轴13为轴心开启,横杆支架6上摆放工件,摆放完毕后,在HMI10界面进行调试,然后打开电源开关11,关闭防护罩2,切割装置4进行工作,切割作业时,产生的烟雾经过吸风斗出口71和风管进入烟雾净化处理器8内,处理器对烟雾进行净化处理后排出。

但是在这种以往的烟雾净化装置中,只要打开电源开关,整套系统就开始工作,即使激光切割机没有产生烟雾的情况下,烟雾净化处理器8也处于运转工作状态,使整套系统的功耗较大。并且,在烟雾量较大的情况下,烟雾净化处理器8不能全部将烟雾吸收,会产生烟雾残余,净化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保证烟雾净化效果,且功耗较低的烟雾净化系统及烟雾净化装置。

一种烟雾净化系统,包括:

废气产生装置,包括用于采集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或厚度大小信号的信号采集模块;及

烟雾净化装置,所述烟雾净化装置包括处理器、存储器、控制电路及用于吸入废气的风力模块,所述存储器及所述风力模块均与所述处理器通信连接,所述存储器内保存各种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厚度大小信号对应的风力模块的风量,所述处理器与所述信号采集模块通信连接,所述处理器读取所述信号采集模块采集到的信号,查找存储器中该种信号对应的风力模块的风量,通过所述控制电路实现风力模块的风量控制。

在其中一实施方式中,所述信号采集模块为摄像头。

在其中一实施方式中,所述风力模块包括风扇。

在其中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废气产生装置为所述烟雾净化装置提供电源。

在其中一实施方式中,所述操作类型信号包括切割信号或雕刻信号。

在其中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废气产生装置与所述烟雾净化装置均设有航空接头。

在其中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废气产生装置为激光切割机。

一种烟雾净化系统,包括:

废气产生装置,包括用于采集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或厚度大小信号的信号采集模块及存储器;及

烟雾净化装置,所述烟雾净化装置包括处理器、控制电路及用于吸入废气的风力模块,所述存储器及所述风力模块均与所述处理器通信连接,所述存储器内保存各种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厚度大小信号对应的风力模块的风量,所述处理器与所述信号采集模块通信连接,所述处理器读取所述信号采集模块采集到的信号,查找存储器中该种信号对应的风力模块的风量,通过所述控制电路实现风力模块的风量控制。

一种烟雾净化装置,包括处理器、存储器、控制电路及用于吸入废气的风力模块,所述存储器及所述风力模块均与所述处理器通信连接,所述存储器内保存各种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厚度大小信号对应的的风力模块的风量,所述处理器与所述信号采集模块通信连接,所述处理器读取所述信号采集模块采集到的信号,查找存储器中该种信号对应的风力模块的风量,通过所述控制电路实现风力模块的风量控制。

在其中一实施方式中,包括:箱体,设有开口,所述箱体的两侧分别设有出风口及进风口;

多级净化滤芯,可拆卸设于所述箱体内,且与所述进风口相对设置;

翻盖,可翻转设于所述开口处,所述翻盖闭合将所述净化滤芯封盖于所述箱体内。

在上述烟雾净化系统中,由激光切割装置等废气产生装置向烟雾净化装置供电,只有在激光切割机工作时,烟雾净化装置才能开启,避免烟雾净化装置在废气产生装置没有产生烟雾的情况下空转,消耗耗材和能量。

并且,通过废气产生装置与废气产生装置通讯连接,获得废气产生装置的工作情况,在烟雾净化装置或废气产生装置中设置存储器,其中存储算法计算,以根据不同的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厚度大小信号获得最优转速,使烟雾净化装置处于当前的废气排放量下的最匹配的净化能力,从而可以较高效率的吸收掉废气,避免有残余,净化效果较佳。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的激光切割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方式的烟雾净化系统的模块化示意图;

图3为根据图2所示的烟雾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10、废气产生装置;11、信号采集模块;20、烟雾净化装置;201、箱体;202、多级净化滤芯;203、翻盖;21、处理器;22、存储器;23、控制电路;24、风力模块;30、航空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尽管本实用新型可以容易地表现为不同形式的实施例,但在附图中示出并且在本说明书中将详细说明的仅仅是其中一些具体实施例,同时可以理解的是本说明书应视为是本实用新型原理的示范性说明,而并非旨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到在此所说明的那样。

由此,本说明书中所指出的一个特征将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其中一个特征,而不是暗示本实用新型的每个实施例必须具有所说明的特征。此外,应当注意的是本说明书描述了许多特征。尽管某些特征可以组合在一起以示出可能的系统设计,但是这些特征也可用于其他的未明确说明的组合。由此,除非另有说明,所说明的组合并非旨在限制。

在附图所示的实施例中,方向的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和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各种元件的结构和运动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当这些元件处于附图所示的位置时,这些说明是合适的。如果这些元件的位置的说明发生改变时,则这些方向的指示也相应地改变。

以下结合本说明书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予以进一步地详尽阐述。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烟雾净化系统及烟雾净化装置。

请参阅图2,本实施方式的烟雾净化系统包括废气产生装置10及烟雾净化装置20。具体在本文中,以废气产生装置10为激光切割机为例进行说明,可以理解,废气产生装置10还可以为其他能够产生废气的装置,此处不做限制。

废气产生装置10设有用于采集信号的信号采集模块11。

具体地,废气产生装置10为激光切割机。信号采集模块11为摄像头。摄像头可以采集相应的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或厚度大小的信号。

对于激光切割机而言,加工材料上设有二维码。该二维码包含了该种材料的种类、厚度及需要加工的操作类型。操作类型信号包括切割信号或雕刻信号。加工材料种类信号包括木板信号、亚克力板信号。通过摄像头扫描二维码,采集到加工材料的采集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厚度大小的信号。

激光切割机为烟雾净化装置20提供电源。烟雾净化装置20能够根据激光切割机的状态自动开启或关闭。烟雾净化装置20只有在激光切割机工作时,才能开启,避免烟雾净化装置20在废气产生装置10没有产生烟雾的情况下空转,消耗耗材和能量。

请参阅图3,烟雾净化装置20包括箱体201、多级净化滤芯202及翻盖203。箱体201设有开口,箱体201的两侧分别设有出风口204及进风口205。多级净化滤芯可拆卸设于箱体201内,且与进风口205相对设置。具体地,净化滤芯包括初效滤芯、中效滤芯及终极滤芯。翻盖203可翻转设于开口处,翻盖203闭合将净化滤芯封盖于箱体201内。

并且,废气从进风口引入,经过各级净化滤芯用于对废气进行过滤净化。翻盖203与箱体201通过伸缩机构及下压滑轮实现可翻转连接。下压滑轮可以检测到翻盖203是否翻起。翻盖203翻起后,可更换滤芯或维护设备。

请参阅图2,烟雾净化装置20包括处理器21、存储器22、控制电路23及用于吸入废气的风力模块24。

处理器21与信号采集模块11通信连接。具体地,废气产生装置10的信号采集模块11与烟雾净化装置20的处理器21之间可以通过航口接口、有线接口、无线传输、近场通信、手机软件联动、路由器交互实现通信连接。具体在本实施方式中,废气产生装置10与烟雾净化装置20均设有航空接头30。废气产生装置10的航空接头30与烟雾净化装置20的航空接头30连接,实现废气产生装置10与烟雾净化装置20之间通信连接。

存储器22及风力模块24均与处理器21通信连接。存储器22内保存各种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厚度大小信号对应的风力模块24的风量。处理器21读取信号采集模块11采集到的信号,查找存储器22中该种信号对应的风力模块24的风量,通过控制电路23实现风力模块24的风量控制。

存储器22中存储智能算法计算,以根据不同的加工材料、材料厚度、不同的操作类型(切割或雕刻)获得最优转速,使烟雾净化装置20达到激光切割机当前的废气排放量最匹配的净化能力。控制电路23与风力模块24电连接。具体地,风力模块24包括风扇。控制电路23通过控制风扇的转速实现控制风量。

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存储器22还可以设于激光切割机内,通过与处理器21的通信连接,同样可以实现根据采集到的信号控制风力模块24的风量的目的。

在上述烟雾净化系统中,由激光切割装置等废气产生装置10向烟雾净化装置20供电。烟雾净化装置20通过航口接口获得废气产生装置10的工作情况,在烟雾净化装置20中设置存储器22,其中存储算法计算,以根据不同的操作类型、加工材料种类及厚度大小信号获得最优转速,使烟雾净化装置20处于当前的废气排放量下的最匹配的净化能力,从而可以较高效率的吸收掉废气,避免有残余,净化效果较佳。

虽然已参照几个典型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应当理解,所用的术语是说明和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术语。由于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多种形式具体实施而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实质,所以应当理解,上述实施方式不限于任何前述的细节,而应在随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广泛地解释,因此落入权利要求或其等效范围内的全部变化和改型都应为随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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