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检排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67280发布日期:2019-09-25 00:28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易检排污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排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易检排污装置。



背景技术:

排污装置在工艺管道中应用较广的一种部件,其作用是防止管道介质中的杂质进入传动设备或精密仪器,使其生产发生故障或影响产品质量。排污装置安装在设备入口供液体流动的总管上达到排污的目的。现有技术中排污装置取出排污腔内的杂物时比较复杂,不但费时费力,而且效率低,影响工作效率的提升。

因此,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有必要对现有技术中易检排污装置进行改进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易检排污装置,该实用新型的通过在第一法兰上设置过滤网,对进入排污腔内的含有杂质的液体进行过滤,将杂质滞留于排污腔内,达到清洁液体的目的。具体而言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本实用新型的易检排污装置,包括排污腔、腔室盖、设置于排污腔一侧用于连接排污泵的第一法兰以及设置于排污腔另一侧用于连接排污管道的第二法兰,第一法兰上设置有除去杂质的过滤网,所述排污腔底部设置有排污口。

进一步,所述腔室盖包括第一腔室盖以及设置于排污腔上的第二腔室盖,所述第一腔室盖与第二腔室盖之间设置有连接装置。

进一步,所述第一腔室盖边沿处设置有至少四个 “第一U型槽”,所述第二腔室盖边沿处设置有与配合第一U型槽使用的“第二U型槽”。

进一步,所述第一腔室盖上设置有开启腔室盖的把手。

进一步,所述第二U型槽下方设置有横向固定杆,所述横向固定杆上设置有手拧螺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易检排污装置,通过在第一法兰上设置过滤网,对进入排污腔内的含有杂质的液体进行过滤,将杂质滞留于排污腔内,当杂质在排污腔内堆积到一定容量时打开排污泵将排污腔内的杂质通过排污口排出或开启腔室盖将排污腔内的杂物取出,达到清洁液体的目的;通过在第一U型槽和第二U型槽上使用手拧螺栓增强排污腔的密封性,在排污时不至于泄漏;本实用新型的其他有益效果将在下文具体实施例中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使用新型铲头部分主视图。

图中:1、排污腔 2、第一法兰 3、第二法兰 4、连接装置 5、排污口 6、第一腔室盖 7、第二腔室盖 8、第一U型槽 9、第二U型槽 10、把手 11、横向固定杆 12、手拧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易检排污装置,包括排污腔1、腔室盖、设置于排污腔1一侧用于连接排污泵的第一法兰2以及设置于排污腔1另一侧用于连接排污管道的第二法兰3,第一法兰2上设置有除去杂质的过滤网,所述排污腔1底部设置有排污口5。

通过在排污泵与排污管道之间设置排污腔1,在排污泵工作中对进入排污腔1内的杂物在过滤网的作用下将杂质滞留于排污腔1内,当杂质在排污腔1内堆积到一定容量时打开排污泵将排污腔1内的杂质通过排污口5排出或开启腔室盖将排污腔1内的杂物取出,达到清洁液体的目的。排污口5设置有排污开关,适时开启排污开关,将排污腔内的杂物排出。在排污泵工作过程中,流体源源不断的进入排污腔1,设置过滤网可以有效阻挡杂物进入传动设备或精密仪器中,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

本实施例中,所述腔室盖包括第一腔室盖6以及设置于排污腔1上的第二腔室盖7,所述第一腔室盖6与第二腔室盖7之间设置有连接装置4。所述第一腔室盖6边沿处设置有至少四个 “第一U型槽8”,所述第二腔室盖7边沿处设置有与配合第一U型槽8使用的“第二U型槽9”。

所述排污腔与腔室盖之间设置有连接装置4,所述连接装置4包括固定部和连接于固定部的螺栓,所述固定部包括设置于排污腔1的固定部Ⅰ以及设置于腔室盖的固定部Ⅱ,所述固定部Ⅰ和固定部Ⅱ上设置有螺栓孔,通过在螺栓孔使用螺栓对第一腔室盖6和第二腔室盖7进行连接固定。通过在第一U型槽8和第二U型槽9上使用手拧螺栓12,在排污腔1上设置密封垫片,通过手拧螺栓12压迫密封垫片增强排污腔的密封性,在排污泵工作时不至于泄漏。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腔室盖6上设置有开启腔室盖的把手10。

设置把手10的目的在于不仅方便开启排污腔1,还可以保证操作人员不被排污腔外1壁上的污渍沾满手臂,改善操作人员的操作环境,促进人体健康。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U型槽9下方设置有横向固定杆11,所述横向固定杆11上设置有手拧螺栓12。

通过在第二U型槽9下方设置横向固定杆将手拧螺栓12固定在第二腔室盖7上,该手拧螺栓12一端与横向固定杆11活动连接,另一端具有圆形手柄。当需要将第一腔室盖6与第二腔室盖7固定时,将手拧螺栓12置于第一U型槽8和第二U型槽9内进行固定,密封效果好。所述手拧螺栓12为现有技术,此处不再详细赘述。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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