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60932发布日期:2019-04-30 19:02阅读:303来源:国知局
一种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特别是涉及一种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



背景技术: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良好的医疗条件,医疗器械又能极大地提高医疗条件,给人们带来更舒适的体验,减少患者的病痛。各种化验是非常普遍的检查,而其中最常用到的就是试管和试管架,现有的试管结构十分简单,没有防滑设计,不方便清洗,化验过程中也不方便倾倒其中的液体,常用的试管架质地坚硬,比较简陋,容易造成试管的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对试管具有保护作用并具有储物格的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其中的试管具有易清洗、防滑和易倾倒的优点。

一种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包括架体和6个试管,所述架体包括通过支撑杆连接的底座和支撑架,在所述底座的上部设置有6个凹槽,所述凹槽的形状与所述试管的底部形状相匹配,在所述凹槽的表面设置有一层海绵;

在所述支撑架上设置有6个试管孔,在所述试管孔内设置有橡胶圈;

所述试管包括通过连接线相连的管体和盖体,在所述管体的上端设置有向外突出的开口嘴,所述管体的中部直径小于上部和下部,在所述管体的上部设置有环形凹槽,在所述环形凹槽内设置有弹力绳,所述弹力绳与两个卡环相连;在所述管体的中部设置有波浪形防滑纹,在所述盖体上设置有缺口,在所述缺口处设置有标志点;

在所述底座的下部设置有抽屉式储物格。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其中,所述底座和所述支撑架均为长方体结构,通过固定在四个角上的4个所述支撑杆相连。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其中,在所述抽屉式储物格内设置有试管刷、病人信息登记卡和笔。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其中,两个所述卡环的直径不同且分别位于所述管体相对的两侧。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其中,在所述管体上设置有凹型的插槽,在所述插槽中设置有标签。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其中,在所述试管刷的前半部分设置有柔软的刷毛,在所述试管刷的后半部分覆盖有一层海绵。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其中,在所述管体上设置有刻度线。

本实用新型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与现有技术不同之处在于:

本实用新型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设计简单,由底座和支撑架构成,在底座上设计有与试管底部相适应的凹槽,其中设置有海绵,在支撑架上的试管孔上也设置有橡胶圈,可以防止试管与坚硬的底座相接触造成损坏,具有储物格,可以存放一些必要的常使用的工具,比如笔、病人信息登记卡,试管刷等。

本实用新型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中的配套试管具有两个卡环,手指可以在清洗过程中套入卡环中,防止试管掉落;中部的直径小于上部和下部,方便手握,配合波浪形防滑纹带来了优良的防滑效果;开口嘴、盖体的缺口和标志点,便于倾倒液体,防洒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中试管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所示,一种检验科用的简易试管架,包括架体和6个试管,架体包括通过支撑杆1连接的底座2和支撑架3,在底座2的上部设置有6个凹槽4,凹槽4的形状与试管的底部形状相匹配,在凹槽4的表面设置有一层海绵,防止试管底部破损。在支撑架3上设置有6个试管孔5,在试管孔5内设置有橡胶圈6,防止试管与支撑架3碰撞损坏,同时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

试管包括通过连接线相连的管体7和盖体8,在管体7的上端设置有向外突出的开口嘴9,管体7的中部直径小于上部和下部,在管体7的上部设置有环形凹槽10,在环形凹槽10内设置有弹力绳11,弹力绳11与两个卡环12相连;在管体7的中部设置有波浪形防滑纹13,在盖体8上设置有缺口15,在缺口15处设置有标志点16;在底座2的下部设置有抽屉式储物格17。试管的设计易倾倒,防洒漏,防止异味散出。清洗过程中,手指套入两个卡环12中防止试管掉落。试管中部的设计方便手握,也起到了防滑作用。

底座2和支撑架3均为长方体结构,通过固定在四个角上的4个支撑杆1相连。在抽屉式储物格17内设置有试管刷、病人信息登记卡和笔,方便清洗和记录。

两个卡环12的直径不同且分别位于管体7相对的两侧。在管体7上设置有凹型的插槽14,在插槽14中设置有标签。在试管刷的前半部分设置有柔软的刷毛,在试管刷的后半部分覆盖有一层海绵。防止清洗中,试管中心的硬质材料与试管碰撞造成损坏,在管体7上设置有刻度线。支撑架3与底座2之间的距离为试管高度的1/3~1/2,固定效果更好。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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