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联动式颜料搅拌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18205发布日期:2019-04-16 23:37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一种联动式颜料搅拌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搅拌机,特别是一种通过联动方式搅拌颜料的搅拌机。



背景技术:

一般来说,当颜料倒入颜料桶内进行搅拌时,单个搅拌片仅对两个方向产生作用力,且搅拌片的作用力仅从颜料桶内某一个位置向外发散,若多种颜料融合或使用颜料原浆融合,其相互之间具有粘稠度,则需要经常长时间的等待,否则会产生颜料搅拌不均的现象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联动式颜料搅拌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联动式颜

料搅拌机,包括颜料桶、卡爪盘和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上设

有卡爪盘,所述卡爪盘位于中心点部位,穿过卡爪盘设有转轴,所述

转轴上设有凹块,所述颜料桶内部侧面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通过

第一短轴与风叶螺母连接,所述风叶螺母上设有第一扇叶所述颜料桶

外侧底部,位于中心点部位设有凹槽,凹槽内设有凸块,所述颜料桶

内部底面设有风叶固定块,所述凸块与风叶固定块通过第二短轴固定

连接,所述风叶固定块上设有第二扇叶,所述第二扇叶在转动过程中

同步带动第一扇叶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风叶螺母上设有10‐15 片第一扇叶。

进一步的,所述风叶固定块上设有10‐15 片第二扇叶。

进一步的,所述颜料桶内部侧面设有1‐2 个固定块。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扇叶垂直状态下的端部,低于第二扇叶的顶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申请通过第二扇叶转动,同步带动

第一扇叶转动,从而使第二扇叶与第一扇叶产生联动效果,在对颜料

进行搅拌时,颜料桶内底部扇叶与侧边扇叶同时转动,使颜料在颜料

桶内激烈的晃动,达到了加快颜料融合速度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 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 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 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图4 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颜料桶1、卡爪盘2、箱体3、凸块4、凹槽5、固定

块11、第一短轴12、转轴21、第二短轴41、风叶螺母111、第一扇

叶112、凹块211、风叶固定块411、第二扇叶41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具体实

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4 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联动式颜料搅拌机,

包括颜料桶1、卡爪盘2 和箱体3,所述箱体3 上设有卡爪盘2,所

述卡爪盘2 位于中心点部位,穿过卡爪盘2 设有转轴21,所述转轴

21 上设有凹块211,所述颜料桶1 内部侧面设有固定块11,所述固

定块11 通过第一短轴12 与风叶螺母111 连接,所述风叶螺母111

上设有第一扇叶112,所述颜料桶1 外侧底部,位于中心点部位设有

凹槽5,凹槽5 内设有凸块4,所述颜料桶1 内部底面设有风叶固定

块411,所述凸块4 与风叶固定块411 通过第二短轴41 固定连接,

所述风叶固定块411 上设有第二扇叶412,所述第二扇叶412 在转动

过程中同步带动第一扇叶112 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风叶螺母111 上设有10‐15 片第一扇叶112。

进一步的,所述风叶固定块411 上设有10‐15 片第二扇叶412。

进一步的,所述颜料桶1 内部侧面设有1‐2 个固定块11。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扇叶112 垂直状态下的端部,低于第二扇叶

412 的顶部。

如图1‐4 所示,当需要使用本申请对颜料进行搅拌融合时,首先

将颜料桶1 通过其底部的凸块4 与卡爪盘2 上的凹块211 相互对接,

使颜料桶1 放置在卡爪盘2 上,然后往颜料桶1 内倒入所需混合的颜

料,打开电源,由于箱体3 内设有电机,当电机启动旋转后,通过转

轴21 带动凹块211 旋转,由于凹块211 与凸块4 均设有限位板,转

轴21 带动凹块211 旋转后,凹块211 旋转所产生的力作用在凸块4

限位板上,而凸块4 与风叶固定块411 通过第二短轴41 固定连接,

凹块211 通过限位板将旋转作用力作用在凸块4 限位板上,经第二短

轴41 使风叶固定块411 转动,当风叶固定块411 转动时,风叶固定

块411 上所设有的第二扇叶412 同步带动第一扇叶112 转动,从而使

第二扇叶412 与第一扇叶112 形成联动关系,在搅拌颜料的过程中,

第二扇叶412 与第一扇叶112 同时转动,所产生的力使颜料在颜料桶

1 内晃动,从而达到加快颜料融合速度的有益效果。

以上实施例在相互不对立的情况下可以相互组合,进一步实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

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

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

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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