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机领域,特别是指一种滤筒抽取工具。
背景技术:
空气净化机的滤筒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容易发生袋头积灰、变形。由于滤筒底部平整,无可借力的地方,因此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难以将滤筒从花板里抽取出来;此外直接抓取金属顶盖提取滤筒的方法容易割伤手,使滤筒的检测、更换工作难度增加,降低工作效率。有些厂商为方便抽取会在顶盖焊上提把,增加了滤筒制作及运输的成本,同时提手在温度、水分、烟气腐蚀性气体的作用下容易发生锈蚀断裂,导致在需要提取滤筒时断裂,无法达到使用目的。
有鉴于此,本设计人针对上述问题未臻完善所导致的诸多缺失及不便,而深入构思,且积极研究改良试做而开发设计出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滤筒抽取工具,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特点,从而降低检测、更换滤筒时的工作难度以及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滤筒抽取工具,包括提把、连接件、第一活动臂、第二活动臂和复位弹簧,所述提把固定于连接件的上表面;所述第一活动臂铰接于连接件的下表面,第二活动臂铰接于连接件的下表面,第一活动臂和第二活动臂之间连接有复位弹簧;所述第一活动臂的下端背向第二活动臂的方向形成第一挂钩,所述第二活动臂的下端背向第一活动臂的方向形成第二挂钩。
所述第一活动臂和第二活动臂的形状大小相同。
所述连接件的下表面凸出形成有铰接部,所述第一活动臂和第二活动臂均铰接于铰接部。
所述铰接部位于连接件下表面的中心位置,所述提把的中心、连接件的中心和铰接部共线。
所述第一活动臂与第二活动臂平行设置,复位弹簧垂直于第一活动臂和第二活动臂;所述第一活动臂的上端向铰接部弯折形成第一连接部,第二活动臂的上端向铰接部弯折形成第二连接部。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操作过程方便快捷,从而降低检测、更换滤筒过程的工作难度以及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本实用新型使用范围广,可用来抽取尺寸适应的滤筒,比在现有滤筒上装配抽取把手更具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在抽取滤筒时的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所示,一种滤筒抽取工具,包括提把1、连接件2、第一活动臂3、第二活动臂4和复位弹簧5。
上述提把1固定于连接件2的上表面;上述第一活动臂3铰接于连接件2的下表面,第二活动臂4铰接于连接件2的下表面,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之间连接有复位弹簧5;上述第一活动臂3的下端背向第二活动臂4的方向形成第一挂钩6,上述第二活动臂4的下端背向第一活动臂3的方向形成第二挂钩7。
上述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的形状大小相同,使得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受到复位弹簧5的弹力相同,保证本实用新型抽取滤筒时对滤筒施力均匀,使抽取过程更容易,降低工作难度。
上述连接件2的下表面凸出形成有铰接部8,上述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均铰接于铰接部8;上述铰接部8位于连接件2下表面的中心位置,上述提把1的中心、连接件2的中心和铰接部8共线,以保证抽取时提把1的受力能够均匀传递至第一挂钩6和第二挂钩7,使抽取过程更容易,降低工作难度。
上述第一活动臂3与第二活动臂4平行设置,复位弹簧5垂直于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上述第一活动臂3的上端向铰接部8弯折形成第一连接部10,上述第二活动臂4的上端向铰接部8弯折形成第二连接部11。此结构增强复位弹簧5的复位效果。
上述提把1长130-150mm、高70-90mm;连接件2长50-80mm、宽10-16mm;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长100-160mm、宽4-8mm,两者内侧间距为50-80mm;第一挂钩6和第二挂钩7的钩尖距离为115-145mm;复位弹簧5位于距离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下端60-80mm处。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在进行抽取滤筒作业时,将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相向压合至第一挂钩6和第二挂钩7可以从滤筒的出风口12进入,将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挂钩6和第二挂钩7放入出风口12,第一挂钩6和第二挂钩7的钩尖深入到出风口12内翻盖的下方后,松开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复位弹簧5使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复位,第一挂钩6和第二挂钩7勾住出风口12内翻盖或者滤网13,然后握住提把1便可将滤筒抽取出来。将滤筒抽出后,再次将第一活动臂3和第二活动臂4相向压合,便可将本实用新型从出风口12取出。
通过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操作过程方便快捷,从而降低检测、更换滤筒过程的工作难度以及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本实用新型使用范围广,可用来抽取尺寸适应的滤筒,比在现有滤筒上装配抽取把手更具实用性。
上述实施例和图式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