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454479发布日期:2020-10-09 18:30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属于碳化硼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碳化硼粉体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需要运用到多种破碎设备,而破碎粒度的分布范围较为广泛(从几微米到几毫米)。由于多数设备都是干法作业,因此工作现场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有粉尘产生,传统的解决方案一般都是在各个重要扬尘点加装吸尘装置,然后统一汇总到各自的除尘器中,除尘器中又以布袋除尘器的使用最为广泛。

在布袋除尘器的使用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虽然正常工作状态下,除尘器过滤效果可以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但当有少部分布袋出现漏点时,人眼直接观看又很难辨识,因此有维修不及时的可能,如发现不及时,就容易使少许粉尘排入大气中,而此时需要立即停机维修,如此常会对生产运行产生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包括处置箱、进气管、出气管、过滤网、弹簧、刮板、拉绳、沉降液以及三个螺纹盖;所述处置箱上端设有进液口,处置箱的底板上设有出液口,处置箱的侧板上设有出料口,所述进液口、出液口以及出料口分别通过对应的螺纹盖进行封堵;处置箱内注有沉降液且固定有过滤网,处置箱的上端与进气管的出气端以及出气管的进气端连通设置,所述进气管的出气端伸入至沉降液内,所述出气管的进气端位于沉降液液平面的上方;所述过滤网的一端与出料口配合设置且上端与刮板的下端紧密贴合,所述刮板的一端通过弹簧与处置箱弹性连接,刮板的另一端与拉绳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拉绳的另一端穿过出料口后伸至处置箱的外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观察沉降液的浑浊程度,可以有效判断布袋除尘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进而可以及时维修、更换,同时解决了布袋除尘器特殊情况必须停机的问题,保证了生产运行的正常进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a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具体实施方式一: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包括处置箱1、进气管2、出气管3、过滤网4、弹簧5、刮板6、拉绳7、沉降液13以及三个螺纹盖12;所述处置箱1上端设有进液口101,处置箱1的底板上设有出液口102,处置箱1的侧板上设有出料口,所述进液口101、出液口102以及出料口分通过对应的螺纹盖12进行封堵;处置箱1内注有沉降液13且固定有过滤网4,处置箱1的上端与进气管2的出气端以及出气管3的进气端连通设置,所述进气管2的出气端伸入至沉降液13内,所述出气管3的进气端位于沉降液13液平面的上方;所述过滤网4的一端与出料口配合设置且上端与刮板6的下端紧密贴合,所述刮板6的一端通过弹簧5与处置箱1弹性连接,刮板6的另一端与拉绳7的一端固定连接(处置箱1的相对内壁设有与过滤网4相平行的滑槽103,两个所述滑槽103内均设有滑块,两个所述与刮板6的两端固定连接),所述拉绳7的另一端穿过出料口后伸至处置箱1的外部。

具体实施方式二: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出料口内设有密封塞11,避免沉降液13通过出料口外漏。

具体实施方式三: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进气管2的出气端外扩设计且分设有多个出气管,扩大伸入沉降液13的出口面积,同时设计多个出气管以减小排气过程中生成的气泡。

具体实施方式四: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三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进气管2以及出气管3与处置箱1之间均设有密封环10,确保过滤后的气体不外泄。

具体实施方式五:如图1、2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过滤网4倾斜设置,便于粉尘絮凝体的排出。

具体实施方式六: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处置箱1的一侧壁与液位观察柱8连通设置,便于观察处置箱1内部的沉降液13的清洁度。

具体实施方式七: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六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液位观察柱8为玻璃管,使观察更便利。

具体实施方式八: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七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玻璃管临近处置箱1一侧的内侧壁固定有比色卡9,比色卡9可以使操作者更为直观判断沉降液13的浑浊度,当透过玻璃管看不到比色卡9上的颜色时,即沉降液13过于混浊时,则进行检修除尘器、更换布袋等操作。

具体实施方式九: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沉降液为水与絮凝剂的混合液,根据实际操作情况进行水和絮凝剂比例的调试。

具体实施方式十: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处置箱1的底板倾斜设置,使沉降液快速排出。

当布袋除尘器正常工作时,净化后的气体正常经过本实用新型后再进行回收;当布袋除尘器的布袋发生破损等问题时,布袋除尘器排出的气体会夹杂粉尘等,通过进气管2进入处置箱1的沉降液13中,气体外溢产生的大量气泡可以起到搅拌的作用,可将气体中的粉尘充分与沉降液13接触,继而产生粉尘絮凝体,最终在设备停机时,粉尘絮凝体将沉入处置箱1的过滤网4上,完全沉淀后,打开出液口102,使沉降液13排出,排出后的沉降液13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利用,粉尘絮凝体汇集在过滤网4上,打开出料口,拉动拉绳7带动刮板6对粉尘絮凝体进行卸料,而后刮板6在弹簧5的作用下回归原位;取出后的粉尘絮凝体进行干燥处理,可作为低品位碳化硼产品。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条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技术特征:

1.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置箱(1)、进气管(2)、出气管(3)、过滤网(4)、弹簧(5)、刮板(6)、拉绳(7)、沉降液(13)以及三个螺纹盖(12);所述处置箱(1)上端设有进液口(101),处置箱(1)的底板上设有出液口(102),处置箱(1)的侧板上设有出料口,所述进液口(101)、出液口(102)以及出料口分别通过对应的螺纹盖(12)进行封堵;处置箱(1)内注有沉降液(13)且固定有过滤网(4),处置箱(1)的上端与进气管(2)的出气端以及出气管(3)的进气端连通设置,所述进气管(2)的出气端伸入至沉降液(13)内,所述出气管(3)的进气端位于沉降液(13)液平面的上方;所述过滤网(4)的一端与出料口配合设置且上端与刮板(6)的下端紧密贴合,所述刮板(6)的一端通过弹簧(5)与处置箱(1)弹性连接,刮板(6)的另一端与拉绳(7)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拉绳(7)的另一端穿过出料口后伸至处置箱(1)的外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口内设有密封塞(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2)的出气端外扩设计且分设有多个出气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2)以及出气管(3)与处置箱(1)之间均设有密封环(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网(4)倾斜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置箱(1)的一侧壁与液位观察柱(8)连通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位观察柱(8)为玻璃管。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管临近处置箱(1)一侧的内侧壁固定有比色卡(9)。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降液为水与絮凝剂的混合液。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置箱(1)的底板倾斜设置。


技术总结
一种除尘器排出口烟气二次回收装置,属于碳化硼技术领域。处置箱上端有进液口,底板上有出液口,侧板上有出料口,进液口、出液口及出料口通过螺纹盖封堵;处置箱内有沉降液和过滤网,处置箱上与进气管及出气管连通,进气管伸入至沉降液内,出气管位于沉降液上方;过滤网与出料口配合且上端与刮板贴合,刮板与处置箱和拉绳连接,拉绳伸至处置箱外部。本实用新型通过观察沉降液的浑浊程度,可以有效判断布袋除尘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进而可以及时维修、更换,同时解决了布袋除尘器特殊情况必须停机的问题,保证了生产运行的正常进行。

技术研发人员:王振国;宋颖;杨金茹;李鹏;孙玉来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牡丹江金钢钻碳化硼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9.12.31
技术公布日: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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