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塑料板表面自动涂胶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495251发布日期:2020-04-21 22:21阅读:1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塑料板表面自动涂胶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表面喷涂领域,具体为一种塑料板表面自动涂胶设备。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在许多塑料加工厂或者木板加工厂,都会在基础板上涂抹强力胶固定需要安放的其他产品,但现在市面上黏胶一般都是产品上的,这样的方式不节约资源需要的涂胶设备型号较多,同时一些基础板的涂胶设备都有涂胶不均匀的问题,因此需要设计一种塑料板表面自动涂胶设备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塑料板表面自动涂胶设备,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塑料板表面自动涂胶设备,包括机壳,所述机壳包括控制腔;

所述控制腔内含有控制机构,所述控制腔左侧设有进料滑槽,所述进料滑槽底端左侧设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内滑动设有第一滑块,所述第一滑槽后侧转动设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上转动设有转动轮,所述转动轮前端面设有第一连杆,所述第一滑块内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连杆可伸入所述第一通孔内,所述第一滑块右端面固定设有第二连杆,所述控制腔内转动设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前端转动设有蜗杆,所述控制腔顶端转动设有第三转轴,所述第三转轴上设有与所述蜗杆啮合的蜗轮,所述控制腔下侧设有第四转轴,所述第四转轴上固定设有扇形轮。

所述控制腔内设有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内含有涂料机构,所述第二滑槽内滑动设有第二滑块,所述第二滑块顶端壁固定设有环形滑槽,所述环形滑槽内滑动设有出料管道,所述环形滑槽下侧设有第二通孔,所述环形滑槽内侧设有凹形腔,所述凹形腔内设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顶端面固定设有第三连杆,所述第三连杆上侧设有出料阀,所述出料阀上设有第三通孔,所述第三通孔外侧的所述出料阀上设有第一接口,所述出料管道顶端设有第二接口,所述第一接口与所述第二接口之间固定设有送料管道,所述出料阀顶端连通设有进料管道,所述进料管道上侧设有第三接口,所述第三接口上固定设有外接管道。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滑槽内的所述进料管道上固定设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上设有转动腔,所述转动腔内设有配合块,所述配合块与所述第二滑槽顶端壁之间连接设有弹簧,所述第一齿轮向下移动时可与所述涡轮啮合,所述第二滑槽与所述控制腔之间设有第三滑槽,所述第三滑槽内滑动设有第三滑块,所述第三滑块与所述第二滑块上设有可以互相咬合的斜面。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腔下侧设有送料腔,所述进料腔与所述第二滑槽连通,所述送料腔内左侧转动设有第五转轴,所述第五转轴上设有第一皮带轮,所述第一皮带轮前侧设有第二齿轮,所述送料腔内右侧转动设有第六转轴,所述第六转轴上固定设有第二皮带轮,所述第一皮带轮与所述第二皮带轮之间转动设有皮带,所述第五转轴下侧设有第七转轴,所述第七转轴上固定设有扇形齿轮,所述扇形齿轮可与所述第二齿轮啮合。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腔后端壁固定设有电机,所述电机前端面与所述第二转轴转动连接,位于所述蜗杆后侧的所述第二转轴上固定设有第四连杆,所述第四转轴后侧固定设有槽轮,所述槽轮上设有开口槽,所述第四连杆上固定设有可伸入所述开口槽内的第五连杆,所述第二转轴后端设有第三齿轮。

进一步地,所述进料腔后端壁设有传动腔,所述传动腔可与所述控制腔连通,位于所述传动腔内的所述第一转轴上固定设有第四齿轮,位于所述传动腔内的所述第七转轴上固定设有第五齿轮,所述第三齿轮与所述第四齿轮、所述第五齿轮之间转动设有链条。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简便,本发明可通过环形滑槽与通孔的配合给塑料板的表面涂上均匀的黏胶,以供后期加工,同时本发明可以自动实现进料,操作简单,具有较高的一体化程度,本发明各部件配合紧密,具有较好的协调性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中b-b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1中c-c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4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为叙述方便,现对下文所说的方位规定如下:下文所说的上下左右前后方向与图1本身投影关系的上下左右前后方向一致。

结合附图1-4所述的一种塑料板表面自动涂胶设备,包括机壳10,所述机壳10包括控制腔38,所述控制腔38内含有控制机构90,所述控制腔38左侧设有进料滑槽11,所述进料滑槽11底端左侧设有第一滑槽13,所述第一滑槽13内滑动设有第一滑块12,所述第一滑槽13后侧转动设有第一转轴16,所述第一转轴16上转动设有转动轮14,所述转动轮14前端面设有第一连杆17,所述第一滑块12内设有第一通孔15,所述第一连杆17可伸入所述第一通孔15内,所述第一滑块12右端面固定设有第二连杆18,所述控制腔38内转动设有第二转轴36,所述第二转轴36前端转动设有蜗杆37,所述控制腔38顶端转动设有第三转轴34,所述第三转轴34上设有与所述蜗杆37啮合的蜗轮35,所述控制腔38下侧设有第四转轴25,所述第四转轴25上固定设有扇形轮39。

所述控制腔38内设有第二滑槽52,所述第二滑槽52内含有涂料机构91,所述第二滑槽52内滑动设有第二滑块46,所述第二滑块46顶端壁固定设有环形滑槽50,所述环形滑槽50内滑动设有出料管道44,所述环形滑槽50下侧设有第二通孔47,所述环形滑槽50内侧设有凹形腔48,所述凹形腔48内设有限位块49,所述限位块49顶端面固定设有第三连杆51,所述第三连杆51上侧设有出料阀53,所述出料阀53上设有第三通孔41,所述第三通孔41外侧的所述出料阀53上设有第一接口40,所述出料管道44顶端设有第二接口43,所述第一接口40与所述第二接口43之间固定设有送料管道42,所述出料阀53顶端连通设有进料管道31,所述进料管道31上侧设有第三接口32,所述第三接口32上固定设有外接管道33。

所述第二滑槽52内的所述进料管道31上固定设有第一齿轮54,所述第一齿轮54上设有转动腔57,所述转动腔57内设有配合块56,所述配合块56与所述第二滑槽52顶端壁之间连接设有弹簧55,所述第一齿轮54向下移动时可与所述涡轮35啮合,所述第二滑槽52与所述控制腔38之间设有第三滑槽28,所述第三滑槽28内滑动设有第三滑块27,所述第三滑块27与所述第二滑块46上设有可以互相咬合的斜面。

所述控制腔38下侧设有送料腔26,所述进料腔26与所述第二滑槽52连通,所述送料腔26内左侧转动设有第五转轴23,所述第五转轴23上设有第一皮带轮19,所述第一皮带轮19前侧设有第二齿轮20,所述送料腔26内右侧转动设有第六转轴29,所述第六转轴29上固定设有第二皮带轮30,所述第一皮带轮19与所述第二皮带轮30之间转动设有皮带24,所述第五转轴23下侧设有第七转轴21,所述第七转轴21上固定设有扇形齿轮22,所述扇形齿轮22可与所述第二齿轮20啮合。

所述控制腔38后端壁固定设有电机61,所述电机61前端面与所述第二转轴36转动连接,位于所述蜗杆37后侧的所述第二转轴36上固定设有第四连杆58,所述第四转轴25后侧固定设有槽轮62,所述槽轮62上设有开口槽53,所述第四连杆58上固定设有可伸入所述开口槽53内的第五连杆68,所述第二转轴36后端设有第三齿轮59。

所述进料腔26后端壁设有传动腔66,所述传动腔66可与所述控制腔38连通,位于所述传动腔66内的所述第一转轴16上固定设有第四齿轮65,位于所述传动腔66内的所述第七转轴21上固定设有第五齿轮67,所述第三齿轮59与所述第四齿轮65、所述第五齿轮67之间转动设有链条64。

工作状态:

打开所述电机61,在所述进料滑槽11中放入需要涂抹粘合剂的塑料板,所述电机61开启带动所述第二转轴36转动,所述第二转轴36转动带动所述第三齿轮59转动,所述第三齿轮59转动通过所述链条64带动所述所述第四齿轮65、所述第五齿轮67转动,所述第四齿轮65转动带动所述第一转轴16转动,所述第一转轴16转动带动所述转动轮14转动,所述转动轮14转动通过所述第一连杆17使所述第一滑块12左右滑动,所述第一滑块12左右滑动通过所述第二连杆18将所述进料滑槽11内塑料板推入所述送料腔26内;

所述第五齿轮67转动带动所述第七转轴21转动,所述第七转轴21转动带动所述扇形齿轮22转动,所述扇形齿轮22转动带动所述第二齿轮20转动,所述第二齿轮20转动带动所述皮带24转动,所述皮带24转动将塑料板运动到所述第二滑槽52下侧,所述第二转轴36转动通过所述第四连杆58带动所述第五连杆68转动,所述第五连杆68转动通过所述开口槽63带动所述槽轮62转动,所述槽轮62转动通过所述第四转轴25带动所述扇形轮39转动,所述扇形轮39转动带动所述第三滑块27向内滑动,所述第三滑块7向内滑动使所述第二滑块46向下滑动,此时所述所述第一齿轮54与所述涡轮35啮合,所述第二转轴36转动带动所述蜗杆37转动,所述蜗杆37转动带动所述第一齿轮54转动,所述第一齿轮54转动带动所述进料管道31转动,所述进料管道31转动通过所述出料阀53带动所述出料管道44在所述环形滑槽50转动,所述出料管道44转动通将黏胶通过所述第二通孔47涂抹在塑料板上,当所述扇形轮39不再挤压所述第三滑块27,所述第一齿轮54通过所述弹簧55带动所述第二滑块46上升等待下一个塑料板运输到。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领域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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