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垃圾碾磨处置回收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959186发布日期:2020-11-19 21:05阅读:86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垃圾碾磨处置回收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涉及建筑垃圾回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建筑垃圾碾磨处置回收设备。



背景技术: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这些材料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没有任何帮助的,但却是在建筑的过程中产生的物质,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才能够达到理想的工程项目建设。现有技术可使用将建筑垃圾进行碾磨处置以便进行回收。

现有技术中在建筑垃圾碾磨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飞屑,这些废屑如果飘散在环境中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并且容易危害人员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建筑垃圾碾磨处置回收设备,通过风机将粉碎筒中的废屑吸入碾磨箱中,防止废屑通过进料斗飘散到环境中,有效保护周围环境以及防止危害人员健康,提高安全性,同时通过先将建筑垃圾粉碎成小块然后再进行碾磨处理,使得建筑垃圾碾磨充分,有利于回收,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建筑垃圾碾磨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飞屑,这些废屑如果飘散在环境中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并且容易危害人员健康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垃圾碾磨处置回收设备,包括粉碎筒和碾磨箱,所述碾磨箱设在粉碎筒底部,所述粉碎筒内部设有粉碎机构,所述粉碎机构延伸出粉碎筒顶端,所述碾磨箱内部设有碾磨机构,所述碾磨机构延伸出碾磨箱后端;

所述粉碎机构包括第一滤网,所述第一滤网固定设在粉碎筒内壁上,所述粉碎筒内部设有滤网筒,所述滤网筒设在第一滤网顶端,所述滤网筒顶端固定设有转杆,所述转杆设在粉碎筒内部并延伸出粉碎筒顶端,所述转杆与粉碎筒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所述滤网筒外端固定设有多个粉碎刀,所述粉碎刀设在粉碎筒内部,所述粉碎筒外端设有管道,所述管道一端与转杆一端通过密封轴承活动连接,所述管道另一端固定设在碾磨箱一侧,所述转杆外端固定设有第一皮带轮,所述第一皮带轮设在粉碎筒顶端,所述粉碎筒顶端设有第二皮带轮,所述第二皮带轮设在第一皮带轮一侧,所述第二皮带轮底端固定设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固定设在粉碎筒一侧,所述第一皮带轮和第二皮带轮外端设有皮带,所述第一皮带轮和第二皮带轮通过皮带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碾磨箱另一侧固定设有风机,所述碾磨箱另一侧镶嵌有第二滤网,所述第二滤网设在风机一侧。

进一步地,所述碾磨箱底端通过合页铰接有盖板。

进一步地,所述碾磨机构包括两个碾磨轮,两个所述碾磨轮均设在碾磨箱内部,两个所述碾磨箱两端均设有转轴,两个所述碾磨轮一端的转轴均延伸出碾磨箱后端且外端均固定设有齿轮,两个所述齿轮均设在碾磨箱后端并相互啮合,其中一个所述转轴后端固定设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通过支撑板固定设在碾磨箱后端。

进一步地,所述粉碎筒顶端固定设有进料斗,所述粉碎筒顶端开设有进料口,所述进料斗设在进料口顶部,所述进料斗设在第一皮带轮另一侧。

进一步地,所述粉碎筒底端与碾磨箱顶端之间固定设有下料管,所述下料管上固定设有开关阀。

进一步地,所述碾磨箱两侧均固定设有支架,所述风机和管道均设在支架顶部。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电机带动粉碎刀转动将粉碎筒中的建筑垃圾粉碎成小块,同时启动风机将粉碎筒中的废屑吸入碾磨箱中,与现有技术相比,防止废屑通过进料斗飘散到环境中,有效保护周围环境以及防止危害人员健康,提高安全性,同时通过先将建筑垃圾粉碎成小块然后再进行碾磨处理,使得建筑垃圾碾磨充分,有利于回收。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伸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

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图2中a局部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粉碎筒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碾磨箱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粉碎筒、2第一滤网、3滤网筒、4转杆、5粉碎刀、6管道、7第一皮带轮、8第二皮带轮、9第一电机、10皮带、11碾磨箱、12风机、13碾磨轮、14进料斗、15下料管、16第二滤网、17盖板、18转轴、19齿轮、20第二电机、21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说明书附图1-5,该实施例的一种建筑垃圾碾磨处置回收设备,包括粉碎筒1和碾磨箱11,所述碾磨箱11设在粉碎筒1底部,所述粉碎筒1内部设有粉碎机构,所述粉碎机构延伸出粉碎筒1顶端,所述碾磨箱11内部设有碾磨机构,所述碾磨机构延伸出碾磨箱11后端;

所述粉碎机构包括第一滤网2,所述第一滤网2固定设在粉碎筒1内壁上,所述粉碎筒1内部设有滤网筒3,所述滤网筒3设在第一滤网2顶端,所述滤网筒3顶端固定设有转杆4,所述转杆4设在粉碎筒1内部并延伸出粉碎筒1顶端,所述转杆4与粉碎筒1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所述滤网筒3外端固定设有多个粉碎刀5,所述粉碎刀5设在粉碎筒1内部,所述粉碎筒1外端设有管道6,所述管道6一端与转杆4一端通过密封轴承活动连接,所述管道6另一端固定设在碾磨箱11一侧,所述转杆4外端固定设有第一皮带轮7,所述第一皮带轮7设在粉碎筒1顶端,所述粉碎筒1顶端设有第二皮带轮8,所述第二皮带轮8设在第一皮带轮7一侧,所述第二皮带轮8底端固定设有第一电机9,所述第一电机9固定设在粉碎筒1一侧,所述第一皮带轮7和第二皮带轮8外端设有皮带10,所述第一皮带轮7和第二皮带轮8通过皮带10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碾磨箱11另一侧固定设有风机12,所述碾磨箱11另一侧镶嵌有第二滤网16,所述第二滤网16设在风机12一侧,便于产生风力吸收废屑。

进一步地,所述碾磨箱11底端通过合页铰接有盖板17,便于取出处理后的垃圾。

进一步地,所述碾磨机构包括两个碾磨轮13,两个所述碾磨轮13均设在碾磨箱11内部,两个所述碾磨箱11两端均设有转轴18,两个所述碾磨轮13一端的转轴18均延伸出碾磨箱11后端且外端均固定设有齿轮19,两个所述齿轮19均设在碾磨箱11后端并相互啮合,其中一个所述转轴18后端固定设有第二电机20,所述第二电机20通过支撑板固定设在碾磨箱11后端,便于对建筑垃圾碾磨。

进一步地,所述粉碎筒1顶端固定设有进料斗14,所述粉碎筒1顶端开设有进料口,所述进料斗14设在进料口顶部,所述进料斗14设在第一皮带轮7另一侧,便于投入建筑垃圾。

进一步地,所述粉碎筒1底端与碾磨箱11顶端之间固定设有下料管15,所述下料管15上固定设有开关阀,便于粉碎后的建筑垃圾落入碾磨箱11中。

进一步地,所述碾磨箱11两侧均固定设有支架21,所述风机12和管道6均设在支架21顶部。

实施场景具体为:本实用新型在实际使用时,将建筑垃圾通过进料斗14投入粉碎筒1中,启动第一电机9,第一电机9工作带动第二皮带轮8转动,从而通过皮带10带动第一皮带轮7转动,第一皮带轮7转动同时带动转杆4和滤网筒3转动,滤网筒3上的粉碎刀5随之转动将粉碎筒1中的建筑垃圾粉碎成小块,小块通过第一滤网2落入粉碎筒1的内部底端,同时人员启动风机12,风机12工作通过碾磨箱11、管道6、转杆4和滤网筒3将粉碎筒1中的废屑吸入碾磨箱11中,防止废屑通过进料斗14飘散到环境中,有效保护周围环境以及防止危害人员健康,提高安全性,当粉碎筒1中的建筑垃圾粉碎完成后,关闭风机12,打开开关阀,粉碎筒1内部底端粉碎后的建筑垃圾通过下料管15进入碾磨箱11中的两个碾磨轮13中,同时启动第二电机20,第二电机20带动转轴18、其中一个齿轮19和碾磨轮13转动,齿轮19驱动与之啮合的另一个齿轮19和碾磨轮13转动,使得两个碾磨轮13相向转动将建筑垃圾碾磨处理并落入碾磨箱11中,处理完成后,打开盖板17排出处理后的垃圾,通过先将建筑垃圾粉碎成小块然后再进行碾磨处理,使得建筑垃圾碾磨充分,有利于回收,该实施方式具体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在建筑垃圾碾磨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飞屑,这些废屑如果飘散在环境中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并且容易危害人员健康的问题。

工作原理:

参照说明书附图1-5,本实用新型在实际使用时,通过第一电机9带动第二皮带轮8、皮带10、第一皮带轮7、转杆4、滤网筒3和粉碎刀5转动将粉碎筒1中的建筑垃圾粉碎成小块,小块通过第一滤网2落入粉碎筒1的内部底端,同时通过风机12的风力将粉碎筒1中的废屑吸入碾磨箱11中,当粉碎筒1中的建筑垃圾粉碎完成后,打开开关阀,粉碎后的建筑垃圾通过下料管15进入碾磨箱11,同时启动第二电机20使得两个碾磨轮13转动将落下的建筑垃圾碾磨处理,处理完成后,打开盖板17排出处理后的垃圾。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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