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幕除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551154发布日期:2023-03-22 10:41阅读:59来源:国知局
水幕除尘器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涉及除尘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水幕除尘器。


背景技术:

2.水幕除尘作为工业生产的一项常用技术,其主要作用是将气体中携带的粉尘与气体分离,从而达到净化气体的目的。相关技术中提供了一种水幕除尘器,该水幕除尘器通过设置导流通道,使气体和液体在导流通道内充分接触,从而使气体内的大部分粉尘融入液体中,以净化气体。
3.然而,相关技术中的水幕除尘器,存在在相同的气体处理量下,水幕除尘器体积较大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相关技术中在相同的气体处理量下水幕除尘器的体积较大的问题,提供一种在相同的气体处理量下体积较小的水幕除尘器。
5.根据本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水幕除尘器,包括:
6.罐体,所述罐体上设有进气口;
7.筒体,沿第一方向设于所述罐体内,所述筒体上设有与所述进气口连通的进气室及与所述进气室相连通的储液室,所述筒体的外周壁与所述罐体的内壁之间界定出与所述储液室相连通的气液分离室;以及
8.导流结构,环绕所述筒体的轴线设置于所述筒体的外周,所述导流结构内设有连通于所述储液室和所述气液分离室之间的导流通道;
9.其中,所述导流通道被构造为能够引导流入所述储液室内的气流和所述储液室内的液体流向所述气液分离室;
10.所述导流通道环绕所述筒体的轴线设置。
11.上述水幕除尘器,通过设置环绕筒体的导流通道,增大了对罐体内空间的利用效率,使得罐体体积相同的条件下,导流通道的流通面积增大,并增加了供含尘气体和液体进行混合的空间,从而在设备体积相同时,提高了水幕除尘器对含尘气体的处理效率。因此,在含尘气体的处理量相同时,使水幕除尘器的体积减小。
12.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筒体包括沿所述第一方向间隔设置且一端开口的第一筒体部和第二筒体部,所述第一筒体部的开口和所述第二筒体部的开口沿所述第一方向相对设置;
13.所述第一筒体部界定出与对应的所述开口相连通的所述进气室,所述第二筒体部界定出与对应的所述开口相连通的所述储液室;
14.所述导流结构包括环绕于所述第一筒体部的开口端的第一导流部,以及环绕于所述第二筒体部的开口端的第二导流部;
15.所述第一导流部与所述第二导流部之间界定出所述导流通道。
16.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导流部和所述第二导流部均沿所述第二筒体部指向所述第一筒体部的方向上弯曲地延伸。
17.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导流部和所述第二导流部均包括弯曲方向相异的多个弯曲部。
18.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导流部中相邻的两个所述弯曲部相切设置;和/或
19.所述第二导流部中相邻的两个所述弯曲部相切设置。
20.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导流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弯曲部与所述第二导流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弯曲部在所述筒体的径向方向上彼此相对设置,且弯曲方向相同。
21.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导流部包括两个所述弯曲部,两个所述弯曲部分别包括一侧与所述第一筒体部连接的第一弯曲部,以及与所述第一导流部的另一侧连接的第二弯曲部,所述第一弯曲部沿所述筒体的径向方向朝远离所述筒体的轴线的一侧凹陷,所述第二弯曲部沿所述筒体的径向方向朝靠近所述筒体的轴线的一侧凹陷;
22.所述第二导流部包括第三弯曲部,所述第三弯曲部与所述第一导流部在所述筒体的径向方向上彼此相对设置,所述第三弯曲部沿所述筒体的径向方向朝远离所述筒体的轴线的一侧凹陷。
23.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筒体部包括沿所述第一方向彼此间隔设置的支撑结构和泄流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支撑结构位于所述第一筒体部和所述泄流结构之间,所述支撑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靠近所述第一筒体部的一侧设有所述开口,所述支撑结构的另一侧与所述罐体的内壁连接;
24.所述泄流结构相对所述第一方向倾斜设置,且所述泄流结构的四周与所述罐体的内壁连接,以封闭所述储液室沿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开口相对的一侧。
25.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泄流结构具有彼此相对的第一侧和第二侧,所述第一侧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与所述第一筒体部的间距,小于所述第二侧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与所述第一筒体部的间距;
26.所述罐体上还设有与所述储液室连通的排水口,所述排水口靠近所述第二侧设置;
27.所述水幕除尘器还包括设于所述排水口处的排水阀,所述排水阀被配置为用于打开或关闭所述排水口。
28.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筒体的周向侧壁上设有与所述进气室连通的进气孔;
29.所述进气口设置于所述罐体面对所述进气孔的一侧的侧壁上;
30.所述水幕除尘器还包括穿设于所述罐体的进气管道,所述进气管道伸入所述罐体的一端与所述筒体的外周壁连接,以连通所述进气孔和所述进气口。
附图说明
31.图1为本技术一实施例中水幕除尘器的结构示意图;
32.图2为图1所示实施例中水幕除尘器另一视角下的结构示意图;
33.图3为图1所示实施例中水幕除尘器又一视角下的结构示意图。
34.附图标记说明:
35.100、罐体;101、进气口;102、气液分离室;104、排气室;105、排气口;106、排水口;
107、清洗口;108、观察窗;200、筒体;201、进气室;203、储液室;210、第一筒体部;220、第二筒体部;221、支撑结构;222、泄流结构;2221、第一侧;2222、第二侧;300、导流结构;310、导流通道;320、第一导流部;321、第一弯曲部;322、第二弯曲部;330、第二导流部;331、第三弯曲部;400、进气管道;500、挡水板;600、排水阀;700、溢流装置;701、溢流口;a、第一方向。
具体实施方式
36.为使本技术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技术。但是本技术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技术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技术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37.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38.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9.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40.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41.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42.图1为本技术一实施例中水幕除尘器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所示实施例中水幕除尘器另一视角下的结构示意图。
43.参阅图1-2,本技术一实施例中提供的水幕除尘器,包括罐体100、筒体200和导流结构300。
44.罐体100上设有进气口101,筒体200沿第一方向(也即图1中的方向a)设于罐体100
内,筒体200上设有与进气口101连通的进气室201及与进气室201相连通的储液室203,筒体200的外周壁与罐体100的内壁之间界定出与储液室203相连通的气液分离室102。导流结构300环绕筒体200的轴线设置于筒体200的外周,导流结构300内设有连通于储液室203和气液分离室102之间的导流通道310。其中,导流通道310被构造为能够引导流入储液室203内的气流和储液室203内的液体流向气液分离室102,且导流通道310环绕筒体200的轴线设置。
45.上述水幕除尘器,通过在罐体100上设置进气口101,并在罐体100内设置筒体200,筒体200上设置与进气口101连通的进气室201,以使含尘气体能够通过进气口101进入筒体200的进气室201内,且筒体200的外周壁与罐体100的内壁之间界定出与进气室201互不连通的气液分离室102。通过设置与进气室201连通的储液室203,以存放用于净化含尘气体的液体。通过在筒体200的外周设置导流结构300,导流结构300内设有连通于储液室203和气液分离室102的导流通道310,以使以一定速度流入储液室203的含尘气体与储液室203内的液体能够在导流通道310内混合,实现对含尘气体的净化。含尘气体经净化后得到的净气经由导流通道310流向气液分离室102,以避免与进气室201内的含尘气体混合。由于导流通道310环绕筒体200的轴线设置,增大了对罐体100内空间的利用效率,使得罐体100体积相同的条件下,导流通道310的流通面积增大,并增加了供含尘气体和液体进行混合的空间,从而在设备体积相同时,提高了水幕除尘器对含尘气体的处理效率。因此,在相同的含尘气体处理量下,上述水幕除尘器能够使水幕除尘器的体积减小。
46.可以理解,筒体200上设有与进气室201连通的进气孔,以使进气室201通过进气孔与进气口101连通。因此,上述实施例中,通过将导流通道310环绕筒体200的轴线设置,还使得导流通道310周向上的不同位置处与进气孔之间的距离较为平均,从而使含尘气体从进气孔流向储液室203时,在导流通道310周向上的不同位置处,含尘气体的压力损失均较小,还使得含尘气体在导流通道310的周向上分布地更加均匀,从而使导流通道310的周向上的不同位置处含尘气体均与液体均匀混合,以提升对含尘气体的净化效果。
47.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第一方向为竖直方向。
48.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含尘气体以一定的速度流入进气口101内,以使含尘气体形成从进气室201流向储液室203的气流,并在通过导流通道310时对储液室203里的液体产生冲击,激起水花,增大液体与含尘气体的接触面积,从而使含尘气体内大部分粉尘融入液体中,实现对含尘气体的净化。此外,导流通道310部分位于液位以下,以使含尘气体经过导流通道310流向气液分离室102的过程中,含尘气体能够在导流通道310内激起较大的水花,使液体与含尘气体混合充分,以进一步提升对含尘气体的净化效果。
49.可选地,含尘气体以18m/s~35m/s的速度通过导流通道310。
50.图3为图1所示实施例中水幕除尘器又一视角下的结构示意图。
51.可选地,结合图1和图3所示,筒体200的周向侧壁上设有与进气室201连通的进气孔,进气口101设置于罐体100面对进气孔的一侧的侧壁上。水幕除尘器还包括穿设于罐体100的进气管道400(见图3),进气管道400伸入罐体100的一端与筒体200的外周壁连接,以连通进气孔和进气口101。如此,通过设置进气管道400,以使进气孔与进气口101连通,从而使含尘气体能够通过进气管道400穿出于罐体100外的一端进入,并经过进气管道400和进气孔进入进气室201内。通过将进气口101与进气孔相对设置,以便于进气管道400的设置,
并使进气管道400能够具有较短的长度,从而节省材料,并减小含尘气体经过进气管道400时的压力损失。
52.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筒体200包括沿第一方向间隔设置且一端开口的第一筒体部210和第二筒体部220,第一筒体部210的开口和第二筒体部220的开口沿第一方向相对设置。第一筒体部210界定出与对应的开口相连通的进气室201,第二筒体部220界定出与对应的开口相连通的储液室203。导流结构300包括环绕于第一筒体部210的开口端的第一导流部320,以及环绕于第二筒体部220的开口端的第二导流部330,第一导流部320与第二导流部330之间界定出导流通道310。如此,通过设置第一筒体部210和第二筒体部220,以分别界定出进气室201和储液室203,并使进气室201和储液室203分别借助于第一筒体部210的开口和第二筒体部220的开口彼此连通。通过设置第一筒体部210和第二筒体部220沿第一方向彼此间隔,使第一筒体部210和第二筒体部220之间界定出导流通道310的进口。通过设置导流结构300包括第一导流部320和第二导流部330,以界定出导流通道310,并使导流通道310环绕筒体200的轴线设置。
53.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第一导流部320和第二导流部330均沿第二筒体部220指向第一筒体部210的方向上弯曲地延伸。如此,使导流通道310沿远离储液室203指向进气室201的方向上延伸,从而使含尘气体进入导流通道310后的流动方向,与含尘气体在进气室201内的流动方向相反,因此使含尘气体在进入导流通道310时,气流转弯向下冲击液面,使含尘气体中部分较大的尘粒落入液体中,并激起大量的水花形成水帘,使含尘气体与液体充分接触,含尘气体中大部分微小的粉尘融入液体中。
54.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第一导流部320和第二导流部330均包括弯曲方向相异的多个弯曲部,以改变导流通道310内含尘气体和液体的流向,使含尘气体转向时,在离心力作用下将尘粒和粉尘以及被液体的液滴粘附的尘粒和粉尘甩向导流通道310的内壁,使从而使尘粒和粉尘被液体捕集,对含尘气体实现更加充分的净化。
55.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第一导流部320中相邻的两个弯曲部相切设置,以避免第一导流部320中相邻的两个弯曲部之间的连接处阻挡液体流动,从而使液体更充分地充满于导流通道310内。
56.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第二导流部330中相邻的两个弯曲部相切设置,以避免第二导流部330中相邻的两个弯曲部之间的连接处阻挡液体流动,从而使液体更充分地充满于导流通道310内。
57.具体地,如图1-2所示,第一导流部320的其中一个弯曲部与第二导流部330的其中一个弯曲部在筒体200的径向方向上彼此相对设置,且弯曲方向相同,以使含尘气体经过时,含尘气体的流动方向与彼此相对的两个弯曲部的弯曲方向相同,以使气流的不同部分均能受到离心力作用,以更充分地净化含尘气体。
58.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第一导流部320包括两个弯曲部,两个弯曲部分别包括一侧与第一筒体部210连接的第一弯曲部321,以及与第一导流部320的另一侧连接的第二弯曲部322,第一弯曲部321沿筒体200的径向方向朝远离筒体200的轴线的一侧凹陷,第二弯曲部322沿筒体200的径向方向朝靠近筒体200的轴线的一侧凹陷。第二导流部330包括第三弯曲部331,第三弯曲部331与第一导流部320在筒体200的径向方向上彼此相对设置,第三弯曲部331沿筒体200的径向方向朝远离筒体200的轴线的一侧凹陷。如此,使含尘气体
经过第一弯曲部321和第三弯曲部331之间时,沿第一弯曲部321和第三弯曲部331的弯曲方向转向,在离心力作用下将尘粒和粉尘甩向导流通道310的内壁,被液体捕集,并在流经第三弯曲部331时再次转向,以进一步与液体混合。
59.需要说明的是,含尘气体通过导流通道310后成为净气进入气液分离室102,在气液分离室102中,由于重力作用,液体形成的液滴以及被液滴粘附的尘粒及粉尘落入下方的液体中,净气向上流动。
60.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罐体100内还设有排气室104,排气室104与气液分离室102沿第一方向远离储液室203的一侧连通,罐体100上还设有与排气室104连通的排气口105。水幕除尘器还包括设于罐体100内的挡水板500,挡水板500设置于排气口105和筒体200之间,并分隔出排气室104和气液分离室102,挡水板500被配置为用于阻挡气液分离室102的液体进入排气室104内。如此,通过在净气向上流动的路径上设置挡水板500,以去除混合于净气中的细小液滴,使净气从排气口105排出罐体100。
61.可以理解的是,液体捕集的尘粒及粉尘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向下沉降,并汇集于储液室203的底部。
62.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第二筒体部220包括沿第一方向彼此间隔设置的支撑结构221和泄流结构222,沿第一方向,支撑结构221位于第一筒体部210和泄流结构222之间,支撑结构221沿第一方向靠近第一筒体部210的一侧设有开口,支撑结构221的另一侧与罐体100的内壁连接。泄流结构222相对第一方向倾斜设置,且泄流结构222的四周与罐体100的内壁连接,以封闭储液室203沿第一方向与开口相对的一侧。如此,通过设置与罐体100的内壁连接的支撑结构221,使第二导流部330能够安装在支撑结构221的开口端从而相对罐体100固定。通过设置封闭储液室203的一侧的泄流结构222,以使液体捕集的尘粒及粉尘能够沉积并汇集到泄流结构222靠近支撑结构221的一侧,通过设置泄流结构222相对第一方向倾斜设置,以便于收集并排出液体捕集的尘粒及粉尘。
63.具体地,如图3所示,泄流结构222具有彼此相对的第一侧2221和第二侧2222,第一侧2221在第一方向上与第一筒体部210(见图1-2)的间距,小于第二侧2222在第一方向上与第一筒体部210的间距。罐体100上还设有与储液室203连通的排水口106,排水口106靠近第二侧2222设置。水幕除尘器还包括设于排水口106处的排水阀600,排水阀600被配置为用于打开或关闭排水口106。如此,使液体捕集的尘粒及粉尘沉积并汇集在泄流结构222的第二侧2222,并通过操作排水阀600打开排水口106后排出罐体100。
64.一些实施例中,结合图1和图3所示,罐体100上还设有与储液室203连通的清洗口107,清洗口107靠近第一侧2221设置,以便于对储液室203的底部进行冲洗。
65.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3所示,水幕除尘器还包括与罐体100的外壁连接的溢流装置700和设于溢流装置700内的磁力液位计,溢流装置700内设有与储液室203连通的溢流通道,溢流装置700上设有与溢流通道连通的溢流口701,溢流装置700被配置为能够调节储液室203内的液位。如此,结合溢流装置700和磁力液位计,实现对储液室203内液位的调节。
66.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罐体100上设有观察窗108,以便对罐体100内的液位、运行状况及洁净程度进行观察。
67.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
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68.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技术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因此,本技术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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