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5140043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它属于一种回收湿法熄焦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设备。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的湿法熄焦存在的水蒸汽无法回收利用和污染环境严重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它包括气液分离器、引风机、水封槽和排气筒,其中:它还包括吸收罩,吸收罩安装在熄焦塔的顶部,吸收罩的出口通过管道与气液分离器的进口连接,气液分离器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引风机的进气口连接,气液分离器的排污口与熄焦沉淀池连通,引风机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水封槽的进气口连接,水封槽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排气筒的进气口连接,水封槽的排污口与熄焦沉淀池连通。
【专利说明】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它属于一种回收湿法熄焦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设备。
【背景技术】
[0002]湿法熄焦是炼焦炉普遍采用的一种熄焦方式,相比干法熄焦它具有投资低、操作简单、维护费用低的优点。
[0003]湿法熄焦存在的缺点是熄焦过程产生的水蒸汽无法回收利用,熄焦水蒸汽排入大气浪费了水,而且水蒸汽中附带的一些颗粒物同时也随水蒸汽一起排入大气,造成了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现有的湿法熄焦存在的水蒸汽无法回收利用和污染环境严重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能回收水蒸汽且能除尘的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
[0005]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06]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它包括气液分离器、引风机、水封槽和排气筒,其中:它还包括吸收罩,吸收罩安装在熄焦塔的顶部,吸收罩的出口通过管道与气液分离器的进口连接,气液分离器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引风机的进气口连接,气液分离器的排污口与熄焦沉淀池连通,引风机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水封槽的进气口连接,水封槽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排气筒的进气口连接,水封槽的排污口与熄焦沉淀池连通。
[0007]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在湿法熄焦过程中能将湿法熄焦产生的水蒸汽及附带颗粒物基本回收,节约了水资源,除掉了粉尘,解决了现有湿法熄焦水蒸汽无法回收利用和污染环境严重的技术问题。因此,与【背景技术】相比,使用本实用新型装置产生的有益效果是:湿法熄焦补充水由原来的吨焦0.5m3降低到吨焦耗水0.lm3,蒸汽中附带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由50mg/Nm3或更高,降到了 10?20mg/Nm3。降低了水耗,保护了环保,实现了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和节能减排。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如附图所示,本实施例中的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它包括气液分离器2、离心引风机3、水封槽4和排气筒5,其中:它还包括耐腐蚀材质制成的吸收罩1,吸收罩I安装在熄焦塔7的顶部并将熄焦塔7顶部封闭,吸收罩I的出口通过管道6与气液分离器2的进口连接,气液分离器2的出气口通过管道6与离心引风机3的进气口连接,气液分离器2的排污口与熄焦沉淀池8连通,离心引风机3的出气口通过管道6与水封槽4的进气口连接,水封槽4的出气口通过管道6与排气筒5的进气口连接,水封槽3的排污口与熄焦沉淀池8连通。
[0010]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为:焦炭熄焦时,从熄焦塔7顶部排出的水蒸汽、粉尘和部分空气,通过安装在熄焦塔7顶部的吸收罩I和管道6进入气液分离器2。大部分熄焦时产生的水蒸气在气液分离器2中冷凝成水,这部分水和沉积下来的粉尘与空气分离,经过气液分离器2的排污口排入熄焦沉淀池8中,水继续循环使用,颗粒物和粉焦一起捞出。从气液分离器2排出的气体通过离心引风机3进入水封槽4。在水封槽4中剩余的熄焦时产生的水蒸气全部冷凝成水,这部分水和剩余的另一部分沉积下来的粉尘与空气分离,并通过水封槽4的排污口排入熄焦沉淀池8中,水继续循环使用,颗粒物和粉焦一起捞出。回收水和除尘后的净化空气从水封槽4排出经排气筒5排入大气中。
【权利要求】
1.一种湿法熄焦回收熄焦塔水蒸汽和除尘的装置,它包括气液分离器、引风机、水封槽和排气筒,其特征是:它还包括吸收罩,吸收罩安装在熄焦塔的顶部,吸收罩的出口通过管道与气液分离器的进口连接,气液分离器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引风机的进气口连接,气液分离器的排污口与熄焦沉淀池连通,引风机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水封槽的进气口连接,水封槽的出气口通过管道与排气筒的进气口连接,水封槽的排污口与熄焦沉淀池连通。
【文档编号】C10B39/04GK203668309SQ201320854166
【公开日】2014年6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23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23日
【发明者】张建平, 彭晓霞, 安敬红, 秦晓亚, 张莹, 薛晓东, 秦瑶, 方蕾, 哈亮 申请人: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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