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断带保护功能的风冷发电机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3518阅读:26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发电机组,特别是一种带断带保护功能的风冷发电机组。



背景技术:

当今世界,尤其在中东地区跟非洲地区,由于缺少电力跟水资源,大部分应急电源都采用风冷发电机组。

风冷发电机组的散热风机主要靠皮带传动,若皮带断带还继续运行的话机组无法散热,容易导致发动机拉缸,烧瓦等严重事故。

现有风冷柴油发电机组由于缺乏断带保护功能,且事故都是在发生后人为发现,轻则机毁,重则人亡。长期以来,人们针对风冷柴油发电机皮带断带来的风险,仅在使用管理上进行预防,在发电机设备结构上,尚未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带断带保护功能的风冷发电机组,通过对机组皮带的检测保护发电机组,一旦机组皮带断会立即停机,以此来保护发动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断带保护功能的风冷发电机组,包括发电机组控制单元、发电机组皮带和由所述发电机组皮带传动的散热风机,还包括光电开关以及停机信号源,所述光电开关连接在所述停机信号源与所述发电机组控制单元之间,所述发电机组皮带设置于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源与光接收端之间的光传输路径上,所述发电机组皮带发生断带时引起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接收端所处的光线接收状态发生变化,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未断带时,所处的光线接收状态使所述光电开关断开,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发生断带时,所处的光线接收状态使所述光电开关闭合,从而使所述停机信号源通过闭合的所述光电开关向所述发电机组控制单元发送停机信号。

进一步地:

所述光电开关为反射式光电开关,且所述光电开关与所述发电机组皮带设置成,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未断带时,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源发出的光线照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上后反射到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接收端,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断带时,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源发出的光线不反射到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接收端。

所述光电开关为NPN输出型光电开关。

所述停机信号源是向所述发电机组控制单元提供低电平信号的信号源。

所述停机信号源为向所述发电机组控制单元供电的电池的负极线。

所述电池为蓄电池。

所述风冷发电机组为柴油发电机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断带保护功能的风冷发电机组,通过光电开关对机皮带的检测对发电机组提供保护,一旦机组皮带断会立即停机,以此来保护发动机。由于本实用新型对风冷发电机组的皮带设置专门监控,可以将风冷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的断带风险降到最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带断带保护功能的风冷发电机组一种实施例的电路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应该强调的是,下述说明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及其应用。

参阅图1,在一种实施例中,一种带断带保护功能的风冷发电机组,包括发电机组控制单元、发电机组皮带和由所述发电机组皮带传动的散热风机,还包括光电开关以及停机信号源,所述光电开关连接在所述停机信号源与所述发电机组控制单元之间,所述发电机组皮带设置于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源与光接收端之间的光传输路径上(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常规手段容易实现),所述发电机组皮带发生断带时引起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接收端所处的光线接收状态发生变化,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未断带时,所处的光线接收状态使所述光电开关断开,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发生断带时,所 处的光线接收状态使所述光电开关闭合,从而使所述停机信号源通过闭合的所述光电开关向所述发电机组控制单元发送停机信号BI6。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光电开关为反射式光电开关,且所述光电开关与所述发电机组皮带设置成,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未断带时,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源发出的光线照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上后反射到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接收端,在所述发电机组皮带断带时,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源发出的光线不反射到所述光电开关的光接收端。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光电开关为NPN输出型光电开关。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停机信号源是向所述发电机组控制单元提供低电平信号的信号源。

在更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停机信号源为向所述发电机组控制单元供电的电池的负极线1。所述电池可以为蓄电池,图1中,1表示蓄电池的负极线,2表示蓄电池的正极线。

所述风冷发电机组可以是柴油发电机组。

以反射式光电开关为例,工作过程中,将光电开关光源照在机组皮带上,若皮带没断则返回光源的光线到光电开关的光接收端,光电开关触点不动作,反之,触点动作并给发电机组控制单元的输入端口一个停机信号BI6,发电机组控制单元控制机组立刻停机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其还可以对这些已描述的实施方式做出若干替代或变型,而这些替代或变型方式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