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清理积碳的汽车排气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09192阅读:443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清理积碳的汽车排气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排气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清理积碳的汽车排气管。



背景技术:

汽车排气波纹管又称汽车排气管软管,它安装于发动机排气支管和消声器之间的排气管中,使整个排气系统呈挠性联接,从而起到减振降噪、方便安装和延长排气消声系统寿命的作用。它主要用于轻型车、微型车和客车,其结构是双层波纹管外复钢丝网套,两端直边段外套卡环的结构,为使消声效果更佳,波纹管内部可配伸缩节或网套。材质:主要材质是不锈钢SUS304,卡套和接管材质可为不锈钢或镀铝钢。

现有的汽车排气管,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内壁会积有大量的碳装物,长时间不清理,影响排气管的使用效率,大大减少了排气管的使用寿命,而目前的排气管结构固定,不易清洗内壁的积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的汽车排气管结构固定,内壁的积碳不易清理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便于清理积碳的汽车排气管。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便于清理积碳的汽车排气管,包括外管、内管和进气管,所述内管套设在外管内部,并且所述进气管设置在外管的一端与内管内部连通。

所述外管和内管远离进气管的一端分别设有筒形的外排气管和内排气管,所述内排气管套设在外排气管内,并且所述外排气管和内排气管的内径从靠近外管和内管的一端到远离外管和内管的一端逐渐增大,所述外排气管和内排气管远离外管和内管的一端外侧分别设有外环形接头和内环形接头,并且外环形接头和内环形接头通过螺栓连接锁紧。

所述外管的内壁设有若干个与其轴线平行的凹槽,所述内管的外表面设有与凹槽对应的凸棱,所述凸棱上开有若干个安装槽,每个所述安装槽内通过弹簧连接有限位销,所述凹槽的底面设有若干个与限位销对应的限位孔,所述限位销的顶部插设在限位孔内。

优选的,所述凹槽的横截面为扇形,并且凹槽的最大宽度大于凸棱宽度的两倍。

优选的,所述外管的表面周向设有若干个鳍片。

优选的,所述外管的内径与内管的外径相差小于五毫米。

优选的,所述外排气管和内排气管分别焊接在外管和内管的端部。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清理积碳的汽车排气管,有益效果在于:设置了可以外管和内管,这样尾气产生的积碳附着在内管上,而内管可以方便拆卸,从而进行清洗,这样既增强了排气管的使用效率,也大大延长了排气管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清理积碳的汽车排气管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清理积碳的汽车排气管的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外管1、内管2、进气管3、螺栓4、外环形接头5、内环形接头6、外排气管7、内排气管8、鳍片9、凹槽10、凸棱11、安装槽12、限位销13、弹簧14、限位孔1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便于清理积碳的汽车排气管,包括外管1、内管2和进气管3,内管2套设在外管1内部,并且进气管3设置在外管1的一端与内管2内部连通。

内管插设在外管1内,进气管3穿过外管1与内管2的端面连接。

外管1和内管2远离进气管3的一端分别设有筒形的外排气管7和内排气管8,内排气管8套设在外排气管7内,并且外排气管7和内排气管8的内径从靠近外管1和内管2的一端到远离外管1和内管2的一端逐渐增大,外排气管7和内排气管8远离外管1和内管2的一端外侧分别设有外环形接头5和内环形接头6,并且外环形接头5和内环形接头6通过螺栓4连接锁紧。

外管1的内壁设有若干个与其轴线平行的凹槽10,内管2的外表面设有与凹槽10对应的凸棱11,凸棱11上开有若干个安装槽12,每个安装槽12内通过弹簧14连接有限位销13,凹槽10的底面设有若干个与限位销13对应的限位孔15,限位销13的顶部插设在限位孔15内。

凹槽10的横截面为扇形,并且凹槽10的最大宽度大于凸棱11宽度的两倍,这样方便旋转内管2,从而使得凸棱11上的限位销13从限位孔15内分离,然后向外拔出内管2。

外管1的表面周向设有若干个鳍片9,鳍片9可以起到良好的散热效果。

外管1的内径与内管2的外径相差小于五毫米,配合更紧密,留有一定的间隙,也便于拆卸和安装。

外排气管7和内排气管8分别焊接在外管1和内管2的端部,采用焊接的方式,结构更加牢固,使用寿命更长。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内管2插入到外管12内,用手旋转内管2,使得凸棱11上的限位销13正好与外管1内壁上的限位孔15配合,然后在通过螺栓4将外环形接头5和内环形接头6固定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