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256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支撑机构,所述第一支撑机构的下端能设置在地面上;

第二支撑机构,所述第二支撑机构的下端能设置在地面上;

承载机构,所述承载机构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机构和所述第二支撑机构的上端;所述承载机构上设置有承托件,所述承托件用于搭置所述井下作业管柱滑道,所述井下作业管柱滑道上用于设置滑车;

当所述第一支撑机构和所述第二支撑机构的下端设置在地面上时,所述承托件的高度低于所述承载机构的高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机构的高度可调,以调节所述第一支撑机构的上端距离地面的高度。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机构包括:

第一本体,所述第一本体具有第一腔室;

第一丝杆,所述第一丝杆的下端插设在所述第一腔室中并能在其中转动;

第一筒体,所述第一丝杆的上端插设在所述第一筒体中并能在其中转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本体包括:

第一支撑底座,所述第一支撑底座能设置在地面上;

第一支撑件,所述第一支撑件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底座上,所述第一腔室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件中。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丝杆上设置有向外延伸的第一握持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机构的高度可调,以调节所述第二支撑机构的上端距离地面的高度。

7.如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机构包括:

第二本体,所述第二本体具有第二腔室;

第二丝杆,所述第二丝杆的下端插设在所述第二腔室中并能在其中转动;

第二筒体,所述第二丝杆的上端插设在所述第二筒体中并能在其中转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本体包括:

第二支撑底座,所述第二支撑底座能设置在地面上;

第二支撑件,所述第二支撑件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底座上,所述第二腔室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件中。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丝杆上设置有向外延伸的第二握持件。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机构包括:

横向延伸的第一承载件,所述第一承载件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机构的上端;

纵长延伸的第一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第一承载件远离所述第一支撑机构的端部相连接,所述第一连接件位于所述第一承载件的下方;

横向延伸的第二承载件,所述第二承载件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机构的上端;

纵长延伸的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第二承载件远离所述第二支撑机构的端部相连接,所述第二连接件位于所述第二承载件的下方;

所述承托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接件和所述第二连接件相连接。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承载件具有相连接的第一周缘凸起和第一颈缩部;

其中,所述第一周缘凸起与所述第一支撑机构的上端相连接,所述第一颈缩部上套设有第一轴承,所述第一轴承的一端顶固所述第一周缘凸起。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的上端设置有第一套筒,所述第一套筒套设在所述第一颈缩部的端部,并顶固所述第一轴承的另一端。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承载件具有相连接的第二周缘凸起和第二颈缩部;

其中,所述第二周缘凸起与所述第二支撑机构的上端相连接,所述第二颈缩部上套设有第二轴承,所述第二轴承的一端顶固所述第二周缘凸起。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件的上端设置有第二套筒,所述第二套筒套设在所述第二颈缩部的端部,并顶固所述第二轴承的另一端。

15.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件能沿纵长方向在所述第一连接件和所述第二连接件上移动,以调节所述承托件与所述承载机构之间的距离。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连接件具有向下延伸的第一延伸部,所述第一延伸部外壁设置有螺纹,所述第一延伸部外旋合有第一调节件;

所述第二连接件具有向下延伸的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二延伸部外壁设置有螺纹,所述第二延伸部外旋合有第二调节件;

所述承托件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穿孔和第二穿孔,所述第一延伸部活动穿设在所述第一穿孔中,所述第二延伸部活动穿设在所述第二穿孔中,所述第一调节件和所述第二调节件顶撑所述承托件。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件上设置有向外延伸的第三握持件。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调节件上设置有向外延伸的第四握持件。

19.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用于搭建井下作业管柱滑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横向延伸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延伸部和所述第二延伸部的下端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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