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开口加腋箱型深埋侧沟构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67906发布日期:2018-09-07 22:21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隧道排水侧沟构造,特别涉及一种运用于地下水发育地段、地下水受季节影响不规律地段或岩溶地区的隧道的排水侧沟构造。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铁路建设的飞速发展,特别是高速铁路在西南山区的大量修建,由于西南地区特别是在云南、贵州及广西,岩溶及岩溶水发育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及无规律性等特点,长大岩溶隧道水害风险越来越高。近年来,宜万、沪昆、贵广等高速铁路隧道运营期间发生了若干起水害事件,已给铁路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营各方的敲响了警钟。

现行设计的隧道大部分为有仰拱衬砌,以单洞双线隧道为例,其排水系统以“隧道体内排水”为主要模式,隧道内排水采用双侧沟加中心水沟的方式。侧沟主要汇集地下水,同时起到沉淀和兼顾排水的作用,中心沟主要用于排水。目前双线铁路隧道内的排水沟布置存在的主要缺陷有以下几方面:

①中心水沟与侧沟均设于隧道结构之内,主要引排拱墙范围的周边地下水,隧道仰拱以下的积水无法有效引排,一旦在连续降雨或暴雨天气下,局部地段仰拱下裂隙水或管道水因无法及时引排导致水压急剧升高。在高水压作用下,致使隧底仰拱开裂破损。

②受道床结构、洞内电缆沟槽等附属构筑物需要及隧道断面工程经济性的制约,考虑施工难易程度,洞内侧沟及中心水沟的过水断面自由度小,过水能力受限,往往引起洞内水害。

因此,建立新型隧道排水沟布置形式,加大排水量,消除隧底结构水压,已成为降低地下水发育地段、地下水受季节影响不规律地段及岩溶地区隧道水害风险,保证运营安全的迫切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开口加腋箱型深埋侧沟构造,通过对双线铁路隧道的排水沟布置进行优化改造,加大排水量,缩短排水路径,消除地下水对隧道衬砌底部结构的作用,确保隧道施工和运营的稳定及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开口加腋箱型深埋侧沟构造,包括设置于隧道衬砌结构两侧边墙底部的沟槽构筑体,其特征是;所述沟槽构筑体由底板、内侧立板、顶板和外侧立板围成具有纵向贯彻内部空腔的箱形体,且在内侧立板顶部与顶板外端面之间形成上部开口,顶板与外侧立板交汇的上部和下部加腋;所述沟槽构筑体作为隧道衬砌结构的承载基础,其内部空腔作为隧道纵向排水通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不仅可利用两侧沟槽身内部空腔作为隧道纵向排水通道,而且可利用两侧沟槽身作为拱墙二次衬砌结构的承载基础;与传统隧道排水沟布置形式相比,两侧排水通道位于隧底标高以下,能有效确保将地下水位降至底板以下,彻底疏干隧道周边拱墙范围及隧底地下水,消除地下水对隧道衬砌结构特别是底板结构的作用;沟槽布置不受洞内道床结构、电缆沟槽等附属构筑物的制约,极大提高了过水断面尺寸设置的自由度及过水能力;可取代传统地下水发育地段隧道工程设置的泄水洞,平均每公里隧道工程可节省工程造价超过一千万,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附图说明

本说明书包括如下两幅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开口加腋箱型深埋侧沟构造的断面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开口加腋箱型深埋侧沟构造中沟槽构筑体的断面图;

图中示出构件、部位名称及所对应标记:沟槽构筑体10、底板11、内侧立板12、槽口121、顶板13、凹槽131、外侧立板14、内部空腔B、上部开口K、盖板2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参照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开口加腋箱型深埋侧沟构造,包括设置于隧道衬砌结构两侧边墙底部的沟槽构筑体10。所述沟槽构筑体10由底板11、内侧立板12、顶板13和外侧立板14围成具有纵向贯彻内部空腔B的箱形体,且在内侧立板12顶部与顶板13外端面之间形成上部开口K,顶板13与外侧立板14交汇的上部和下部加腋。所述沟槽构筑体10作为隧道衬砌结构的承载基础,其内部空腔B作为隧道纵向排水通道。

参照图1,与传统隧道排水沟布置形式相比,作为隧道纵向排水通道的两侧内部空腔B位于隧底标高以下,能有效确保将地下水位降至底板以下,彻底疏干隧道周边拱墙范围及隧底地下水,消除地下水对隧道衬砌结构特别是底板结构的作用。内部空腔B布置不受洞内道床结构、电缆沟槽等附属构筑物的制约,极大提高了过水断面尺寸设置的自由度及过水能力。可取代传统地下水发育地段隧道工程设置的泄水洞,平均每公里隧道工程可节省工程造价超过一千万,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参照图2,所述顶板13外端面上开设凹槽131,内侧立板12顶部内设置槽口121,凹槽131与槽口121之间安装对上部开口K形成遮盖的盖板20,打开盖板20可方便地对内部空腔B中的淤泥进行清淘。

以上所述只是用图解说明本实用新型一种开口加腋箱型深埋侧沟构造的一些原理,并非是要将本实用新型局限在所示和所述的具体结构和适用范围内,故凡是所有可能被利用的相应修改以及等同物,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申请的专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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