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92150发布日期:2019-12-03 17:16阅读:478来源:国知局
一种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隧道及地下空间除尘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



背景技术:

在隧道及地下空间的施工过程中,钻爆法施工目前仍是主要施工方法,在钻爆法施工过程中,开挖、爆破以及支护等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另外在运营隧道病害整治时,钻孔、凿毛及凿槽等工序也容易产生大量的粉尘,这些粉尘都将严重影响隧道施工作业人员身心健康。而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以及国家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保护相关制度的规范,改善隧道作业环境确保作业安全已成为隧道施工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不管是在建施工隧道还是营运病害整治隧道,都需要进行除尘处理。

现有技术中通常使用传统施工通风的方式进行隧道除尘作业,该方法容易导致隧道开挖区、出碴区或者隧道支护区域性粉尘在隧道风机通风的作用下稀释扩散至整个隧道,从而使得原有的区域性粉尘污染发展为整个隧道全面粉尘污染,要使得隧道内粉尘含量符合隧道施工相关规范,则平均通风时间需达到半小时以上,耗时久、能耗高。另外,现有技术中也采用洒水的方式进行除尘,这种方式可以暂时缓解扬尘,但持续时间不长,待干燥后又会有粉尘扬起,就又需要新一轮的洒水除尘。这种洒水除尘的方式通常由人工完成,而反复洒水除了造成大量的水资源浪费还造成大量的人力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采用风机负压吸附过滤除尘,其结构简单,拆装方便,除尘效率高,可快速实现隧道开挖掌子面和混凝土喷射支护作业区域内的粉尘就地吸附过滤,并通过设置气幕式集尘装置有效防止粉尘逸出,大幅改善了隧道及地下空间区域作业环境。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包括底座、轴流风机、加长管a、加长管b、过滤箱和气幕式集尘装置,所述轴流风机和加长管b均与所述底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轴流风机的一端与所述加长管a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过滤箱的一端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过滤箱的另一端与所述加长管b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所述气幕式集尘装置包括环形管道和进气管,所述进气管与环形管道固定连接,其内腔互相连通,所述环形管道的外周上开设有若干出气孔,所述环形管道固定套接在所述加长管a或加长管b上;

所述过滤箱内平行设置有若干过滤网,所述过滤箱的下方设置有可滑动的抽屉,所述抽屉设置于若干过滤网的正下方;

所述过滤箱的外侧固定设置有电控柜。

进一步的,还包括空压机,所述空压机的输出口通过气管与所述进气管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气幕式集尘装置为一个或两个,当所述气幕式集尘装置为两个时,两个所述环形管道分别固定套接在所述加长管a和加长管b上。

进一步的,所述过滤箱包括箱体和顶盖,所述顶盖靠近加长管b的一侧与所述箱体铰接。

进一步的,所述箱体内固定设置有若干对相对设置的卡槽,所述过滤网设置于所述卡槽内。

进一步的,还包括维护用爬梯,所述爬梯与所述底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爬梯呈拱形,所述爬梯设置于所述轴流风机外。

进一步的,所述加长管b远离过滤箱的一端固定设置有防护网。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包括支撑层和安装层,所述支撑层包括两根平行设置的方管a,所述安装层包括三根平行设置的方管b,所述方管b与方管a垂直设置,两根所述方管a与三根所述方管b均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上加工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为长孔,所述轴流风机和加长管b的安装用螺栓穿过所述长孔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上固定设置有零件盒,所述零件盒设置于所述轴流风机的正下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采用轴流风机进行除尘,在施工过程中就地过滤除尘,避免粉尘扩散污染整个隧道,大幅改善了隧道及地下空间区域作业环境。

2.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设置环形管道,通过外接气源可经环形管道在该气幕式集尘装置与隧道内壁之间形成气幕,有效阻隔粉尘从该气幕式集尘装置与隧道内壁之间的空间逸出,提高除尘效率,为施工作业人员的健康提供保障。

3.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包括底座、轴流风机、加长管、爬梯、过滤箱和环形管道部件,各部件通过螺栓可拆卸的连接,其结构简单,拆装方便,可于现场进行组装,亦可拆分后运输与存储,使用方便。

4.过滤箱内设置过滤网进行过滤,过滤箱的顶盖与箱体铰接,开闭方便;过滤网通过插槽安装,安装拆卸方便;设置爬梯,可方便的取出过滤网进行清洗。过滤网的及时清洗,有利于延长其过滤效果和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a;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b;

图3为气幕式集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过滤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11-爬梯,12-零件盒,13-方管a,14-方管b,2-轴流风机,3-加长管a,4-加长管b,41-防护网,5-过滤箱,51-箱体,52-顶盖,53-过滤网,54-抽屉,55-卡槽,6-气幕式集尘装置,61-环形管道,62-进气管,63-出气孔,7-电控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包括底座1、轴流风机2、加长管a3、加长管b4、过滤箱5和气幕式集尘装置6。轴流风机2和加长管b4均与底座1通过螺栓固定连接,轴流风机2的一端与加长管a3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其另一端与过滤箱5的一端通过螺栓固定连接,过滤箱5的另一端与加长管b4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底座1包括支撑层和安装层,支撑层包括两根平行设置的方管a13,安装层包括三根平行设置的方管b14,方管b14与方管a13垂直设置,两根方管a13与三根方管b14均固定连接。底座1的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底座1上加工有安装孔,安装孔为长孔,轴流风机2和加长管b4的安装用螺栓穿过长孔设置。设置长孔安装时可消除位置误差带来的安装困难的问题。

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部件少,结构简单,各部件均通过螺栓可拆卸连接,使用时可于现场进行组装,不使用时拆卸成部件,运输、存放均及其方便。

进一步的,底座1上固定设置有零件盒12,零件盒12设置于轴流风机2的正下方。在对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进行拆装时,螺栓等小零件可放于零件盒12内,使拆装工作更为方便,亦有效防止零件的遗失。

过滤箱5内平行设置有若干过滤网53,过滤箱5的下方设置有可滑动的抽屉54,抽屉54设置于若干过滤网53的正下方。开启轴流风机2,在其作用下隧道内含有粉尘的空气被抽入,经若干层过滤网53过滤后由加长管a3排出。过滤网53过滤出的粉尘落入抽屉54内,可统一清理,且清理方便。

过滤箱5的外侧固定设置有电控柜7,用于轴流风机2的电路连接和控制。

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可用于隧道的开挖以及喷射混凝土施工中,在隧道钻孔爆破掘进以及喷射混凝土等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这些粉尘随空气一起在轴流风机2的作用下进入过滤箱5内完成过滤。但在实施过程中,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的外部轮廓与隧道衬砌之间存在较大空隙,一部分粉尘会从这些空隙中逸出并扩散,影响施工环境。故在加长管a3或加长管b4上固定套接有气幕式集尘装置6,该气幕式集尘装置6包括环形管道61和进气管62,所述进气管62与环形管道61固定连接,其内腔互相连通,环形管道61的外周上开设有若干出气孔63。在使用该装置除尘时,进气管62处接入外接高压气体,这些高压气体经环形管道61的各出气孔63排出,于环形管道61的外周形成一道气幕,该气幕充满该除尘装置与隧道衬砌之间的空隙,有效阻隔粉尘从该空隙处逸出,从而增大了除尘设备集尘口面积,提升了除尘效率。

具体实施时,还设置有空压机,空压机的输出口通过气管与所述进气管62连通,用于形成上述气幕,防止粉尘逸出。该气幕式集尘装置6可以设置一个,当设置为一个时,环形管道61套接在加长管a3或加长管b4上均可实现隔尘的目的。优选的,该气幕式集尘装置6设置有两个,两个气幕式集尘装置6的环形管道61分别固定套接在所述加长管a3和加长管b4上,形成两道气幕,隔尘效果更好。优选的,在环形管道61的内侧设置有橡胶垫,该橡胶垫用于环形管道61与加长管a3或加长管b4的密封连接,避免粉尘在其中的缝隙处堆积或逸出。

优选的,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还包括车载基座,底座1固定安装在车载基座上,该除尘装置通过车载基座与轮式车辆连接固定,可随着车辆移动至隧道内任何需要除尘的区域,除尘效率更高。

进一步的,过滤箱5包括箱体51和顶盖52,顶盖52靠近加长管b4的一侧与箱体51铰接。箱体51内固定设置有若干对相对设置的卡槽55,过滤网53设置于卡槽55内。底座1上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爬梯11,爬梯11呈拱形,设置于轴流风机2外。具体实施时,箱体51的顶部设置有密封圈,顶盖52的顶面和箱体51的侧面设置有锁扣,当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工作时,顶盖52在其自身重力作用下落于箱体51上,可利用上述锁扣实现顶盖52和箱体51的锁紧,并在上述密封圈的作用下保证箱体封闭,避免粉尘逸出。当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不工作时,操作人员可爬上爬梯11,手动掀起顶盖52,取出过滤网53并进行清洗,操作极为方便。过滤网53的及时清洗,有利于延长其过滤效果和使用寿命。

进一步的,加长管b4远离过滤箱5的一端固定设置有防护网41。避免在除尘过程中有大型异物进入该气幕式集尘除尘装置,造成安全隐患。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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