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78683阅读:15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它包括蜗轮轴和安装于蜗轮轴上的蜗轮,所述蜗轮与蜗轮轴为分体式结构,蜗轮与蜗轮轴采用花键过盈连接,这种结构形式使蜗轮与蜗轮轴的定心性好,蜗轮与蜗轮轴装配后不会产生回差。此外,蜗轮为锡青铜质蜗轮,使蜗轮具有良好的耐磨性,所述蜗轮轴为钢质蜗轮轴,使蜗轮轴具有较高的强度,这样可以保证整个蜗轮总成既具有足够的强度,可承受较大的扭矩,还具有良好的耐磨性,且这种分体式结构方便后期维修。
【专利说明】一种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执行器,尤其是一种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
【背景技术】
[0002]蜗轮是作为交错轴齿轮副中的大齿轮,它与配对的蜗杆相啮合。蜗轮与蜗杆啮合传动时,啮合轮齿间的相对滑动速度大,故摩擦损耗大,效率低。另一方面,相对滑动速度大致使齿面磨损和发热严重,为了散热和减小磨损,蜗轮和蜗杆常采用减摩性和抗磨性较好的材料。
[0003]电动执行器(也称电动执行机构)的蜗轮,其输出端大多为方形,以向阀门等负载提供较大的扭矩。要求蜗轮不仅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还要具有较高的强度。
[0004]目前,电动执行器中通用的蜗轮一般为一体式结构,为了保证蜗轮的咬合和耐磨性,蜗轮一般采用锡青铜材料制成。锡青铜材质虽然具有耐磨性,但其强度较低,因电动执行器的负载为阀门,且电动执行器往往带重载往复运动,这就导致蜗轮输出方轴严重磨损,导致回差加大,使电动执行器不能使用。如果蜗轮采用强度好的45号钢制成,钢质蜗轮虽然具有强度较高,但耐磨性较低,使蜗轮齿面很快磨坏。因此,急需研究一种既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又具有较高强度的电动执行器用蜗轮。

【发明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耐磨性好且强度高的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
[0006]本方案是通过如下技术措施来实现的:该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包括蜗轮轴和安装于蜗轮轴上的蜗轮,所述蜗轮与蜗轮轴为分体式结构,所述蜗轮的内侧面加工有内花键、外侧面加工有蜗轮齿,蜗轮轴上蜗轮的安装位置加工有与蜗轮的内花键配合的外花键,且蜗轮的内花键与蜗轮轴的外花键过盈配合,过盈配合的过盈量为0.01-0.04mm ;所述蜗轮为锡青铜质蜗轮,所述蜗轮轴为钢质蜗轮轴。
[0007]上述蜗轮的内花键与蜗轮轴的外花键过盈配合的过盈量为0.02mm。
[0008]上述蜗轮轴为45号钢或40Cr钢制成的蜗轮轴。
[0009]本方案的有益效果可根据对上述方案的叙述得知,该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中,蜗轮与蜗轮轴为分体式结构,蜗轮与蜗轮轴采用花键过盈连接,花键的齿数多,总承载面积大,蜗轮轴与蜗轮轮毂受力均匀,且齿根应力集中小,蜗轮轴与蜗轮轮毂的强度削弱也较小,承载能力较高,且蜗轮与蜗轮轴的定心性好,蜗轮与蜗轮轴装配后不会产生回差。此外,蜗轮为锡青铜质蜗轮,使蜗轮具有良好的耐磨性,所述蜗轮轴为钢质蜗轮轴,使蜗轮轴具有较高的强度,这样可以保证整个蜗轮总成既具有足够的强度,可承受较大的扭矩,还具有良好的耐磨性,且这种分体式结构方便后期维修。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实施的有益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2为图1中蜗轮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3为图1中蜗轮轴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4为图3中A-A剖视图。
[0014]图中,1-蜗轮,2-蜗轮轴,3-内花键,4-外花键。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0016]一种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如图所示,它包括蜗轮轴2和安装于蜗轮轴2上的蜗轮1,所述蜗轮I与蜗轮轴2为分体式结构,蜗轮I与蜗轮轴2采用花键过盈配合,具体结构如下:所述蜗轮I的内侧面加工有内花键3、外侧面加工有蜗轮齿,蜗轮轴2上蜗轮I的安装位置加工有与蜗轮I的内花键3配合的外花键4,且蜗轮I的内花键3与蜗轮轴2的外花键4过盈配合,蜗轮I的内花键3与蜗轮轴2的外花键4过盈配合的过盈量为0.01-0.04mm,优选蜗轮I的内花键3与蜗轮轴2的外花键4过盈配合的过盈量为0.02_。
[0017]蜗轮I与蜗轮轴2采用分体式结构后,使蜗轮I和蜗轮轴2可以采用不同的材质制成,具体来说,所述蜗轮I采用锡青铜质蜗轮,使蜗轮I具有良好的耐磨性,所述蜗轮轴2采用钢质蜗轮轴,优选蜗轮轴2采用由45号钢或40Cr钢制成的蜗轮轴,使蜗轮轴2具有较高的强度。
[0018]本实用新型中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本实用新型并不仅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它包括蜗轮轴和安装于蜗轮轴上的蜗轮,其特征是:所述蜗轮与蜗轮轴为分体式结构,所述蜗轮的内侧面加工有内花键、外侦愐加工有蜗轮齿,蜗轮轴上蜗轮的安装位置加工有与蜗轮的内花键配合的外花键,且蜗轮的内花键与蜗轮轴的外花键过盈配合,过盈配合的过盈量为0.01-0.04mm ;所述蜗轮为锡青铜质蜗轮,所述蜗轮轴为钢质蜗轮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其特征是:所述蜗轮的内花键与蜗轮轴的外花键过盈配合的过盈量为0.02_。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执行器用蜗轮总成,其特征是:所述蜗轮轴为45号钢或40Cr钢制成的蜗轮轴。
【文档编号】F16K31/53GK203549085SQ201320683405
【公开日】2014年4月1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1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1日
【发明者】裴战葵 申请人:山东华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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