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螺丝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712913阅读:467来源:国知局
一种螺丝组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螺丝组件,包括螺丝本体、弹簧和一个安装板,所述的螺丝本体包括螺帽和螺杆,螺帽顶部设置有多角槽口,螺杆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分螺杆直径大于下部分螺杆直径,在上部分螺杆下端设置卡槽;所述的安装板设置一个与弹簧对应的槽口,槽口设置有一个延伸槽,所述的延伸槽为L型;所述的弹簧一端设置延伸体,延伸体与所述的延伸槽对应;所述的弹簧安装在螺帽和安装板之间,弹簧延伸体安装在槽口延伸槽内。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优点:可防止弹簧随着螺丝转动而转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专利说明】—种螺丝组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螺丝组件。

【背景技术】
[0002]在各行业中螺丝都非常重要,螺丝是连接两个物体的重要部件,有些设备需要用到带弹簧的螺丝,在螺丝与连接物之间放置弹簧时,旋转螺丝弹簧也会随着螺丝的转动而转动,对安装带来不便。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不足。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4]一种螺丝组件,包括螺丝本体、弹簧和一个安装板,所述的螺丝本体包括螺帽和螺杆,螺帽顶部设置有多角槽口,螺杆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分螺杆直径大于下部分螺杆直径,在上部分螺杆下端设置卡槽;所述的安装板设置一个与弹簧对应的槽口,槽口设置有一个延伸槽,所述的延伸槽为L型;所述的弹簧一端设置延伸体,延伸体与所述的延伸槽对应;所述的弹簧安装在螺帽和安装板之间,弹簧延伸体安装在槽口延伸槽内。
[0005]所述的弹簧直径大于螺杆直径小于螺帽直径。
[0006]所述的安装板槽口由上部分凹槽、下部分贯穿孔和延伸槽三部分组成,上部分凹槽直径大于下部分贯穿孔直径,延伸槽与上部分凹槽相接,延伸槽深度与凹槽深度相同。
[0007]所述的弹簧直径大于安装板槽口中的下部分贯穿孔直径,小于槽口中上部分凹槽的直径。
[0008]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优点:可防止弹簧随着螺丝转动而转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为螺丝、弹簧与安装板连接后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3为卡箍卡在卡槽上的示意图。
[0012]其中,1、螺帽;2、上部分螺杆;3、卡槽;4、弹簧;5、延伸体;6、安装板;7、延伸槽;8、凹槽;9、卡箍;10、下部分螺杆;11、贯穿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以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4]如图所示,一种螺丝组件,包括螺丝本体、弹簧4和一个安装板6,所述的螺丝本体包括螺帽I和螺杆,螺帽I顶部设置有多角槽口,螺杆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分螺杆2直径大于下部分螺杆10直径,在上部分螺杆2下端设置卡槽3 ;所述的安装板6设置一个与弹簧4对应的槽口,槽口设置有一个延伸槽7,所述的延伸槽7为L型;所述的弹簧4 一端设置延伸体5,延伸体5与所述的延伸槽7对应;所述的弹簧4安装在螺帽I和安装板6之间,弹簧延伸体5安装在槽口延伸槽7内。
[0015]所述的弹簧4直径大于螺杆直径小于螺帽I直径。
[0016]所述的安装板槽口由上部分凹槽8、下部分贯穿孔11和延伸槽7三部分组成,上部分凹槽8直径大于下部分贯穿孔11直径,延伸槽7与上部分凹槽8相接,延伸槽7深度与凹槽8深度相同。
[0017]所述的弹簧4直径大于安装板槽口中的下部分贯穿孔11直径,小于槽口中上部分凹槽8的直径。
[0018]使用时,将弹簧延伸体放入到延伸槽内,弹簧主体放在凹槽内,可有效地防止在旋动螺丝时将弹簧带动。
【权利要求】
1.一种螺丝组件,包括螺丝本体、弹簧和一个安装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丝本体包括螺帽和螺杆,螺帽顶部设置有多角槽口,螺杆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分螺杆直径大于下部分螺杆直径,在上部分螺杆下端设置卡槽;所述的安装板设置一个与弹簧对应的槽口,槽口设置有一个延伸槽,所述的延伸槽为L型;所述的弹簧一端设置延伸体,延伸体与所述的延伸槽对应;所述的弹簧安装在螺帽和安装板之间,弹簧延伸体安装在槽口延伸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螺丝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簧直径大于螺杆直径小于螺帽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螺丝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装板槽口由上部分凹槽、下部分贯穿孔和延伸槽三部分组成,上部分凹槽直径大于下部分贯穿孔直径,延伸槽与上部分凹槽相接,延伸槽深度与凹槽深度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螺丝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簧直径大于安装板槽口中的下部分贯穿孔直径,小于槽口中上部分凹槽的直径。
【文档编号】F16B39/26GK203962648SQ201420332349
【公开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21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21日
【发明者】匡伟 申请人: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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