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管的端部密封连接件及直埋型供热管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7524阅读:557来源:国知局
保温管的端部密封连接件及直埋型供热管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供热管路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保温管的端部密封连接件及直埋型供热管路。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及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市政管线建设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敷设市政管道时,管线多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直埋保温管道敷设于中细砂填充的沟槽内。但由于施工工艺及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应力破坏,管道存在局部外护层或工作钢管漏水的风险,局部漏水后导致保温层被大面积破坏,从而导致管道更换面积较大,严重影响供热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缺陷,而提供一种保温管的端部密封连接件及直埋型供热管路。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保温管的端部密封连接件,包括用以与保温管的内钢管固定密封连接的内连接筒,用以与所述的保温管的外保护壳固定密封连接的外连接筒,以及连接所述的内连接筒和外连接筒的连接套,在所述的连接套内填充有保温材料。

所述的连接套为圆环状。

所述的内连接筒、外连接筒以及连接套一体形成。

所述的端部密封连接件为高密度聚乙烯材质,所述的保温材料为发泡聚氨酯。

所述的内连接筒和外连接筒的长度之和不小于保温管的外径。

一种直埋型供热管路,包括多个依次固定连接的保温管,所述的保温管的内钢管端部相对外保护壳和保温材料突出地形成有连接段,在所述的连接段上设置有所述的端部密封连接件,所述的内连接筒和内钢管焊接连接,所述的外连接筒和外保护壳焊接密封连接。

所述的保温管的外保护壳为高密度聚乙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端部密封连接件,可便捷地套设在保温管的端部,对保温管的中间保温层构成密封隔离,当管路出现进水等状况时,有效防止水进入保温层,避免因为管道漏水造成的管路破损。

本实用新型的直埋型供热管路,在管路中串接成对或者至少一个端部密封连接件,利用其对管道的保温层构成隔离,有效防止水在两管道保温层间渗透,大大减轻了因管道漏水产生的破坏影响。而且该结构简单,可操作性强,设备安全可靠,保障了管路平稳安全运行,提高了供热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温管的端部密封连接件与保温管装配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所示为两个保温管对接态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保温管的端部密封连接件包括用以与保温管1的内钢管11固定密封连接的内连接筒21,用以与所述的保温管1的外保护壳12固定密封连接的外连接筒22,以及连接所述的内连接筒和外连接筒的连接套23,所述的内连接筒和外连接筒同轴设置且外连接筒直径大于内连接筒,所述的连接套的侧壁面向内凹陷或向外突出,在所述的连接套内填充有保温材料3。

本实用新型的端部密封连接件,可便捷地套设在保温管的端部,对保温管的中间保温层构成密封隔离,当管路出现进水等状况时,有效防止水进入保温层,避免因为管道漏水造成的管路破损。

优选地,所述的内连接筒、外连接筒以及连接套一体形成,优选所述的连接套为连接所述的内连接筒和外连接筒的圆环状结构,采用立板式环状连接,保证内连接筒的外连接筒的长度,使其能与内钢管和外保护壳保持良好的密封连接,实现防水之目的,其中,一般来说,所述的内连接筒和外连接筒的长度之和不小于保温管的外径,以不小于200mm为宜。

其中,为便于焊接连接及设置保温材料,所述的端部密封连接件为高密度聚乙烯材质,所述的保温材料为发泡聚氨酯,采用注入式发泡工艺,此与现有技术类似,在此不再展开描述。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直埋型供热管路,其包括多个依次固定连接的保温管,所述的保温管的内钢管端部相对高密度聚乙烯材质外保护壳和发泡聚氨酯材质的保温材料突出地形成有连接段10,在所述的连接段上设置有所述的端部密封连接件,所述的内连接筒和内钢管焊接连接并保留至少100mm的空白段以作为焊接工作段,所述的外连接筒和外保护壳焊接密封连接,在所述的连接套和内钢管的空间内填充有保温材料,在两个对头连接的保温管分别设置端部密封连接件后,将两个保温管的内钢管对应焊接后,布设热熔套4,然后在热熔套内部填充发泡聚氨酯5,即可实现对接处的连接和保温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直埋型供热管路,在管路中串接成对或者至少一个端部密封连接件,利用其对管道的保温层构成隔离,有效防止水在两管道保温层间渗透,大大减轻了因管道漏水产生的破坏影响。而且该结构简单,可操作性强,设备安全可靠,保障了管路平稳安全运行,提高了供热的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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