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验室安全无线监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32617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线监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实验室安全无线监控装置。



背景技术:

无线监控是指利用无线电波来传输视频、声音、数据等信号的监控系统。无线监控由于不需要进行线缆的布防,因此大大降低了初始建造的成本,特别是在监控区域较大的应用场景。比较常用的无线监控有模拟微波视频传输,数字微波视频传输,或者用3G视频传输,如采用电信和移动的通信网络。在网络不允许的情况下,采用运营商的无线通信网络方式价格昂贵,而且图像不实时,每秒只有几贞图像,延时大概有10几秒钟,图像大小大概也就352*288;在网络比较成熟的情况下,图像效果还是比较好,目前最先进的国产网络人摄像机能够达到,前面两种方式是比较常用的。

然而现有的无线监控装置在对实验室进行监控过程存在以下缺点:

(1)没有很好的安装效果,导致在使用时不能够保证监控装置的正常使用,导致监控效果低下,不能够给使用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监控效果,带来不便;

(2)调节效果差,在使用过程,不能够对设备进行有效地调节,导致使用者在使用过程没有一个很好的实时全方位监控的便利,导致实验室内部的情况无法全部了解;

(3)没有很好的稳定性,在监控过程无法给使用者提供一个良好监控环境,不能够对装置进行有效地保护,在监控过程没有很好的固定效果,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实验室安全无线监控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实验室安全无线监控装置,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两端均固定安装有固定卡板,所述安装板的上端设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一端设有角度调节装置,所述角度调节装置的上端设有安装支杆,所述安装板的一端设有滑动装置,所述滑动装置通过卡块安装有调节板,所述调节板的一端呈矩阵排列安装有照明装置,所述调节板的一端设有监控装置,所述监控装置的一端设有保护装置,所述调节板的两两之间设有调节支杆,所述调节支杆的内腔两端均设有固定卡扣,所述固定卡扣两两之间设有减震弹簧,所述调节支杆的内腔设有伸缩套件,且调节支杆的外端设有连接垫片。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的内腔设有用于供电的蓄电装置,且安装板的外端设有与蓄电装置电性连接的充电接口。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的内腔设有控制元件的控制装置,且安装板的外端设有与控制装置电性连接的控制面板。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的内腔设有驱动电机,且驱动电机通过驱动轴与滑动装置传动连接,所述安装板的内腔设有安装支座,且安装支座与驱动电机固定安装。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的一端两侧均设有安装螺纹,且安装螺纹的内壁设有密封垫。

优选的,所述安装支杆的一端设有安装卡槽,且安装卡槽的外端设有保护软垫。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有很好的安装效果,在使用时能够保证监控装置的正常使用,监控效果调高,能够给使用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监控效果,带来便利;

(2)调节效果好,在使用过程,能够对设备进行有效地调节,使用者在使用过程有一个很好的实时全方位监控的便利,实验室内部的情况能够全部了解;

(3)有很好的稳定性,在监控过程能够给使用者提供一个良好监控环境,能够对装置进行有效地保护,在监控过程有很好的固定效果,带来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实验室安全无线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实验室安全无线监控装置,包括安装板10,安装板10的两端均固定安装有固定卡板13,安装板10的上端设有固定杆3,固定杆3的一端设有角度调节装置2,角度调节装置2的上端设有安装支杆1,安装板10的一端设有滑动装置12,滑动装置12通过卡块安装有调节板7,调节板7的一端呈矩阵排列安装有照明装置9,调节板7的一端设有监控装置8,监控装置8的一端设有保护装置11,调节板7的两两之间设有调节支杆4,调节支杆4的内腔两端均设有固定卡扣6,固定卡扣6两两之间设有减震弹簧5,调节支杆4的内腔设有伸缩套件,且调节支杆4的外端设有连接垫片,安装板10的内腔设有用于供电的蓄电装置,且安装板10的外端设有与蓄电装置电性连接的充电接口,安装板10的内腔设有控制元件的控制装置,且安装板10的外端设有与控制装置电性连接的控制面板,安装板10的内腔设有驱动电机,且驱动电机通过驱动轴与滑动装置12传动连接,安装板10的内腔设有安装支座,且安装支座与驱动电机固定安装,安装板10的一端两侧均设有安装螺纹,且安装螺纹的内壁设有密封垫,安装支杆1的一端设有安装卡槽,且安装卡槽的外端设有保护软垫。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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