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用螺母罩,具体涉及一种汽车车轮螺母装饰罩。
背景技术:
在汽车工程技术领域,车轮紧固螺母防锈蚀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性。在汽车领域,车辆装备经常处于露天摆放状态,由于使用环境复杂,车轮紧固螺母锈蚀是车辆常见的故障模式。没有任何保护的车轮紧固螺母常年暴露在外,经过风吹日晒雨雪冲刷,极易生锈、氧化,影响美观,同时严重情况下会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造成轮胎脱落,引发交通事故,给企业或者社会带来损失。
中国专利局2011年08月31号公布(公告)了CN201953792U号专利,名称为一种螺母罩,该螺母罩的内腔与六角螺母滑动配合,螺母罩的安装面为菱形,两长端设有对称于菱形中心线的铆钉孔。应用时,先将螺母、弹簧垫圈套在螺母罩内,然后将螺母罩铆接在主承力结构件上,螺母被紧固定位在指定的位置;从需要与主承力结构件活动连接的部件的外表面,对准已定位紧固的螺母罩中的螺母,旋入并拧紧螺栓。需要更换时,也只要从所连接的部件的外表面拧松拆卸螺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的汽车车轮螺母装饰罩,解决了车轮紧固螺母极易生锈、氧化、影响美观的问题,螺母罩为塑料材料制成,使得汽车趋于轻量化,同时增加了含发光材料的发光体既能使得螺母罩的造型多样增加外饰效果,且能起到夜晚安全警示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汽车车轮螺母装饰罩,包括塑料制的螺母罩本体、塑料制的连接部和塑料制的球冠结构的外端面;所述连接部的一端与螺母罩本体的一端连接为一体结构,所述连接部的另一端与外端面连接为一体结构;所述螺母罩本体上设置有轴向贯通的多边形的第一中心通孔;所述连接部上设置有轴向贯通的第二中心通孔;所述第一中心通孔与所述第二中心通孔连通;所述外端面封闭第二中心通孔远离第一中心通孔的一端;所述外端面的外面设有不同形状的含有发光材料的发光体。螺母罩本体上的第一中心通孔与车轮紧固螺母过盈配合,连接部上的第二中心通孔用于容纳车轮安装螺栓伸出车轮紧固螺母的部分,外端面上含有发光材料的发光体在晚上能发出光起到装饰和夜晚安全警示的作用。
进一步的,所述外端面的外面中间部粘接有含有发光材料的圆环,圆环与外端面连接为一体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圆环的外径小于外端面的外面直径。
进一步的,所述圆环的横截面为半圆。
进一步的,所述发光材料为储能夜光粉。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中心通孔的每个侧面上均设置有凸台结构,所述凸台结构的横截面为梯形。
进一步的,每个侧面的中心点位于凸台结构的中心线上。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部的外接圆直径既小于螺母罩本体的外接圆直径,也小于外端面的底面直径。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
(1)螺母罩结构简单、符合轻量化设计;
(2)螺母罩上的含有发光材料的发光体既能使得螺母罩的造型多样增加外饰效果,且能起到夜晚安全警示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螺母罩本体1,连接部2,外端面3,圆环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实施例。
参见图1,一种汽车车轮螺母装饰罩,包括塑料制的螺母罩本体1、塑料制的连接部2和塑料制的球冠结构的外端面3;连接部2的一端与螺母罩本体1的一端连接为一体结构,连接部2的另一端与外端面3连接为一体结构;螺母罩本体1上设置有轴向贯通的多边形的第一中心通孔;连接部2上设置有轴向贯通的第二中心通孔;第一中心通孔与所述第二中心通孔连通;外端面3封闭所述第二中心通孔远离第一中心通孔的一端;外端面3的外面上设有含发光材料的圆环4,圆环4与外端面3连接为一体结构。
发光材料为储能夜光粉。
圆环4的横截面为半圆,圆环4粘接在外端面3的外面上。
第一中心通孔的每个侧面上均设置有凸台结构,凸台结构的横截面为梯形,每个侧面的中心点位于凸台结构的中心线上,以便使螺母罩与车轮紧固螺母过盈配合,不易脱落,且能够起到防止对车轮紧固螺母的侵蚀。
第一中心通孔为六边形通孔,以配合车轮紧固螺母的常规六边形结构,车轮紧固螺母的外表面与第一中心通孔的侧面配合。
第一中心通孔的内接圆直径大于第二中心通孔的内接圆直径;第一中心通孔与第二中心通孔连通;第二中心通孔用于容纳车轮安装螺栓伸出车轮紧固螺母的部分,因此连接部2的轴向长度根据车型所使用的车轮安装螺栓在穿过车轮后会伸出车轮紧固螺母的量决定。
连接部2的外接圆直径既小于螺母罩本体1的外接圆直径,也小于外端面3的底面直径。连接部2的外表面为多边形结构,以便于可以使用工具对螺母罩进行拆装。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零、部件的形状、所取名称等可以不同,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说明。凡依据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者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