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捻股机的放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64173发布日期:2018-12-14 21:48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一种捻股机的放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捻股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捻股机的放线装置。



背景技术:

捻股机是用于将若干金属丝按一定捻距和捻向绞拧成股的机器。其中放线装置在运行前,需要检查驱动装置皮带的张力状况,以避免运行过程中发生打滑等状况。目前多是人工手动尝试,不仅费时,且准确度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捻股机的放线装置,可达到便捷检查皮带张力状况并有效反馈的有益效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捻股机的放线装置,包括控制器(1)、指示灯(2)、操作板(3)、电机(4)、皮带轮(5)、块体二(6)、皮带(7)、放线轮(8)、压力传感器二(9)、压力传感器一(10)、块体一(11)、电动推杆(12)和线路(13);

所述电机(4)通过驱动连接设有皮带轮(5),所述皮带轮(5)与所述放线轮(8)之间通过皮带(7)驱动连接;所述皮带(7)的上方设有倒置的电动推杆(12),所述电动推杆(12)的推杆端固定设有块体一(11),所述块体一(11)的内部设有压力传感器一(10);所述块体二(6)安装于皮带(7)之间,所述块体二(6)内部设有压力传感器二(9);所述电机(4)上方设有操作板(3),所述操作板(3)的顶端固定设有指示灯(2),所述操作板(3)的一侧固定设有控制器(1)。

作为优选,所述块体一(11)的表面与相对部分的所述皮带(7)平行。

作为优选,所述块体一(11)和所述块体二(6)互相平行且位于同一直线。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器(1)分别与所述压力传感器二(9)、压力传感器一(10)和电动推杆(12)通过线路(13)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器(1)为PLC可编程控制器。

作为优选,所述指示灯(2)和操作板(3)均与所述控制器(1)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达到便捷检查皮带张力状况并有效反馈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控制器,2-指示灯,3-操作板,4-电机,5-皮带轮,6-块体二,7-皮带,8-放线轮,9-压力传感器二,10-压力传感器一,11-块体一,12-电动推杆,13-线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捻股机的放线装置,如图所示,其包括控制器(1)、指示灯(2)、操作板(3)、电机(4)、皮带轮(5)、块体二(6)、皮带(7)、放线轮(8)、压力传感器二(9)、压力传感器一(10)、块体一(11)、电动推杆(12)和线路(13);

电机(4)通过驱动连接设有皮带轮(5),皮带轮(5)与放线轮(8)之间通过皮带(7)驱动连接;皮带(7)的上方设有倒置的电动推杆(12),电动推杆(12)的推杆端固定设有块体一(11),块体一(11)的内部设有压力传感器一(10);块体二(6)安装于皮带(7)之间,块体二(6)内部设有压力传感器二(9);电机(4)上方设有操作板(3),操作板(3)的顶端固定设有指示灯(2),操作板(3)的一侧固定设有控制器(1)。

本实施例中,块体一(11)的表面与相对部分的皮带(7)平行。

本实施例中,块体一(11)和块体二(6)互相平行且位于同一直线。

本实施例中,控制器(1)分别与压力传感器二(9)、压力传感器一(10)和电动推杆(12)通过线路(13)连接。

本实施例中,控制器(1)为PLC可编程控制器。

本实施例中,指示灯(2)和操作板(3)均与控制器(1)电性连接。

本实施例中,控制器(1)的输入端分别与压力传感器二(9)、压力传感器一(10)和操作板(3)的输出端连接;控制器(1)的输出端分别与指示灯(2)和电动推杆(12)的输入端连接。

本实施例中,电动推杆(12)带动块体一(11)与皮带(7)接触后继续向下运动,受到皮带(7)的张力作用,当压力传感器一(10)的数值达到设定值时;

若块体一(11)尚未与块体二(6)接触,即压力传感器二(9)的数值为0时,则表明皮带(7)状态良好;

若块体一(11)与块体二(6)接触,但压力传感器二(9)的数值尚处于设定范围内时,则表明皮带(7)状态下降,尚且符合应用设定;

若块体一(11)与块体二(6)接触,且压力传感器二(9)的数值超过设定范围内时,则表明皮带(7)已经不符合应用规定。

以上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限定。凡利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启发下,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和保护范围内,设计出类似的技术方案而达到上述技术效果的,或者对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保护范围之内。应当注意,为了清楚的进行表述,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中省略了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无直接明显的关联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部件和处理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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