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壁挂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03684发布日期:2019-05-31 21:26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壁挂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器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壁挂支架。



背景技术:

目前电视机或者其他显示器均可以挂在墙壁上,一般来说均采用将连接架固定到墙壁上,再将显示器固定在连接架上,显示器固定到连接架上多采用两种常规设计,一是直接将多个铆柱铆在显示器背板上,但是需要铆钉机和模具,成本较高,另一种是使用壁挂支架,将多个壁挂支架用螺钉固定到显示器背板上,再将壁挂支架锁副到连接架上,壁挂支架上的螺纹盲孔要和连接架上相应位置的螺纹孔相对应,且每个壁挂支架需要两颗螺钉锁副,但人工锁副定位时容易出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壁挂支架,该壁挂支架定位简单可靠,成本低。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壁挂支架,用于连接显示器背板和连接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壁挂支架呈倒U形,所述壁挂支架左端水平延伸形成与所述显示器背板插接的背板限位部,所述显示器背板上设有与所述背板限位部相匹配的限位槽,所述壁挂支架顶部为与所述连接架连接的壁挂段,所述壁挂支架右端水平延伸形成与背板固定连接的背板固定部,所述背板固定部上设置有定位孔。

进一步地,所述背板限位部分为插接段和支撑段,所述插接段与所述限位槽插接,所述插接段的外缘形状与所述限位槽的形状相应,插接后,所述插接段外缘与所述限位槽内缘缝隙小于0.2mm。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段上表面设置凸起,所述凸起与限位槽相抵。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段边缘沿所述插接段末端延伸设有凹槽,所述限位槽的槽壁插入所述凹槽内。

进一步地,所述壁挂段中心位置竖直向下设置有螺纹盲孔,所述壁挂段与所述连接架螺纹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壁挂段两侧边中部向外延伸形成凸边外缘。

进一步地,所述壁挂支架本体材质为镀锌钢板。

进一步地,所述插接段的形状为方形、U形或M形。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盲孔深度不小于10mm。

进一步地,所述背板固定部末端向下折弯形成卡扣,所述背板上相应位置设置有卡槽,所述卡扣与所述卡槽卡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一种壁挂支架,设置有背板限位部,相应的背板上设置有背板限位槽,两者紧密插接,此时,壁挂支架上的螺纹盲孔和支架上相应位置的螺纹孔相对应,人工定位变得简单,同时只需要一个螺丝锁副,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壁挂支架主视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壁挂支架俯视图。

其中, 1背板限位部-;2-支撑段;3-壁挂段;4-背板固定部;5-卡扣; 9-背板;10-限位槽;11-凸起;12-插接段; 21-凹槽; 31-螺纹盲孔; 41-定位孔;51-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由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壁挂支架,用于连接显示器背板和连接架,壁挂支架呈倒U形,壁挂支架左端水平延伸形成与显示器背板9插接的背板限位部1,显示器背板9上设有与背板限位部1相匹配的限位槽10,背板限位部1分为插接段12和支撑段2,插接段11与限位槽10插接,插接段的形状为方形、U形或M形。插接段12的外缘形状与限位槽10的形状相应,插接后,插接段12外缘与限位槽10内缘缝隙小于0.2mm,支撑段2边缘沿插接段1末端延伸设有凹槽21,限位槽10的槽壁插入凹槽内,使紧密插接变得直观,确保插接可靠。支撑段2上表面设置凸起11,凸起11与限位槽10相抵,确保插接紧密。

由图1和图2所示,壁挂支架顶部为与连接架连接的壁挂段3,壁挂支架右端水平延伸形成与背板9固定连接的背板固定部4,背板固定板末端向下折弯形成卡扣5,背板9上相应设置有卡槽51,卡扣5与卡槽51卡接,联合限位槽10可对壁挂支架进行初步固定。背板固定部4上设置有定位孔41,使用螺钉穿过该定位孔41,将壁挂支架与显示器背板9相连接。限位槽10和定位孔41使壁挂支架的定位更加准确,同时操作简单不易出错。壁挂段中心位置竖直向下设置有螺纹盲孔31,壁挂段3与连接架螺纹连接,螺纹盲孔31深度不小于10mm;壁挂段两侧边中部向外延伸形成凸边外缘,可以提高壁挂段的承载力,防止剪切力过大造成壁挂豁口。

壁挂支架本体材质为镀锌钢板,塑性好,材质便宜易得。

本实用新型一种壁挂支架,采用限位槽和定位孔定位并固定,方式简单可靠,安装时不易出错,同时只需要一颗螺钉所附,人工成本相对较低。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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